| 时间:2025-11-11 作者:卓尼县木耳镇 点击数: |
|
|
|
关于撤销木政字〔2015〕132号文件的通知 各村委会: 2015年10月14日木耳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上报木耳镇农牧民宅基地情况的报告》(木政字〔2015〕132号),因村组干部工作疏忽,乡镇主要干事审核不严,致使文件内容与事实不符,涉嫌虚假上报情况。经2025年11月7日木耳镇党委(扩大)会议商议,决定对该文件予以撤销。 特此说明 木耳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1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