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8-21 作者:卓尼县木耳镇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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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耳镇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全面规范全镇突发事件应急物资、抢险装备储备、管理、维护、调拨、配送、补充、报废全流程工作,健全统一储备、分级管理、快速调拨、按需保障、常态更新的物资装备保障体系,有效应对洪涝干旱、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生产事故、突发险情等各类突发事件,确保险情发生时物资调得出、用得上、保得住,全面提升全镇应急处置后勤保障能力,结合木耳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防汛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甘肃省突发事件物资保障管理办法》及省、州、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乡镇应急管理工作规范编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木耳镇辖区防汛抗旱、地质灾害、山洪险情、森林草原防火、安全生产、火灾事故、道路交通、群众转移安置、无预警突发险情等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物资、抢险装备、救援器材、生活保障物资的储备、管护、调用、运输、补充、报废、应急保障全过程工作。 1.4 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管理、分级储备、专库专管、账物相符、常备不懈、快速响应、优先保障、动态更新原则;实行平时储备保养、灾时统一调拨、事后及时补齐、年度更新迭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成立木耳镇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张晓燕 组 长: 镇党委书记 云 肖 组 长: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满菊 副组长: 分管应急副镇长 成 员:镇应急办、党政办、市场监管所、卫生院、各村村委会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负责物资日常管理、台账更新、盘点维护、调拨审批、报送归档。 2.2 主要职责 1. 领导小组:统筹全镇物资储备规划、年度更新、资金保障、重大物资调拨、应急保障指挥调度。 2. 应急办(物资专管部门):负责物资入库、出库、登记、保管、盘点、维护、报废、台账整理、日常管护、应急调拨执行、协议储备管理。 3. 水利站、自然资源所、林业站:负责行业专项物资需求申报、专项装备使用指导、险情物资精准保障。 4. 镇卫生院:负责医疗急救物资、消杀药品、防护物资储备管理与应急保障。 5. 各村:负责村级应急物资保管、简易器材储备、就近物资先期调用、群众安置物资协助保障。 6. 党政办:负责物资保障车辆、经费、后勤统筹保障。 第三章 物资装备储备体系(三级储备) 3.1 镇级集中储备(主储备库) 镇级设立标准化应急物资储备库,集中储备防汛、防火、抢险、救援、安置、医疗、照明、通信八大类物资装备,实行专库上锁、分类摆放、标识清晰、干湿分区、规范存放。 主要储备种类: 1. 防汛抗旱类:编织袋、救生绳、铁锹、洋镐、雨具、水泵、水带、木桩、沙袋、防水篷布。 2. 地质灾害抢险类:撬棍、切割机、救援担架、破拆工具、警示带、警戒桩。 3. 森林草原防火类:防火拖把、防火服、灭火器、风力灭火机、防火水桶、阻燃毯。 4. 应急通信照明类:对讲机、应急灯、头灯、手电筒、充电设备、警示爆闪灯。 5. 群众安置生活类:帐篷、棉被、毛毯、折叠床、矿泉水、应急食品、保暖物资。 6. 医疗救护消杀类:急救箱、绷带、消毒水、口罩、防护服、常用药品。 7. 安全生产抢险类:干粉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桶、应急警示标识。 8. 冬季防冻防中毒类:一氧化碳报警器、取暖安全物资、通风设备。 3.2 村级分散储备 各村设立村级应急物资存放点,储备简易抢险、照明、灭火、防汛器材,做到小险情村级自给、大险情镇级支援。 3.3 社会化协议储备 与辖区超市、农资店、药店、商铺签订应急物资供货储备协议,对粮食、饮用水、棉被、消杀物资、应急工具实行协议代储、紧急调用、事后结算,解决库存物资不足、大批量安置物资短缺问题。 第四章 日常管理制度 4.1 专人专管制度 落实物资管理员岗位职责,实行专人保管、专库管理、专账登记、专人负责,严禁随意挪用、外借、私用应急物资。 4.2 台账管理制度 建立《应急物资入库台账》《出库台账》《盘点台账》《报废更新台账》《协议储备台账》,做到一物一登记、出入有记录、账物完全相符。 4.3 定期盘点维护制度 1. 每月自查:检查物资完好、摆放、防潮、防火、防盗情况。 2. 季度盘点:全面核对数量、检查有效期、排查损坏失效物资。 3. 年度更新:对过期、老化、破损、失效物资统一报废、统一补齐。 4.4 物资保养制度 对机械装备(水泵、风力灭火机、切割机、发电机)定期加油、试机、保养,确保随时能用、随时完好;对棉被、帐篷、布料类物资定期晾晒、防潮防霉。 4.5 严禁挪用制度 应急物资专物专用、仅用于突发事件抢险救援、群众安置,日常工作严禁挪用、借用、占用,一经发现严肃追责。 第五章 应急调拨、启用、配送流程 5.1 调拨原则 先村级、后镇级;先库存、后协议;先就近、后远距离;先抢险、后补给。 5.2 调拨程序 1. 险情发生:各村、各站所提出物资需求。 2. 审核审批:应急办核实险情,分管领导审批调拨。 3. 出库登记:专人登记出库种类、数量、用途、领用人。 4. 快速配送:就近调配车辆、人力第一时间送达险情点位。 5. 使用监管:全程跟踪物资使用,确保全部用于抢险安置。 6. 事后核销补齐:险情结束后统计消耗、损坏、遗失物资,及时补充入库。 5.3 无预警突发险情特殊保障 遇无预警山洪、滑坡、火情、突发险情,可先调用、后补手续,优先保障抢险救人,杜绝因流程延误错失处置时机。 第六章 物资报废、更新、补充机制 1. 过期物资:药品、消杀用品、有限期器材到期立即报废清理。 2. 损坏物资:破损、老化、无法使用装备及时登记报废。 3. 消耗物资:抢险使用、破损消耗物资及时统计、及时采购补齐。 4. 年度迭代:每年结合上级标准更新储备种类,补齐短板物资,优化储备结构。 第七章 分级保障响应 7.1 一般险情保障 村级物资为主、镇级物资待命,保障简易处置、日常巡查、基础防范。 7.2 较大险情保障 启动镇级物资全面调拨,全员保障抢险、排险、巡查、管控。 7.3 重大险情保障 镇级库存全部启用+社会化协议储备全面调用,同步向上级申请物资支援,全力保障人员转移、安置、抢险救援。 第八章 培训演练与实战应用 1. 结合防汛、防火、安全生产演练,每年开展物资快速调拨、拆装、使用实操演练。 2. 培训镇村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物资存放位置、领用流程、装备操作方法。 3. 常态化开展物资实操,杜绝“有物资不会用、有装备不会操作”问题。 第九章 责任追究 1. 物资管理混乱、账物不符、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丢失的,严肃追责。 2. 险情发生时推诿扯皮、调拨迟缓、保障不力、贻误抢险时机的严肃问责。 3. 私自挪用、占用、转借应急物资的从严处理。 第十章 附则 1.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镇应急办负责解释。 2. 根据上级新要求和物资储备变化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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