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依申请公开

扎古录镇2026年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方案

时间:2026-08-21   作者: 点击数:  

扎古录镇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方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立足扎古录镇河两路交汇、农牧文化交融、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域特点,规范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流程,快速整合救援力量、调配应急资源,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与民族团结。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扎古录镇辖区内发生5.0级及以上地震灾害,或3.5-4.9级有感地震引发社会恐慌、财产损失,以及邻省(市)地震波及本镇造成灾害影响的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生命至上,优先救援:以搜救被困人员、救治受伤群众为核心,同步防范次生灾害。

分级响应,属地为主:依据震级和灾情启动相应响应,镇政府统筹协调,联动8个村委会、3座寺院及辖区单位协同处置。

民族协同,社会参与:尊重少数民族习俗,动员农牧民自救互救队伍、寺院力量及社会资源参与救灾。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指挥部

成立扎古录镇地震应急指挥部,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双总指挥,分管副镇长任常务副总指挥,镇直各部门、村委会、寺院负责人及辖区救援力量代表为成员。

核心职责:启动应急响应、制定救援方案、调度救援队伍和物资、协调上级支援、发布灾情信息、保障群众生活。

(二)专项工作组及职责

1. 抢险救援组:由镇应急管理站牵头,联动消防救援力量、镇村干部、农牧民应急队,负责被困人员搜救、废墟清理、转移安置群众,重点保障寺院、脱贫户集中区域救援。

2. 群众生活保障组:由镇民政办、财政所牵头,调配帐篷、食品、饮用水、衣被等物资,在麻路村等人口集中区域设置安置点和物资发放点,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3. 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组:由镇卫生院牵头,对接上级医疗队伍,开展伤员救治、转运,做好安置点消毒、饮用水安全及疫情防控。

4. 次生灾害防范组:由镇自然资源所、水利站牵头,监测洮河、车巴河沿岸及高海拔区域地质灾害隐患,防范滑坡、泥石流及河道堵塞风险。

5. 社会治安组:由镇派出所牵头,维护灾区治安秩序,保护寺院财产、救灾物资,疏导交通,化解矛盾纠纷。

6. 信息发布与宣传组:由镇党政办牵头,及时发布震情、灾情及救援进展,宣传自救互救知识,杜绝谣言传播,尊重少数民族语言宣传需求。

三、应急响应机制

(一)响应分级

一般响应(5.0-5.9级地震或有感地震):启动Ⅲ级响应,镇内力量自主处置,上报卓尼县应急指挥部备案。

较大响应(6.0-6.4级地震或造成10人以下伤亡):启动Ⅱ级响应,请求甘南州调配专业救援队伍和物资支援。

- 重大/特别重大响应(6.5级以上地震或造成10人以上伤亡):启动Ⅰ级响应,申请省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统筹救援。

(二)响应启动流程

1. 震情速报:接到县地震局地震参数通报(震后12分钟内初步测定),或群众报告灾情后,镇应急指挥部立即核实情况。

2. 响应启动:总指挥在30分钟内召开紧急会议,宣布启动相应级别响应,各工作组立即到岗履职。

3. 信息上报:震后1小时内完成首次灾情速报,后续按1、2、6小时间隔动态上报,重点说明少数民族群众受灾、寺院受损等情况。

四、应急处置流程

(一)预警与准备

接到临震预报或地震戒备通知后,组织开展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危房、寺院建筑、河道堤坝),向群众发放预警信息,储备应急物资,组织简单自救互救演练。

(二)震后初期处置(震后0-24小时)

1. 自救互救:村委会、寺院立即组织群众开展房屋内避险、被困人员初步搜救,利用本地工程机械清理通道。

2. 队伍集结:抢险救援组1小时内完成队伍集结,优先救援学校、卫生院、寺院、脱贫户集中居住点。

3. 物资调配:启用镇应急物资储备库,协调上级调拨帐篷、食品等物资,优先保障海拔较高区域受灾群众防寒需求。

4. 医疗救援:镇卫生院立即接诊伤员,对重伤员协调转运至卓尼县城或合作市医疗机构。

(三)中期处置(震后24-72小时)

1. 全面搜救:扩大搜救范围,对录日岔村、塔乍村等偏远村组进行地毯式排查,确保无遗漏。

2. 安置保障:规范安置点管理,配套移动厕所、供暖设施,保障少数民族饮食习俗需求,做好脱贫户、孤寡老人、僧人等特殊群体帮扶。

3. 次生灾害防控:持续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对高海拔区域道路结冰、边坡滑塌风险采取管控措施。

4. 灾情核查:统计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基础设施损毁情况,形成灾害损失评估报告上报。

(四)后期处置(震后72小时后)


1. 恢复重建:对接上级部门制定灾后重建规划,优先修复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支持农牧民住房重建和寺院修缮。

2. 民生保障:落实临时生活补助、医疗救助等政策,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农耕、游牧)。

3. 总结评估: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复盘,优化方案,补充应急物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五、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整合镇内3489人州级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分配名额、农牧民自救互救队伍、寺院志愿队,建立200人以上的镇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定期开展搜救、转移安置演练。

(二)物资保障

在镇政府所在地麻路村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帐篷150顶、食品和饮用水各5000份、衣被3000套、急救药品、工程机械10台(辆)及救生器材,覆盖全镇6731人应急需求。

(三)通讯保障

配备卫星电话、应急广播(含藏汉双语),确保震后通讯中断时,镇指挥部与村委会、安置点、上级部门的通讯畅通。


(四)交通保障

优先保障江迭路、卓碌路等主干道畅通,组织工程机械清理塌方路段,开辟救援绿色通道。

六、应急结束

当被困人员全部搜救完毕、受伤人员得到有效救治、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次生灾害隐患得到有效控制、社会秩序恢复正常时,由镇应急指挥部报请上级同意后,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七、附则

(一)预案演练

每年至少组织1次全镇性地震应急演练,重点演练少数民族聚居区、寺院、偏远村组的转移安置和协同救援流程。

(二)预案修订

根据上级预案调整、镇域情况变化(如人口变动、基础设施更新),每2年修订1次本方案。

(三)责任追究

对在应急处置中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扎古录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