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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砚镇地震应急预案

时间:2026-07-01   作者: 点击数:  

洮砚镇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 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立足我镇地质灾害实际,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压实属地责任,完善防范处置机制,依法、科学、高效、有序开展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辖区社会大局稳定,保障全镇经济社会安全平稳发展。

(二)预案体系

《卓尼县洮砚镇地震应急预案》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甘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甘南州地震应急预案》《卓尼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等。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辖区内及毗邻乡镇发生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力减损失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各项工作。

3.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工作机制。

4.快速反应,资源共享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加强同各村委会、机关站所、属地各单位的协同联动,推进应急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提高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能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成立防汛指挥部

指挥长:陈 涛 镇党委书记

牛刚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副指挥长:杨培贤 镇副镇长候选人

成员:拉目才让 镇党委副书记

房国华 镇党委组织员

陈兴文 洮砚派出所所长

卢次瑞 洮砚镇卫生院院长

张新强 镇党委秘书

张伟红 镇政府文书

工作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镇的地震救灾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防震工作的指示精神,协调解决防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全镇地震应急预案;

2.指挥调度防震物资和队伍;

3.组织开展防震检查,督促落实防震措施;

4.及时掌握灾情,组织会商;

5.组织协调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处置地震灾情;

6.组织开展防震应急演练,协调县直有关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杨培贤任办公室主任,由张新强、张伟红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办公室工作职责

1.收集灾情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做好下情上报;

2.及时将上级要求向指挥部或主要指挥长汇报,做到上情下达;

3.收集整理灾情等信息,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4.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各专责组的防震工作。

5.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成立抢险应急队伍

1.物资保障组

组 长:拉目才让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房国华 镇党委组织员

成 员:母建兰 包建华 杨文斌 杨俊海 包林平

职 责:

1.储备数量充足、质量可靠的防震抢险救灾物资,包括防震物资、抢险设备、救生器材等。

2.负责防震应急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保障防震工作的经费需求,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服从指挥部统一调度。

2.应急处置组

(1)镇应急处置组

组 长:杨培贤 镇副镇长候选人

成 员:乔想鹏 张新强 张伟红 武瑞珍 卢永波赵凤歧杨永成 李神刀曼 梁银主草 卢旭东 李日占 包少龙杨合红王振宇

(2)村级应急处置组

(1)古路坪村

组 长:日 郎 镇党委副书记、古路坪村包片领导

成 员:杜必胜 豆青红 杨 军 后建刚 包改平 孙环平 卢 红

(2)拉扎村

组 长:后晓峰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拉扎村包片领导

成 员:卢享玉 沙玉莲 马文斌 杜永科 刘 涛 卢旭东 陈会刚 韩林慧 乔罗平

(3)纳儿村

组 长:马成环镇综合执法队副队长、纳儿村包片领导

成 员:曹 芳 卢志清 李艳丽 李才让加草

卢云波 卢小东

(4)杜家川村

组 长:杜金辉镇综合执法队队长、杜家川村包片领导

成 员:张三娃 李培皓 梅义红 安玉龙 李旦知九 窦小东 张 礼 包万红

(5)坑扎村

组 长:龙布才让镇副镇长候选人、坑扎村包片领导

成 员:包果红 卢广绪 闫淑红 窦俊花 杨喜梅 卢登平 李芳红

职 责:

1.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

3.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4.处置组及时调度挖机等设备疏导交通堵塞、排除障碍工作。

(3)疏散警戒组

组 长:陈兴文 镇派出所所长

成 员:宁青岳 蔡 明 包向乾 张文杰 龙布扎西 卢数林 杨学延

职 责:

1.划定警戒区域,对灾害区设立警示牌,明确危险区和安全区;

2.协助群众疏散撤离(特别是老弱病残)至安全地带;

3.对灾害现场周边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无关车辆、人员进入危险区;疏导疏散路线和救援通道,保障抢险救援车辆、物资顺利通行;

4.在警戒区和安置点巡逻,防止趁乱盗窃、哄抢公私财物,制止扰乱救灾秩序的行为,保护受灾群众财产安全。

(4)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组

组 长:卢次瑞 镇卫生院院长

成 员:卢芳燕 乔丽丽 张金燕 卢玉梅

职 责:

负责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救治受伤人员,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疫病流行。

(5)信息发布和舆情监测组

组 长:日 郎 党委副书记

成 员:牛 晖 李神刀曼

职 责:

1.负责信息发布、舆论监测、灾情汇总、信息上报、文件起草等工作,对撤离人员进行统计和安抚。

(6)通讯、电力保障组

组 长:杨玉强 洮砚供电所所长

成 员:卢小平 张爱青 任慧琳 汪志国

杨吾杰草(移动公司)赵强红(电信公司)

职 责:

1.负责电力设施的防震抢险和保电工作,及时修复受损的电力设施和通讯设备,保障电力供应,通讯顺畅。

三、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镇上年国内生产总值 1%以上的地震。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2.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和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和Ⅱ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州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州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州地震办组织、协调全州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IV级响应。在省、州人民政府的领导支持下,由县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县地震办协调全县地震应急工作。

如果我镇辖区内发生地震灾害时,第一时间启动我镇应急预案,立即上报县人民政府,并积极应积极响应上级部门指示精神,开展救援工作。

3.信息报送和处理

(1)灾情速报

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

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启动灾情速报机制,收集地震灾情并速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区了解震害信息,由镇指挥部办公室汇总上报镇人民政府,再由镇人民政府上报县人民政府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

(2)各村委会灾情报送和处理

各村委会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镇指挥部办公室。

4.通信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信方式:利用公共网络及现有的一切通信设备适时获得灾害现场情况。

地震现场的应急通信方式:协调电信部门派出移动应急通信车,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备,保持灾害现场与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络,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5.指挥与协调

(1)I和Ⅱ级响应

镇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县相关部门,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协助配合国家、省、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

(2)Ⅲ级响应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镇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镇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县级相关部门,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地震应急工作。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根据灾区的需求,决策和处理下列事项:

第一安排镇地震应急救援队伍配合县地震应急专业队伍,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内抢救被压埋人员,减少人员伤亡。

第二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和防疫队赶赴灾区。

第三部署饮用水和食品的供给、伤员后送、物资调运、交通保障工作。

第四组织镇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受灾地区对灾区紧急支援。

第五做好与国家、省、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请示、联络工作。

(3)IV级响应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镇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镇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镇地震应急工作。

镇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县相关部门: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

镇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镇地震应急工作;镇指挥办向镇政府报告震情、灾情,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向灾区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在灾区的活动;应急救援结束后,向镇政府汇报地震应急工作。

6.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部综合协调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现场应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埋压的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群众;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

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必要时向现场指挥部请求大型机械等条件支援:在教援行动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的安排。

7.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镇指挥部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镇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

洮砚镇卫生院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伤员和防病工作。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要按照搜救营救程序实施。

现场快速展开: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

搜救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

营救行动:采用起重、支撑、破拆及狭窄场地营救,高空营救等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

医疗救护行动:由具有现场急救经验的专业急救医生,采取医疗救护手段对受难者进行救助,迅速转送医疗站。

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折进行危险评估,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9.群众的安全防护

镇民政所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镇政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疾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10.次生灾害防御

请求县公安、消防支队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

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镇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村组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镇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村委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12.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镇指挥部协助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

13.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单位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二)社会救助

镇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三)保险

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做好有关保险责任现场查勘、理赔和给付工作。

(四)调查和总结

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县政府。

五、预案管理

(一)预案编制和报备

各村委会、机关站所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村的地震应急预案,报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二)预案修订

镇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组织修订和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较大变化的;

(2)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地震灾害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三)宣传和培训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等人员进行本预案的学习培训。在政府及其有关村委会、机关站所予以公开,在各类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中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培训本预案,提升政府及其应急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和全社会应对地震灾害自救互救能力。

全镇学校、幼儿园应当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救与互救能力。

(四)预案演练

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镇级应对地震灾害应急综合演练。各村委会、机关站所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州、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附则

(一)奖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依据《甘肃省防灾减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91号)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监督检查

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村委会、机关站所完善地震灾害防范应对措施,切实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准备工作。

(三)名词术语释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地震应急事件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短临地震预报后,各村委会、机关站所需要及时进行处置的地震事件。

(四)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洮砚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五)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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