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8-18 作者:卓尼县藏巴哇镇人民政府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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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防御洪涝、雨涝、干旱等灾害,提高应对突发水旱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置效率,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常备不懈、全力抢险”原则,确保做到信息沟通通畅、应急处置及时,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切实履行党委、政府的引领服务作用,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优先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避险需求,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坚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灾情的各项准备工作。平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完善监测预警机制,确保灾害发生时快速响应,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确保责任到人,明确包村干部、村“两委”、村民小组及防汛应急“叫醒叫应”责任人的职责,确保责任不落空、任务不断线。 (四)坚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控。充分发动镇干部、村“两委”、小组干部及群众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组织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和自救互救,形成全民共同参与的格局。 (五)坚持科学调度,果断处置。依据气象、水文、旱情等预警信息,科学调配抢险队伍、物资设备,实现资源高效利用。险情发生时,迅速研判态势,果断采取转移群众、应急供水食物保障等抢险措施,避免出现延误最佳避险救灾时机的情况。同时,根据灾情变化动态调整策略,优先保障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确保应对措施精准有效,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影响。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组 长: 黄 岳 镇党委书记 13884062306 副组长:牛晓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3893925017 成 员: 后卓宏 镇人大主席 13893935781 任景春 镇执法队队长 13519419222 马小平 镇党委副书记 13893991244 陈少平 镇党委副书记 18393813186 刘亚军 镇纪委书记 13893946891 来玉成 镇政府副镇长 13884073297 朱 瑜 党建办主任 13893905522 王建业 镇武装部长 18309415664 牛 强 派出所所长 13893958756 奚 旺 镇政府副镇长 19909415533 侯小清 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18009419011 赵晓强 镇执法队副队长 15730916676 赵 童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18893832405 包刀嘉 镇司法所所长 18894114815 马永红 镇卫生院院长 18194101913 王海宏 镇水务干事 18794025203 包成玉 镇自然资源干事 17794104506 刘文丽 镇应急干事 19193109431 卢喜平 镇应急干事 15309414616 卢 义 镇应急干事 15109442489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镇的防汛抗旱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指示精神,协调解决防汛抗旱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全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2.指挥调度防汛抗旱物资和队伍; 3.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检查,督促落实防汛抗旱措施; 4.及时掌握汛情、旱情和灾情,组织会商,发布防汛抗旱预警信息; 5.组织协调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处置重大泥石流、洪涝和旱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晨任办公室主任,由刘文丽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办公室工作职责: 1.收集灾情信息,及时向领导组汇报,做好下情上报。 2.及时将上级要求向领导组或主要领导汇报,做到上情下达。 3.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4.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各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 5.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成立抢险应急队伍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马小平 副书记 13893991244 副组长:来玉成 镇副镇长 13884073297 成 员:赵 童 包刀嘉 卢义 职 责:负责全镇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应急演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储备数量充足、质量可靠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包括防汛抗旱物资、抢险设备、救生器材等。 2.应急处置组 组 长:朱 瑜 党建办主任 13893905522 成 员:王红强 韩旭东 张乐安 王海宏 包成玉 侯伟博 后斌强 贡布扎西 职 责:负责全镇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确保转移过程安全有序,妥善安置转移人员,灾后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应急救援工作。 3.安全保卫组 组 长:任景春 镇执法队队长 13519419222 成 员:赵晓强 张换来 李虎林 李俊宏 职 责:负责维护救援现场的治安秩序,协助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疏散群众。 4.预警监测防范组 组 长:黄 岳 镇党委书记 13884062306 副组长:牛晓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3893925017 成 员:汪 伟 柳林村党支部书记 18194107067 金新平 包舍口村党支部副书记 13519420408 卢玉平 新堡村党支部书记 13629316702 牟宏生 侯旗村党支部书记 18894119511 朱喜成 上扎村党支部书记 18719523930 杨扎西 恰布村党支部书记 15209405211 卢林霞 巴都村党支部书记 15101480046 赵怀珍 柏林村党支部书记 15109401256 赵卫红 石达滩村党支部书记 15109412898 职 责: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值守、监测,防范泥石流和山体滑坡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地质灾害排查。发布暴雨和旱情预报后,监测汛、旱情,并报告防汛抗旱领导小组适时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工作组人员。 5.交通维护组 组 长:牛 强 镇派出所所长 13893958756 成 员:陶俊俊 王 文、后治青、边辉育、齐占全、蒙海文、赵世俊、赵建强、李慧同 职 责:负责交通道路的防汛抢险和保通工作,及时修复受损的交通道路,管理交通疏导和管制,保障交通畅通。 6.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组 组 长:马永红 镇卫生院院长 13519417121 成 员:杨旭娟、蔡娟、卢乐目、王海霞、包小菊、成淑琴、牛燕霞、赵维宝、卢宁霞、王金玉、段玉平、杨忠义、杨靓霞、后亚蓉、杨培丽 职 责:负责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及时救治受伤人员,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疫病流行。 7.后勤保障组 组 长:侯小清 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18009419011 成 员:卢喜平 向东生 李农农 职 责:负责防汛抗旱应急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保障防汛抗旱工作的经费需求,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服从指挥部统一调度。 8.救助安置组 组 长:奚 旺 副镇长 19909415533 成 员:邓安英 袁晓勇 后黎明 职 责:负责辖区内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和安置工作,及时解决受灾群众衣、食、住等问题,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对撤离人员进行统计、安抚(撤离安置点)。 9.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测组 组 长:陈少平 党委副书记 18393813186 成 员:宁会会、贡布扎西、王红强、张乐安 职 责:负责宣传报道、舆论监测、灾情汇总、信息上报、文件起草等工作。 10.通讯、电力保障组 组 长:杨玉强 洮砚供电所所长 13893914102 成 员:卢小平、张爱青、任慧琳、汪志国、母建霞(移动公司、赵强红(电信公司) 职 责:负责电力设施的防汛抢险和保电工作,及时修复受损的电力设施和通讯设备,保障电力供应,通讯顺畅。 四、相关单位防汛救灾主要工作职责 (一)各村村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镇防汛抗旱预案,制定本村的防汛抗旱预案,并报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要求,对防汛抗旱工作进行全面细致地安排,确定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和防汛抗旱应急抢险队伍。 2.各村支书是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 3.防汛抗旱应急抢险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责任人的命令,并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认真的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包片区第一责任人,并向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4.对辖区内的河道、沟渠、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对阻碍防汛抗旱工作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坚决予以拆除。 (二)其他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2.电力和通讯部门:负责组织指挥灾区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抢修工作,保障灾区电力供应、通信的畅通。 3.卫生院:负责灾区传染病防治和卫生消毒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五、防汛抗旱分片包干检查 各村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组织村、组干部群众,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对汛前、汛期、汛后全过程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汇报。 (一)汛前检查。各村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各村防汛抗旱领导机构的成立、值班制度的落实、辖区内主要河道、沟渠、易滑坡、泥石流和各学校校点等重点地段防汛抗旱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摸、检查。 (二)汛期检查。各村防汛抗旱第一责任人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当地实际重点检查汛前查出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通过检查,对防汛抗旱预案不落实、值班不到位等问题要限期改正。 (三)汛后检查。主要检查灾情情况(损失程度),总结防汛抗旱工作的经验教训和解决遗留问题。 六、应急救灾的反应和行动 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1.镇政府召开救灾指挥部成员会议,通报全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镇救灾工作。立即将我镇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请求县政府给予支持。 2.镇政府立即组织相关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其它各站所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4.发布灾情。镇防汛抗旱办公室汇总灾情,报县救灾指挥部。 七、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根据县防洪预警信息级数,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按照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在灾情现场设立临时应急领导小组指挥抢险救灾工作。每个村每个防汛抗旱隐患点分别制定应急预案、设定撤离路线,协同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抢险队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统一由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指挥。 防汛抗旱重点部位具体方案: 新堡村下组、上组,灾民临时安置点设在藏巴哇镇九年制学校,避险点负责人卢玉平,组织一批30人应急队伍,认真组织抢险人员做好新堡村农牧民的人身安全、财产等事项。其中5处隐患点,按照“一点一方案”已定线路开展转移撤离工作。 柳林村柳林组、宗石组,灾民临时安置点设在柳林学校,避险点负责人为汪伟同志,针对到安置点距离稍远的问题,做好车辆准备,并做好农牧民人身安全。 恰布村、石叶组,灾民临时安置点设在石叶嘴大场,避险点负责人杨扎西,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积极组织人员做好抢险工作,其中涉及人员的1处隐患点,按照“一点一方案”已定线路开展转移撤离工作。 侯旗村侯自然村、上磨组,灾民临时安置点设在村委会活动室广场,避险点负责人牟宏森,及时抢救受伤人员,积极组织人员做好抢险工作,其中1处隐患点,按照“一点一方案”已定线路开展转移撤离工作。 柏林村柏一、二组,灾民临时安置点设在柏林中心小学,避险点负责人赵怀珍,如发生自然灾害要积极组织村里青年人展开自救工作,配合镇抢险组展开工作,其中1处隐患点,按照“一点一方案”已定线路开展转移撤离工作。 巴都村下巴都自然村,灾民临时安置点设在下巴都小学,避险点负责人后彦龙;巴都村上巴都自然村,灾民临时安置点设在上巴都学校,避险点负责人后治红;如发生自然灾害,积极组织村里的青年人展开自救工作,配合镇抢险组展开工作。其中2处隐患点,按照“一点一方案”已定线路开展转移撤离工作。 上扎村灾民临时安置点设在上扎学校,避险点负责人朱喜成;如发生自然灾害,积极组织村里的青年人展开自救工作,配合镇抢险组展开工作,其中2处隐患点,按照“一点一方案”已定线路开展转移撤离工作。 包舍口村灾民临时安置点设在包舍口村委会活动室院内,避险点负责人为金新平同志;如发生自然灾害,积极组织村里青年人员展开自救工作,配合镇抢险组展开工作,其中1处隐患点,按照“一点一方案”已定线路开展转移撤离工作。 八、灾后救济工作 (一)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救助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劳务输出。 (二)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三)根据核灾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 九、防汛抗旱抢险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纪律 1.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防汛抗旱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转发县防汛办防汛抗旱信息。指挥部各成员在防汛抗旱期间,若有事外出需离开本地时,必须经指挥长批准请假,并安排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值班期间出差下村时,应向防汛抗旱值班室说明去向和联系方式。 2.各村、各站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电话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制度健全,记录完整,值班交接手续齐全,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下达,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3.各村防汛抗旱组织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体现服从大局、团结抗汛的精神。 4.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监督管理 (一)宣传、培训和演练 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做好各类防汛避灾、自救、互救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于从事防汛抗旱指挥的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要定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培训。 (二)责任追究 对在抗洪救灾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玩忽职守,造成严重灾害损失的个人、有关村组、站所要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监督检查 镇纪委、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预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防洪预警信息报告基本规定 为了及时掌握防洪信息,有效开展防汛抗旱应急工作,根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对洪涝灾害上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对防洪预警信息报告规定如下: 1 Ⅳ级防洪预警信息 1.1各村组在2小时内报告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1.2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4小时内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1.3每6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2 Ⅲ级防洪预警信息 2.1各村组在1小时内报告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2.2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2小时内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3每3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3 Ⅱ级防洪预警信息 3.1各村组在30分钟内报告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同时上报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3.2每2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4 I级防洪预警信息 4.1各村组在20分钟内报告县、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同时上报州防汛抗旱指挥部; 4.2每30分钟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十二、附则 1预案有关术语解释 1.1有关洪水的术语 暴雨:是指24小时降雨量超过50毫米的降雨。 山洪:是指由于暴雨、冰雪融化或拦洪设施溃水等原因,在山区(包括山地、丘陵、岗地)沿河流及溪沟形成的暴涨暴落的洪水及其相伴发生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的总称。 泥石流:是指山区沟谷中,由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发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特殊洪流。 警戒水位:是指江河漫滩行洪,堤防可能发生险情,需要开始加强防守的水位。 保证水位:是指堤防及其附属工程安全挡水的上限水位,堤防的高度、坡度及堤身、堤基质量已达到规划设计标准的河段,其设计洪水水位即为保证水位。 洪水预报:是指根据场次暴雨资料及有关水文气象信息,对暴雨形成的洪水过程进行预报。包括流域内一次暴雨的径流量(称降雨产流预报)及其径流过程(称流域汇流预报)。预报项目一般包括洪峰水位或洪峰流量及其出现时间、洪水涨落过程及洪水总量。 洪水风险图:是指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洪水调度:是指运用防洪工程设施,在时间和空间上重新调节安全江、河、湖的洪水量及其水位。在防洪调度中,应充分考虑防洪工程调度规划的要求和洪水特性及其演变规律。 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重现期5—10年一遇的洪水。 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重现期10—20年一遇的洪水。 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重现期20—50年一遇的洪水。 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1.2有关巡查的术语 巡查:每6小时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 加密巡查:每3小时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 严密巡查:每小时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 1.3有关防汛的术语 防汛:在汛期采取措施,防止洪水泛滥成灾。 防洪:采取工程或非工程措施防备洪水成灾。 抗洪:在洪水泛滥期间,采取措施,使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 抢险:采取紧急措施,控制、消除险情。 救灾:通过补助钱款及生活必需品,救济受灾群众,保障正常生活。 防汛会商:镇人民政府领导或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人主持参加的防汛工作决策会议。 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镇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国家防汛指挥机构或者其授权的流域、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权对阻水严重的桥梁、引道、码头和其他跨河工程设施作出紧急处置。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旱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2预案修订与解释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启用后,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一般情况下每3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及时修订。修订后的预案须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预案由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编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经批准后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须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本预案由镇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预案实施时间和要求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各村委会、机关站所要制定相应的本辖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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