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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巴哇镇地震应急预案

时间:2026-08-20   作者:卓尼县藏巴哇镇人民政府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藏巴哇镇地震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地震应急体制机制,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甘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南州地震应急预案》和《卓尼县地震应急预案》。

(二)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藏巴哇镇辖区内发生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科学应对、依法处置的工作原则。

(四)地震灾害分级

按影响范围和程度,将地震灾害划分为一般地震灾害(Ⅳ级)、较大地震灾害(Ⅲ级)、重大地震灾害(Ⅱ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Ⅰ级)4个等级,具体是:

一般地震灾害: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4.5-4.9级地震时,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5.0-5.9级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4.5-4.9级地震时,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6.0-6.9级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5.0-5.9级地震时,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5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上年度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灾害。当人口较密集地区发生7.0级以上地震、人口密集地区发生6.0级以上地震时,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二、灾害预警和灾情报告

(一)灾害预警

根据县气象局、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等灾害预警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及时通知特定区域内的群众进行紧急避险。

(二)灾情报告

当地震灾害发生时,涉及村委会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镇人民政府报告并迅速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灾情;由镇政府在第一时间向县政府和应急管理局报告,并在2小时以内向县政府和应急管理局报告初步灾情。报告灾情内容主要包括:地震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规模、范围、程度、损失及发展趋势、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生活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等。

三、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对应地震灾害等级,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为Ⅳ级(一般地震灾害)、Ⅲ级(较大地震灾害)、Ⅱ级(重大地震灾害)、Ⅰ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四个级别。

(二)响应程序

Ⅳ级响应

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由镇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和应急措施的建议,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Ⅲ级响应

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由镇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和应急措施的建议,由镇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Ⅱ级响应

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由镇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和应急措施的建议,由镇政府请求县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Ⅰ级响应

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时,由镇政府请求县政府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三)预案启动

发生地震灾害,镇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启动地震应急预案,指挥和协调地震应急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分工实施具体应急工作。发生地震时,在启动本预案的同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和地震部门报告,请求支持,并派现场工作队协助救援。

四、组织指挥体系

地震灾害发生后,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镇抗震救灾工作。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黄  岳     镇党委书记    

牛晓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马小平 分管应急的镇党委副书记

来玉成     分管应急的副镇长

   牛  强  派出所所长

成  员:镇机关干部、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各村应急救援分队、民兵应急分队。

成员单位:镇机关、各村委会、派出所、学校、医院等镇直机关站所。

职    责:负责地震防治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和督促、检查各工作组对《预案》的执行情况,并对救灾资金、物资等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造成工作失误、政令不畅等问题的单位责任人进行查处和依法追究责任。

地震灾害发生后,镇应急领导小组调动全镇范围内一切力量,以最快速度和最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及负面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尽最大努力做好事故善后处置工作,在最短时间内恢复社会生产生活正常秩序,确保社会秩序稳定。具体职责包括:

(1)组织、领导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地震灾害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地震灾害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及时分析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针对问题组织修改、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4)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急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镇长兼任。具体职责为:由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救援工作,确定和分配所需应急人员,执行抢险救灾指令,汇总报告受灾情况,公布灾害信息,配合上级部门进行地震灾后调查,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现场指挥组

现场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镇长担任,成员镇机关干部、驻村干部、村组干部、各村应急救援分队、民兵应急分队组成。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灾害现场应急救援管理和调度工作。具体职责为:根据灾害救援进展情况决策应急步骤,调度事故现场范围内应急资源和应急队员,安排布置应急任务;监测灾害现场危险物质和危险状况,分析确定灾害现场区域划分;控制进入灾害现场危险区域应急队员人数及执行现场应急任务人数,确保应急队员个人防护设备和措施有效安全;决定是否执行灾害现场恢复程序;宣布现场应急行动结束;对灾害现场是否存在对人体、环境危害进行鉴定并采取必要措施。

(四)后勤保障组

1.物资采供组:由财务、民政、后勤、农财等干事组成,负责组织应急物资资源储备和协调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村组等机构应急物资、设备、房屋、场地等。

2.安全警戒组:由镇武装、交管站干事组成,负责灾害现场周边治安及交通秩序维护警戒,协助现场指挥部疏散人群、疏导交通、控制有关责任人等。

3.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干部组成,负责调集医疗机构及队伍、开展医疗救护。

4.环境监测组:由环保、项目、气象等干事组成,负责灾害可能对现场及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后果进行监测、评价、监控。

5.资金保障组:由镇长、分管财务副镇长和财务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紧急救援资金的提供。

6.工程抢险组:由镇消防、城建、交通、农牧、林业、水电、后勤等干事组成,负责工程抢险救援。

(五)信息宣传组

信息宣传组由镇党府办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向领导小组提供地震灾害现场及周边地区的地理信息、现场危险物质信息、针对地震灾害制定的具体应急计划、应急对策、其他应急救援经验以及应急救援新技术新方法信息等,为应急抢险救援决策提供信息保障。

五、应急反应行动

(一)转移安置和组织

发生突发性地震对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安置。安置方式采取投靠亲友、借住公房、搭建临时帐篷等方法。由应急领导小组发出转移安置通知或进行动员,各组按各自职责进行工作并及时上报对转移安置情况及需要解决的困难,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二)灾情收集和报告

灾情发生后,各村组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核查统计汇总灾害损失情况,并逐级上报。

(三)紧急救援行动

1.协调镇应急救援队进行紧急抢救、抢险工作;

2.组织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

3.协调装载机等机械的同时组织相关村社群众对毁坏的道路进行抢修。

(四)紧急撤离

1.灾情发生时学校师生、派出所全体人员撤离到学校操场;

2.兽医站撤离到新堡村委会广场;

3.个村组群众撤离到村广场或宽阔的地方;

4.镇政府、卫生院全体人员撤离到镇政府大院;

5.如有其他人员按就近撤离。

六、附则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申请县委、县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抗震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严重虚报、瞒报灾情的,报请县纪委及相关部门追究其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发布。报县安委办备案。

为了应对地震自然事件,应急对策应不断完善和应急机构应适时调整,需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预案的更新期限为3年,期间因人事变动职责由新人员自动接替。

(二)预案实施时间

自2026年1月1日发布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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