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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告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时间:2026-08-21   作者: 点击数:  

刀告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适应新形势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推进全乡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做好我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各项防范准备,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卓尼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卓尼县机构改革方案》和县直有关部门“三定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应急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事件分类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以及对我乡历史资料和危害现状的科学分析,将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和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1.4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氛围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4.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1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本真甚至全乡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

1.4.2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

1.4.3较大突发公共事件(3级):是指突发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一定区域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生态环境破坏。

1.4.4一般突发公共事件(4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公共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等。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指导全乡辖区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并有效与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对接。

二、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设刀告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2.1.2乡政府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⑴研究确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

⑵负责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和指挥;

⑶负责审定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⑷负责抓好全乡性应急重大项目建设,并检查落实情况;

⑸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本乡处置能力时,依据程序及时上报并请求上级支援;

⑹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工作中协调与上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⑺部署和总结全乡年度应急工作。

三、运行机制

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恢复重建及调查评估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指挥水平。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信息监测部门或事发地的紧急通报进行分析评估,当确认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的突发公共事件时,报请乡政府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确定事件级别,制定应急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发布启动命令,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1信息发布

(1)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和公众防范措施等,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2)乡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或其授权机构负责统一发布突发公共事件相关信息。

(3)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报道必须遵守纪律,严格把关,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台侨和民族、宗教等重大问题的新闻报道,必须按有关政策和法律执行。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事发地村委会、村小组要立即如实向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3.2.2先期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出响应,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

(2)乡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在向乡政府报告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控制事态。

3.2.3应急响应 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应急委员会发出请求,由上级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其他应急力量予以增援。

3.2.4指挥与协调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1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2级):由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请乡政府应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批准启动应急预案,乡长或分管副乡长等应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同时,立即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2)较大突发公共事件(3级):乡政府立即启动应急 ,必要时,及时上报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3)一般突发性公共事件(4级):各专项指挥部、相关部门或乡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由乡政府领导和相关专项指挥部领导负责指挥。必要时,上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请求支援。

3.3恢复重建

3.3.1善后处置

⑴乡政府应急领导小组会同事发地村(居)委会,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⑵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结束后,现场指挥部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是事故现场,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⑶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3.2社会救助

乡民政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3.3.3保险与理赔 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对接保险公司根据各类危害事件的特点,合理确定保险费率。及时进行理赔。

3.3.4调查与评估

对突发公共事件,现场指挥部要适时成立调查小组,对事件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在宣布应急结束后的5日内,向乡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提交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报告。由乡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向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

3.3.5恢复重建  乡政府领导有关部门和事发地村(居)委会具体负责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上级政治给予援助的,由乡政府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

四、应急保障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财力、物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的急需和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人力保障

(1)乡派出所、医疗救护、民兵组织、党员干部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村委会、寺院、机关站所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装备水平。

(2)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是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村委会、机关站所要切实加强社会力量的应急能力建设,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识和技能。

(3)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乡政府按照预案分工调用应急队伍和社会力量进行处置。必要时,要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援助。

4.2财力保障

财务室负责公共财政应急准备资金的管理,重大资金的动用必须由乡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审批。

4.3物资保障

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乡政府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

4.4基本生活保障

乡民政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4.5医疗卫生保障

乡卫生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4.6治安维护

(1)乡武装部、派出所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制定治安维护应急保障预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应做的各项工作。

(2)事发地乡政府组织发动群众,开展治安联防,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好社会治安秩序。

五、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1)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结合本乡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

(2)参加预案演练的队伍主要包括公安(消防)、医疗救护、地震救援、水上搜救、防洪抢险、森林消防、矿山救护、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以及水、电、油、气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行业单位。

(3)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1次,通过演练检验和提高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指挥的综合能力。

5.2宣传教育

(1)要通过宣传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常识。

(2)要在村组、学校、寺院普遍开展紧急避险、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在村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进社区活动,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3)要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内容(涉密内容除外)、预警方式和报警电话。

5.3应急培训

乡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1次。

5.4责任与奖惩

(1)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2)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在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3)乡政府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刀告乡人民政府制定,乡政府应急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与实施。乡属机关站所、各村委会和寺院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制定相应的预案。

附件:1.刀告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分类表

2.刀告乡地震应急预案

3.刀告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4.刀告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5.刀告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6.刀告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7.刀告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8.刀告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9.刀告乡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0.刀告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1.刀告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2.刀告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1

刀告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分类表

预案类别

制定单位

总体应急预案

刀告乡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刀告乡人民政府、乡应急管理所

专项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类

1.刀告乡地震应急预案

刀告乡人民政府、乡应急管理所

2.刀告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刀告乡人民政府、乡应急管理所

3.刀告乡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刀告乡人民政府、乡应急管理所

4.刀告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刀告乡人民政府、乡应急管理所

5.刀告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刀告乡人民政府、乡应急管理所

6.刀告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刀告乡人民政府、乡应急管理所

7.刀告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刀告乡人民政府、乡应急管理所

二、事故灾难类

8.刀告乡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刀告乡人民政府、乡应急管理所

9.刀告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刀告乡人民政府、乡应急管理所

10.刀告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刀告乡人民政府、乡应急管理所

11.刀告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刀告乡人民政府、乡应急管理所



附件2

刀告乡地震应急预案

一 总  则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实施意见、州安委会33条和县安委会30条具体措施为抓手,以“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建立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宣传培训体系、隐患排查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统筹抓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2.预案体系

《卓尼县刀告乡地震应急预案》

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地震应急预案》《甘肃省防震减灾条例》《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甘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甘南州地震应急预案》《卓尼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等。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辖区内及毗邻乡镇发生地震灾害的应对工作。

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力减损失。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做好地震应急救援各项工作。

(3)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工作机制。

(4)快速反应,资源共享。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加强同各村委会、机关站所、属地各单位的协同联动,推进应急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提高快速反应和高效处置能力。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成立刀告乡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下设1个办公室9个小组,即抗震救灾办公室、人口疏散组、治安保卫组、医疗救护防疫组、交通运输组、供电保障组、生活物资供应组、抢险救灾组、组织宣传组、恢复建设组。

(一)刀告乡抗震救灾工作组成员

组  长:赵业宏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拉目肖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赵临江    乡人大主席

更丁肖 乡党委副书记

李才让 乡党委副书记、贡巴村包村领导

闫庆昌    乡纪委书记

祁永平    乡政府副乡长

才让旺杰  乡政府副乡长

董自强   乡武装部部长

王  莉    乡党建办主任

李志刚    龙多村包村领导

尼知才让  乡政府副乡长

张学文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次丙    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智合佳    乡寺庙班主任

           李  哲    乡寺庙办副主任

张兴峰    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谢凌翔    乡农业农村中心主任

侯建平    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李小平    刀告派出所所长

洛桑勒敦  刀告卫生院院长

知尕加    贡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刀知仁欠  龙多村党支部副书记

刀知仁欠  盘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杨  俊    乡综治、信访干事

马树红    乡应急干事

杜勤学    乡应急干事

石爱玉    乡地震干事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应急管理所,拉目肖同志为办公室主任、祁永平、马树红、杜勤学负责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命令,并督促检查各项命令的落实情况;负责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汇总现场救灾进展情况;负责对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组织宣传组

组织宣传组组长由更丁肖同志担任,杨志荟负责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按照规定进行应急宣传,及时向公众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利用广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乡力量,积极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平息地震谣言;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应派出工作人员调查谣言起因,严感地震谣言;宣传抗震救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三)治安保卫组

治安保卫组组长由董自强担任,成员为杨俊、贡巧旦增及派出所民警。

主要职责:及时组织与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实施紧急防范措施;预防和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大蔓延。

(四)医疗救护防疫组

医疗救护防疫组组长由祁永平同志担任,成员为卫生院医生及村医。

主要职责:储备一定数量的药品及医疗救护器械等,并组织好医疗救护人员随时待命;立即合理安排医疗救护人员奔赴灾区,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或建设临时医疗点抢教伤员;在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处理及疏散工作的同时,做好卫生防疫消毒工作;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五)交通运输组

交通运输组组长由祁永平同志担任,成员为杨建军、马永龙。

主要职责:做好运输车辆的准备及救灾储备物资、设备的运输工作;地震发生后,尽快组织人员抢修被毁道路、桥梁及有关设施,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质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组织、协调、疏散伤病人员。

(六)供电保障组

供电保障组组长由闫庆昌同志担任,成员为供电机构工作人员。

主要职责:组织力量对主要变电线路进行检修、加固;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损坏的线路及设施,确保灾区正常供电。

(七)物资供应组

物资供应组组长由才让旺杰同志担任,成员为杜勤学、安玉龙。

主要职责:做好应急资金、物资的储备;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队伍,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调运粮食、食品与物资,保证灾区及救援队伍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做好应急救济款的发放工作。

(八)抢险救灾组

抢险救灾组组长由祁永平同志担任,成员为乡民兵应急分队。

主要职责:组织抢险救灾队伍积极开展救灾技术训练、掌握抢险救灾技术;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迅速组织人员奔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扩大蔓延。

(九)人口疏散组

人口疏散组组长由张兴峰同志担任,成员为各村“两委”班子成员。

主要职责:地震发生后,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配合搞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稳定社会秩序。

(十)恢复建设组

恢复建设组组长由更丁肖同志担任、成员为党政班子成员。

主要职责: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提出重建计划,并报乡政府;积极争取外援和筹措资金。

三、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乡上年国内生产总值 1%以上的地震。

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

2.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和重大地震灾害启动I级和Ⅱ级响应。由省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州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州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州地震办组织、协调全州地震应急工作。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IV级响应。在省、州人民政府的领导支持下,由县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县地震办协调全县地震应急工作。

如果我乡辖区内发生地震灾害时,第一时间启动我乡应急预案,立即上报县人民政府,并积极应积极响应上级部门指示精神,开展救援工作。

3.信息报送和处理

(1)灾情速报:地震灾情速报内容包括地震造成破坏的范围、人员伤亡、经济影响和社会影响等。指挥部办公室迅速启动灾情速报机制,收集地震灾情并速迅速派人到震中或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地区了解震害信息,由乡指挥部办公室汇总上报乡人民政府,再由乡人民政府上报县人民政府并抄送上级主管部门。

(2)各村委会灾情报送和处理:各村委会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乡人民政府报告并抄送乡指挥部办公室。

4.通信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信方式:利用公共网络及现有的一切通信设备适时获得灾害现场情况。

地震现场的应急通信方式:协调电信部门派出移动应急通信车,及时采取措施恢复地震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备,保持灾害现场与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联络,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5.指挥与协调

(1)I和Ⅱ级响应

乡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县相关部门,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地震应急工作;协助配合国家、省、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

(2)Ⅲ级响应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乡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乡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县级相关部门,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地震应急工作。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工作;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进行援助。根据灾区的需求,决策和处理下列事项:

第一安排乡地震应急救援队伍配合县地震应急专业队伍,尽可能在第一时间内抢救被压埋人员,减少人员伤亡。

第二组织医疗救护队伍和防疫队赶赴灾区。

第三部署饮用水和食品的供给、伤员后送、物资调运、交通保障工作。

第四组织乡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受灾地区对灾区紧急支援。

第五做好与国家、省、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请示、联络工作。

(3)IV级响应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由乡人民政府领导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乡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乡地震应急工作。乡人民政府了解震情和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报告县人民政府并抄送县相关部门:启动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本行政区域内的地震应急工作。乡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协调乡地震应急工作;乡指挥办向乡政府报告震情、灾情,提出地震趋势估计;向灾区派出地震现场工作队: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在灾区的活动;应急救援结束后,向乡政府汇报地震应急工作。

6.紧急处置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部综合协调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现场应急处置的主要内容是: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埋压的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群众;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救援物资的接收与分配;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组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各级各类救援队伍要服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与协调。救援队伍到达灾区后向现场指挥部报到,报告队伍实力,了解灾情与救援行动进展;由现场指挥部划定责任区,部署救援任务:必要时向现场指挥部请求大型机械等条件支援:在教援行动中报告救援行动进展、新发现的情况、需要请示的问题:与现场指挥部协调转移撤离的安排。

7.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乡指挥部组织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开展灾区搜救工作;乡人武部民兵应急分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进行工程抢险。刀告乡卫生院组织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伤员和防病工作。在地震废墟中进行人员抢救要按照搜救营救程序实施。现场快速展开:现场快速勘察,设置警戒线,建立救援基地。

搜救行动:展开人工搜索尽快发现地表或浅埋的受难者。

营救行动:采用起重、支撑、破拆及狭窄场地营救,高空营救等方式,使受难者脱离险境。

医疗救护行动:由具有现场急救经验的专业急救医生,采取医疗救护手段对受难者进行救助,迅速转送医疗站。

8.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对震损建筑物能否进入、能否破折进行危险评估,监视余震、火灾、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坍塌的威胁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诱发的坍塌危险,及时向救援人员发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9.群众的安全防护

乡民政所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乡政府具体制定群众疏散撤离的方式、程序的组织指挥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疾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10.次生灾害防御

请求县公安、消防支队协助灾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处置地震次生灾害事故。

11.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乡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村组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乡人民政府动员非灾区村委会力量,对灾区提供救助。

12.地震灾害调查与灾害损失评估

乡指挥部协助上级地震部门开展地震烈度调查,确定发震构造、调查宏观异常现象、工程结构震害特征、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地质灾害等。

13.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由宣布灾区进入震后应急期的原单位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

四、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2.社会救助

乡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

3.保险

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做好有关保险责任现场查勘、理赔和给付工作。

4.调查和总结

对地震灾害事件进行调查,总结地震应急响应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上报县政府。

五、预案管理

1 预案编制和报备

各村委会参照本预案,制定本村的地震应急预案,报乡应急管理所备案。

2 预案修订

乡应急管理所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组织修订和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本预案:

(1)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较大变化的;

(2)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5)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6)在地震灾害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7)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3 宣传和培训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各成员单位、应急救援队伍等人员进行本预案的学习培训。在政府及其有关村委会、机关站所予以公开,在各类法律宣传教育活动中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培训本预案,提升政府及其应急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和全社会应对地震灾害自救互救能力。

全乡学校、幼儿园应当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救与互救能力。

4 预案演练

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乡级应对地震灾害应急综合演练。各村委会、机关站所要结合实际开展地震应急演练。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州、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附 则

1 监督检查

按照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对本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各村委会、机关站所完善地震灾害防范应对措施,切实做好地震灾害应急准备工作。

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刀告乡人民政府会同乡应急管理所负责解释。

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3

刀告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实施意见、州安委会33条和县安委会30条具体措施为抓手,以“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建立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宣传培训体系、隐患排查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统筹抓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各级政府的预案。应急处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快速反应、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原则,全力协调共同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

(二)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地质灾害应急是指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时,为了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救灾行动。地质灾害临灾险情是指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短期内可能发生灾害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危急状态。

(三)地质灾害应急分为临灾应急和灾害应急两类。临灾应急是指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进入临灾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防灾避险行动。灾害应急是指发生地质灾害后,进入灾害应急期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和防止灾情进一步扩大的行动。

二、灾害预警

由乡应急管理所根据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发布的地质灾害预报,根据我乡实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根据地质灾害灾情报告的规定,灾害发生或出现临灾险情后,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本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应急处置。

1.临灾地质灾害,出现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但未造成人员伤亡,只对生命财产构成威胁),由乡人民政府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组织采取措施,并将详情报上级主管部门。

2.小型地质灾害(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发生或出现较大级(受威胁人数100人以上200人以下或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后,由县人民政府领导灾害应急工作。

3.中型地质灾害(因灾死亡3人或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较大者)发生或出现较大级地质灾害临险情(受威胁人数在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3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后,乡党委、政府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成立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地质灾害现场调查、应急处理和防灾救灾工作,并将详情上报县级人民政府。

4.大型或特大级地质灾害(因灾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极大者)发现或出现重大地质灾害临灾险情(受威胁人数在500人以上或可能遭受的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后,灾害发生地村负责人协同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地质灾害现场调查、应急处理和抗灾救灾工作,并将灾害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

三、应急机构

应急组织机构指挥决策机构、综合协调和有关具体工作机构组成。指挥决策机构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综合协调机构为指挥部下设的办公室。

(一)指挥决策机构及其职责

乡政府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决策机构。

组  长:赵业宏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拉目肖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赵临江    乡人大主席

更丁肖 乡党委副书记

李才让 乡党委副书记、贡巴村包村领导

闫庆昌    乡纪委书记

祁永平    乡政府副乡长

才让旺杰  乡政府副乡长

董自强   乡武装部部长

王  莉    乡党建办主任

李志刚    龙多村包村领导

尼知才让  乡政府副乡长

张学文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次丙    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智合佳    乡寺庙班主任

           李  哲    乡寺庙办副主任

张兴峰    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谢凌翔    乡农业农村中心主任

侯建平    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李小平    刀告派出所所长

洛桑勒敦  刀告卫生院院长

知尕加    贡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刀知仁欠  龙多村党支部副书记

刀知仁欠  盘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杨  俊    乡综治、信访干事

马树红    乡应急干事

杜勤学    乡应急干事

许东      乡自然资源干事

指挥部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和指挥全乡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工作;研究部署各项抢险救灾、应急准备和实施工作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工作落实情况研究决定处置抢险救灾工作有关重大问题。

(二)组织协调机构职责

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乡应急管理所办公室,祁永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为本级政府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指挥部的命令和决策,处理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日常事务;协调、指导、监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收集、汇总灾情并上报;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评估及应急技术处理。

(三)具体工作机构及职责

地质灾害抢救灾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1.紧急抢险组:董自强同志担任组长,组织乡武装部、乡属有关部门及村委会参加,组织民兵、派出所负责抢救被压埋人员、抢修工程、消除隐患,及时组织受灾害威胁人员、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2.调查监测组:更丁肖同志担任组长,组织各村委会及机关站所负责人共同负责调查、核实灾情和险情,组织灾情或险情的监测评估,确定灾害等级或危害程度,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或潜在威胁,提高应急防范对策、措施;建立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等。

3.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李才让同志担任组长,组织乡卫生院和药品及医疗单位参加,负责组织急救队伍,抢救伤员和所需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采取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

4.救灾安置组:李志刚同志担任组长,负责组织指导灾民转移安置工作,接受捐赠,帮助解决灾民无力解决的衣、食、住等方面困难,安排灾后救济。

5.治安保卫组:董自强同志担任组长,组织乡派出所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救灾物资、灾区人员、财产和重要部门、单位的安全,保证抢险救工作顺利进行。

6.应急资金保障组:祁永平同志担任组长,负责落实政府安排的抢险资金、监督指导救灾资金安排、使用和管理工作。

7.设施修复和生产自救组:闫庆昌同志担任组长,协调有关部门负责指导灾区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的通信、供电、交通、水利等设施,指导灾区修复损毁的农田、林地及灾民住房重建,恢复灾区群众生产、生活和教学秩序等。

四、应急准备

(一)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和部门职责,制定具体垢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

(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做好应急救灾所需设务、交通工具、救灾物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准备、应急队伍和人员的落实,进行抢险救灾知识和技能培训。

(三)乡应急管理所接到临灾险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组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灾情或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方案,建议政府准备或及时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四)乡政府根据需要启动并组织实施本预案,成立指挥部,各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五、应急行动

(一)临灾应急行动

1.组织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组人员和有关专家对险情调查,确定抢险避灾方案。

2.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有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内警示标志,按照政府确定的预防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人员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急时,强行组织避灾疏散。

3.分析、预测险情发展趋势,及时提出应急对策。

4.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准备。

(二)灾害应急行动

1.灾害发生时,接到灾情报告乡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动员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居民及其它人员按预案设计的受灾群众的撤离路线和避让地点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可以强行组织避灾疏散;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通报和上报。

2.人民政府启动组织实施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指挥部各工作组按照突发性灾害应急预案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工作。

3.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的需要,乡政府可紧急调集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的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根据需要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并根据地质灾情和地质灾害防治需要,统筹规划、安排受灾地区的重建工作。

4.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组织收集、整理信息,按规定向上级部门或政府报告,争取指导和支持。

(三)事后处理

灾情或险情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及时宣布结束灾害或临灾应争期,撤消地质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组织善后实施。

六、监督管理

(一)预案编制和报备

各村委会、寺院、各机关站所参照本预案,制定各自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乡应急管理所备案。

(二)预案培训

乡党委政府、应急管理所人员进行本预案的学习培训。在政府及其各村委会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培训本预案,提升政府及其应急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和全社会应对突发地质灾害自救互救能力。

(三)应急演练

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乡级应对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四)预案修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本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地质灾害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上级主管部门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七、责任与奖惩

乡人民政府对及时报告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避免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有迟报、谎报、瞒报和沥报突发地质灾害重要情况或应急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因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刀告乡人民政府、乡应急管理所解释。

九、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4

刀告乡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处置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轻超标准洪水可能的危害,使洪水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汛抢险工作快速、有序、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该《预案》适用于乡域范围内突发性洪水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主要包括: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闸站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衍生灾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为切实落实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面有效防范化解灾害风险和重点隐患排查整治,特成立刀告乡防汛工作应急指挥部,现将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赵业宏   乡党委书记   18009419559   副指挥长:拉目肖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5379955999成     员:赵临江    乡人大主席

             更丁肖    乡党委副书记

             李才让    乡党委副书记兼宣传委员

             闫庆昌    乡纪委书记

             董自强    乡武装部部长

李志刚    乡政府副乡长

李次丙    乡执法队队长

智合佳    寺庙办主任

谢凌翔    农业农村中心主任

张兴峰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张学文    市场监管所所长

洛桑勒敦  卫生院院长

李小平    派出所教导

             知尕加    贡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刀知仁欠  龙多村党支部副书记

刀知仁欠  盘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马树红    乡应急干事

杜勤学    乡应急干事

专班职责:执行上级领导和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布置的工作和任务;传达上级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发布的汛情预报、指示、通知、通告;全面掌握和部署防汛工作的准备情况和进展情况,对各村、机关站所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召集有关部门对汛期形式进行研究和分析,做出决策,交有关部门执行。根据汛情及时做出防汛工作部署,组织指挥当地群众参加抗洪抢险,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防汛调度命令和水源调度指令。在防御洪水设计标准内,要确保防洪工程的安全,遇超标准洪水,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量减少洪水灾害,切实防止因洪水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尽最大努力减轻水灾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小组一个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应急管理所,祁永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马树红、杜勤学、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赵业宏

成  员:孙红云、刘都盖

职  责:在防汛指挥部领导下,负责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宣传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普及防汛科学知识和救生基本常识,宣传和报道防汛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建立健全防汛救灾各项制度、办法和工作程序;负责防汛救灾基本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负责与上级防汛救灾指挥部门的联系、联络工作,并开展防汛救灾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传达上级发布的汛情预报、命令、指示、通知、通告;根据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下达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决策;统一安排、调运抢险救灾的物资设备和人员,负责接待上级领导的视察、检查及群众来访。

(二)紧急抢险组

组  长:拉目肖

成  员:刀告乡民兵应急队伍、刀告乡志愿者队伍、刀告乡卫生院、刀告派出所、全体驻村干部

职  责:接到险情指令后,快速集结人员、设备,第一时间赶赴抢险现场。开展现场汛情勘察,排查堤坝渗漏、溃口、滑坡等险情,及时上报汛情信息。全力搜救、安全转移被困群众,做好遇险人员临时救助,严防救援次生事故。开展堤坝堵口加固、围堰防护、排水排涝、清淤疏堵等抢险作业,控制汛情扩大。配合开展受损道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应急抢修,保障抢险救援通道畅通。险情控制后,持续监测现场、排查遗留隐患,防止汛情反复及次生灾害。参与防汛应急演练与技能培训,做好抢险设备日常检修,落实日常防汛备战工作。

(三)雨情、水情及险情监测组与巡查组

组  长:李志刚

成  员:马树红、马永龙、李龙龙

职  责: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确保值班电话 24 小时有人接听。及时了解掌握汛情。汛情包括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当雨情、水情达到某一量值时,应主动了解河道堤防工程的运用、防守,以及是否发生险情及处理情况。按照报告制度,对于重大汛情及灾情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对需要采取的防洪措施要及时请示批准执行;对授权传达的指挥调度命令及意见要及时准确传达,并做好记录。

(四)物资保障组

组  长:李志刚、李小平

成  员:李次丙、杨建军、扎西草、杨晓彤

职  责:制定应急物资调拨、配送方案,保障应急救援所需的物资供应。负责调动应急救援过程物资运送和人员疏散所需车辆。负责对内外联系,及时向社会救援组织传递安全信息,发布险情,进行现场与外界有效沟通,以获得有力的社会支援。负责应急物资资料的整理和物资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负责检查、监督应急物资的贮存及使用工作,掌握材料的消耗及库存情况。保障应急物资的供应及保管,并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五)抢险技术支撑组

组  长:李小平

成  员:派出所民辅警

职  责:负责防洪工程安全运行的检查、观测、洪水预报及调度运行,负责组织工程安全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的技术方案和措施。现场监测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随时掌握防洪工程运行状况,一旦发现险情,在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要立即组织抢险队伍进行应急处理,并对工程隐患情况和处理过程记录存档。

(六)医疗卫生组

组  长:洛桑勒敦

成  员:卫生院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到受灾地区进行救援和医疗服务。包括现场医疗救治、设立医疗救援站、提供紧急救护、分发救援物资等。

三、相关单位防汛救灾主要工作职责  

(一)村委会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乡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制定本村应急预案,并报乡防汛办公室备案。在汛期来临之前,按照乡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对防汛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安排,确定防汛第一责任人和防汛分片包干人员,并签订防汛安全责书。  

2.各村防汛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辖区的防汛工作负总责。

3.防汛分片包干人员要坚决服从第一责任人的命令,并按要求对包干地区进行认真的汛前、汛期、汛后三个环节的检查,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给包干区第一责任人,并向乡防汛办公室上报书面材料,并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4.对辖区内的河道、沟渠、易发生滑坡和泥石流等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5.对阻碍防汛工作的违章建筑物,要依据《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坚决予以拆除。  

(二)其它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派出所:负责维护灾区治安秩序,打击趁灾打劫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做好交通疏导、交通管制以及救灾物资牵引等工作。  

2.民政事务所:负责救灾款物的申请、筹集和储备,制定救灾款物分配方案,组织救灾捐赠工作,做好救灾及捐赠款物的接收、使用、管理工作;开展救灾政策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和减灾意识。  

3.卫生院:负责灾区防病治病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卫生监督工作,报告、发布疫情信息,负责疾病防治药品、器械的管理、使用和救灾药品的质量监督。

四、防汛分片包干检查  

及时组织村、组干部群众,做好救灾工作,负责对汛前、汛期、汛后全过程进行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乡防汛指挥部作出书面汇报。

(一)汛前检查。包村领导负责对各村领导机构的成立、防汛值班制度的落实,对辖区内主要河道、沟渠、易滑坡、泥石流和各学校等重点地段防汛抗洪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汛期检查。督促检查和指导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根据当地实际重点检查汛前所查出的问题和解决方法。通过检查,对防汛预案不落实、值班不到位等问题要限期改正。  

(三)汛后检查。主要检查灾情情况(损失程度),总结防汛工作的经验教训和解决遗留问题。  

五、救灾应急的反应和行动  

灾害发生后,救灾应急做出如下反应:  

1.及时召开指挥部会议,通报全乡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分析预测可能出现的更大灾害,部署全乡救灾工作。立即将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报告上级党委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  

2.立即组织相关工作组,进驻受灾严重地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其它各工作组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和任务,做好支援灾区工作。  

4.乡防汛办公室汇总灾情,报县救灾指挥部。

六、防汛应急预案启动程序

险情发生后,乡防汛办公室立即投入工作,并负责通知各村委会及各工作组做好救灾的各项准备。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在灾情现场设应急指挥部指挥抢险救灾,每个防汛重点部位设立1个应急分队,协同防汛指挥部抢险队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统一由乡防汛指挥部指挥。防汛重点部位具体方案是:

1.石矿组涉河涉沟隐患6户32人,制定叫醒转移责任人及23户风险点的撤离路线。石矿组临时安置点设在村文化广场,责任人为贡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知尕加,负责认真组织抢险人员做好本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

2.尕扎组涉河涉沟隐患3户15人,制定叫醒转移责任人及3户风险点的撤离路线。尕扎组临时安置点设在村文化广场,责任人为贡巴村党支部副书记成来,负责认真组织抢险人员做好本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

3.郭扎组涉河涉沟隐患5户29人,制定叫醒转移责任人及5户风险点的撤离路线。郭扎组临时安置点设在村文化广场,责任人为贡巴村副主任苏奴扎西,负责认真组织抢险人员做好本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

4.贡巴寺院涉河涉沟隐患点1处涉及7户12人,制定叫醒转移责任人及7户风险点的撤离路线。贡巴寺院临时安置点设大经堂广场,责任人为贡巴寺院寺管会副主任尕藏夏加,负责认真组织抢险人员做好本寺僧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                                            

5.麻扎组涉河涉沟隐患4户26人,制定叫醒转移责任人及3户风险点的撤离路线,责任人为龙多村麻扎组组长齐主次力,负责认真组织抢险人员做好本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

6.郭卓组涉河涉沟隐患5户26人,制定叫醒转移责任人及5户风险点的撤离路线。郭卓组临时安置点设在村文化广场,责任人为龙多村副主任拉么交,负责认真组织抢险人员做好本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

7.阿吉那组涉河涉沟隐患3户14人,制定叫醒转移责任人及3户风险点的撤离路线,阿吉那组临时安置点设在村文化广场,责任人为盘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刀知仁欠,负责认真组织抢险人员做好本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等事项。

七、灾后救济工作

1.及时召开生产自救工作会议,迅速组织恢复生产、抢种补种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劳务输出。

2.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核查因灾造成房屋倒塌特别是全倒户、农作物绝收等特重灾民的损失。

3.根据灾后的灾情,制定灾民救济方案,分步实施。

八、防汛抢险工作的基本要求及工作纪律  

1.防汛办公室在防汛期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上报下达。指挥部各成员在防汛期间,若有事外出需离开本地时,必须经指挥长批准请假,并安排好自己责任范围内的防汛工作。值班期间出差时,应向防汛值班室说明去向和联系方式。  

2.各村、各单位防汛值班室,必须保证电话24小时畅通,制度健全,记录完整,值班交接手续齐全,发现险情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下达,不得延误抢险工作。  

3.各村防汛组织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体现服从大局、团结抗汛的精神。  

4.凡是在汛期值班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汇报延误或人员不及时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5

刀告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实施意见、州安委会33条和县安委会30条具体措施为抓手,以“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建立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宣传培训体系、隐患排查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统筹抓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甘肃省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州、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所称森林草原火灾,是指本乡区域内所辖森林草原发生的火灾。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针,依靠群众科学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1.3.2加强森林草原火情监测预报,严格火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达到信息畅通、快速反应的目的。

1.3.3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实行各村委会、寺院、各机关站所领导负责制,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各项工作。

1.4火灾级别

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的范围、性质、危害程度,将森林草原火灾分为四个级别。

1.4.1 Ⅰ级(特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受害森林草原面积8000公顷以上的;

(2)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20人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4)距重要建筑物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足l公里的;

(5)严重威胁或烧毁乡区、居住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的;

(6)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

1.4.2 Ⅱ级(重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受害森林草原面积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

(2)造成死亡3人以上l0人以下,或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l0人以上20人以下的;

(3)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威胁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位于乡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

(5)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

1.4.3 Ⅲ级(较重):有下列情形之一

(1)受害森林草原面积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

(2)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

(3)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4)超过24小时尚未扑灭的;

(5)位于县、乡交界地带具有一定危险性的;

(6)乡辖区外森林草原火距我乡边界5公里以外10公里以内且对我乡森林草原构成一定威胁的。

1.4.4 Ⅳ级(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受害森林草原面积10公顷以上l000公顷以下的;

(2)造成重伤l人以上3人以下的;

(3)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上述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林区及一切草原火灾的预防和扑救以及灾后森林草原恢复。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刀告乡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

组  长:赵业宏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拉目肖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赵临江    乡人大主席

更丁肖 乡党委副书记

李才让 乡党委副书记、贡巴村包村领导

闫庆昌    乡纪委书记

祁永平    乡政府副乡长

才让旺杰  乡政府副乡长

董自强   乡武装部部长

王  莉    乡党建办主任

李志刚    龙多村包村领导

尼知才让  乡政府副乡长

张学文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次丙    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智合佳    乡寺庙班主任

           李  哲    乡寺庙办副主任

张兴峰    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谢凌翔    乡农业农村中心主任

侯建平    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李小平    刀告派出所所长

洛桑勒敦  刀告卫生院院长

知尕加    贡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刀知仁欠  龙多村党支部副书记

刀知仁欠  盘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杨  俊    乡综治、信访干事

马树红    乡应急干事

杜勤学    乡应急干事

马永龙    乡消防干事

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乡长祁永平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乡应急管理所,由乡消防干事负责日常工作。

设立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941-3892798

2.2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安排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措施。

(2)领导、组织和督导各村委会、寺院、各机关站所进行一般、较大森林草原火灾的指挥、扑救、调查等事宜;协调解决涉及各村委会、各机关站所之间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的重大事宜,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3)负责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决定启动和停止实施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研究部署森林草原防灭火重大工作。

(4)协调落实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经费,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5)负责落实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事项;根据火情向乡政府、报告森林草原火灾情况。

(6)研究处理其他有关森林草原防灭火的重大事宜。

2.3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民政所:负责指导和协调受灾群众的救济工作。

派出所:组织火灾发生地民警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组织对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侦破和查处;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财务室:做好应急资金的及应急拨款的准备。

交管站:负责及时组织运送扑火人员和救灾物资工作。

卫生院:负责医疗救护工作。

2.4森林草原防灭火领导小组职责

及时汇总、核查、报告草原火灾和应急工作情况,提出启动、变更和结束应急预案的建议;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决定启动本预案后,牵头组织实施;提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计划,召开指挥部办公室会议,安排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具体工作;在森林草原防火期组织安排人员值班,及时收集、核查灾情,并报告灾情动态;及时收集、反映与森林草原火灾有关的预测预报信息;了解和督促各村委会和各机关站所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措施;指导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和灾后森林草原植被恢复工作,推广科学合理的森林草原利用与保护技术;制定森林草原火灾救灾资金的使用方案,根据指挥部安排,负责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设备和车辆等抗灾救灾物资的储备及管理工作;组织指挥各村委会及各机关站所进行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调查等事宜;查处森林草原火案;负责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报告机制

3.1森林草原火情信息监测

森林草原火情预警信息主要来源于各村委会、寺院、各机关站所值班报告。

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负责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日常火情监工作。在森林草原防灭火期(10月1日——次年5月31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

3.2报告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尽快向乡政府报告。

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经纬度)、估测面积、地理气象状况、发展趋势和威胁情况、重要设施分布情况、扑救情况等。

3.3预警预防行动

3.3.1根据实际情况,划定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区,建立乡、村、组三级草原防火应急分队,制定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度和联防制度,完善森林草原防火监测制度,加强森林草原防火设施建设,设立森林草原防火隔离带。组织经常性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村民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

3.3.2依照国家统一标准实行四级预警标准,即I级(特大)森林草原火灾、II级(重大)森林草原火灾、III级(较重)森林草原火灾、IV级(一般)森林草原火灾,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识。

3.4预警支持系统

重点森林草原防火村委会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系统建设,确保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协调有力、信息传递高效。

四、应急响应

4.1响应程序与等级

4.1.1当突发森林草原火灾时,达到Ⅳ级(一般)预警标准,但尚未达到Ⅲ级(较重)预警标准时,所在村委会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乡政府报告情况。达到Ⅲ级(较重)及Ⅲ级以上预警标准时,乡政府向县政府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情况,乡政府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情况。

4.1.2乡政府接到村委会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后,认为需要Ⅰ级、Ⅱ级或Ⅲ级响应时,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由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根据火情,决定启动本预案。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办公室应采取以下措施:

(1)迅速对火情做出全面分析和评估,包括森林草原过火面积、财产损失情况、人员伤亡情况、火源的现状、火灾发展趋势及控制情况、现场救援装备与队伍情况、现场环境监测情况等。

(2)对扑救工作做出总体部署,并赶赴火灾现场,指导当地做好扑火工作。

(3)根据火情及失火村委会的建议,批准调用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物资的品种和数量。

(4)根据火情,乡政府召集有关部门研究火灾扑救的紧急措施,调动扑火人员,调拨扑火经费和物资。对Ⅲ级以上(含Ⅲ级)草原火灾,乡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及成员必须赶赴火场,协助组织和督促当地做好扑火救灾工作。无论启动何级别的预案,扑救工作均由火灾发生地的村组相关领导负总责。

4.1.3扑火队伍由各村村干部带队,按指定地点集中,服从乡防火办,就地就近调动。

4.2信息报送和处理

本预案启动后,如事态继续扩大,难以控制,乡政府应迅速报请县政府和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3通讯与信息保障

加强通讯设施建设与维护,保障应急工作中的电话、网络等信息渠道畅通,达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

4.4前线指挥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由乡政府统一组织和指挥。

4.5救护医疗和安全防护

乡卫生院负责应急工作中的救护医疗工作。根据“分级救治”原则,医疗救护队伍要迅速进入救灾现场,对伤员实施初步急救措施,稳定伤情、运出危险地带后,转入各医院抢救和治疗。火灾发生地由乡政府负责组织动员受森林草原火灾威胁居民以及其他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妥善安置。扑火过程中,要密切关注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同时,做好牲畜和财产转移等安全防护工作。

4.6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乡政府接到火灾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当地干群扑救。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不得动用未成年人、孕妇和残疾人参加。

4.8气象服务

由乡政府会同县气象局,实施卫星动态监测预报火场火情状况,并将火场气象卫星资料通过微机等各种渠道及时传递。火场地区的天气预报由县气象局提供。

4.9应急结束

Ⅲ级、Ⅱ级(重大)、Ⅰ级(特大)突发森林草原火灾被扑灭、人员撤离火场后,由乡政府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在无次生火、暗火等余火的情况下,现场指挥部在充分听取专家组意见后提出终止应急工作请示,报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和县减灾委员会,经批准,由现场指挥部宣布终止应急状态,转入正常工作,并向社会发布。

五、应急保障

5.1物资保障

根据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实际需要,建立森林草原防灭火物资储备库1个,并充实物资储备。

5.2资金保障

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所需资金,按照《刀告乡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由乡财政予以筹集、保障并严格监管资金使用。

5.3技术保障

建立并完善森林草原火情预测预报系统,制定森林草原火险等级预测预报技术规程。

5.4宣传、培训和演练

充分利用微信群、大喇叭等媒体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提高群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能力。加强对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人员及相关群众的扑火培训。

六、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灾后重建、有关人员的补偿和奖励、扑救火灾中牺牲人员的抚恤和褒扬、受伤人员的救治、社会救济等善后工作由乡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草原防火条例》《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等有关规定办理。

6.2火灾调查和总结

火灾调查由乡应急管理所、乡派出所负责办理。

火灾结束后,由失火村委会、机关站所进行总结,建立专门档案并上报乡政府。

七、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实际需要,本预案及时修订与更新。

7.2表彰和奖励

火灾扑灭后,乡政府对火灾扑救中做出突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7.3制定与解释

1.本预案由乡政府制定,由乡政府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6

刀告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合理配置自然灾害救助资源,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甘肃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甘南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卓尼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三定规定”及国家有关救灾工作方针、政策和原则,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

1.3.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机制,确保受灾人员基本生活,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财产损失。

1.3.2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单位按照分工密切合作、协同应对,确保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有力有序有效。

1.3.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机关站所、寺院、村委会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为主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

1.3.4政府主导、社会动员。在政府主导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村委会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辖区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应急救助工作。当周边地区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并对我乡辖区内造成重大影响时,按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发生其他类型突发事件,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2.组织体系

2.1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成立刀告乡自然灾害救助开展应急综合协调工作小组。

组  长:赵业宏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拉目肖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赵临江    乡人大主席

更丁肖 乡党委副书记、贡巴村包村领导

闫庆昌    乡纪委书记

祁永平    乡政府副乡长

董自强 乡武装部部长、盘桥村包村领导

李志刚 龙多村包村领导

尼知才让 乡政府副乡长

桑杰草    乡司法所所长

周玉忠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次丙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兴峰    乡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谢凌翔    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侯建平    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张学文    乡乡村振兴工作站副站长

赟赐瑞    刀告派出所所长

达杰加措  乡卫生院副院长

知尕加    贡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李全才    龙多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刀知仁欠  盘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杨  俊    乡综治、信访干事

马树红    乡应急干事

杜勤学    乡应急干事

许东     乡自然资源干事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研究制定辖区内救助工作的开展和信息报送工作。

2.2成员单位及职责

应急管理所:负责组织、协调全乡减灾救灾工作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灾情核查和信息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指导协调救灾捐赠工作;承担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承担乡应急管理所日常工作,协调乡各村委会和机关站所开展减灾救灾工作。

派出所:负责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期间的现场安全警戒和灾区交通秩序、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协助组织灾区群众的紧急转移工作;做好救灾工作期间交通基础设施。负责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卫生院:负责组织做好灾区卫生防病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指导受灾地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及时报告重大灾害医疗卫生救援和疫情信息,根据需要及时向上级报送支持应急药品,做好灾后防疫消杀工作,组织开展灾区群众心理抚慰工作。

乡武装部:根据县减灾委和乡政府需求,组织民兵、参加抢险救灾工作。

民政所:负责受灾群众救济工作,制定受灾群众的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

财务室:统筹规划,为现场应急处置的相关人员提供生活、车辆、物资、器材、设备等保障,将救灾应急储备项目建设纳入乡社会经济发展规划,配合应急管理所制定本乡乡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灾毁工程恢复重建项目的上报、核准,以及灾后重建预算内投资计划的申报工作等。

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协调救灾装备、防护和消杀用品、医药等生产供应工作,协调企业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及灾后恢复生产,负责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工作,具体承担肉类、食盐等重要商品的应急救灾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党政办:负责组织开展减灾救灾宣传和消息推送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灾害信息。

3.应急联动机制

(1)应急救援值守制度

实行领导带班的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值守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漏岗,并做好值守记录,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将事故地点、时间、性质等要素通知带班领导,并根据带班领导的指令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灾难、社会安全事件(包括各类群体性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需要县级有关部门、单位(含派出机构)提供帮助支持的,由乡应急指挥部协调处理;需抽调机干民兵的由乡应急指挥部向乡人武部下达指令,形成共同应对处置的应急联动机制。

(3)在超过本级或规定权限的应急工作指令时,要在第一时间迅速向上级报告;遇有特别紧急情况,应当边处置边报告。

4、预防、预测和预警

4.1预防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防范胜于救灾、隐患险于明火”的观念,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和防灾救灾工作责任制,加强隐患排查、检查和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隐患。

4.2信息传达与报告

(1)建立重大危险源、综合动态信息和应急资源(包括领导机构、救援队伍、物资储备以及应急单位、部门基本情况)数据库,坚持平常监测、定点监测和群众监测相结合,加强监测预警,防患于未然。

(2)各村、寺院、机关站所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应及时向乡应急管理所上报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乡应急管理所接报后,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报告,并按值班领导的指令启动相应应急程序并上报。

(3)各村、寺院、机关站所上报的内容包括: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灾害、事件的时间、地点、灾害或事件种类、危害程度、目前状况、采取的主要措施、需要支援的物资或人员情况以及下一步的打算。

4.3预警

各村、寺院、机关站所按照各自职责,并以灾害、灾难、突发事件发生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向乡应急管理所提出预警信息发布范围并报乡应急管理所批准发布(紧急情况可先发布后报批)。在确认可能发生灾害和突发事件后,应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

4.4预警发布

根据对灾害预测分析和事件苗头性分析,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见的灾害和事件进行预警,乡应急管理所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进行相应的预警发布和预警解除。

(1)严重以上的预警信息,乡应急指挥部审定后由乡应急管理所报县应急局批准发布。

(2)预警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灾害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预警信息发布的主要方式:广播、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逐户通知等方式,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学校、医院、市场等特殊场所和警报、通信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特殊方式,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5.应急响应

5.1级别分类

应急级别根据灾害和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趋势,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指死亡人数在3人以上,受伤人数在20人以上,群体性聚集事件在30人以上或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上的特别严重自然灾害事件)、II级(严重:指死亡人数在3人以内,受伤人数在20人以内,群体性聚集事件在30人以内或财产损失在30万元以内的严重自然灾害事件)、III级(较重:指死亡人数在2人以内,受伤人数在10人以内,群体性聚集事件在20人以内或财产损失在20万元以内的较重的自然灾害事件)、IV级(一般:指死亡人数在1人以内,受伤人数在5人以内,群体性聚集事件在10人以内或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内的一般性自然灾害事件)。

5.2分级响应

IV级事件由应急指挥部副指挥长亲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III级事件由应急指挥部指挥长亲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II级事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亲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I级事件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亲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且在第一时间内向县应急局和县级相关部门和县上相关领导报告

6.信息采集和处理

6.1信息采集

(1)发现灾害和突发事件征兆或已经发生,有关村、单位、部门要立即报告乡应急管理所或党政办,报告电话:3691065(乡党政办、应急管理所),报警电话:13893911644(刀告乡派出所所长郝文涛),也可以拨打110、119、120等报警电话。

6.2信息处理

发生一般(较大)灾害(事件),乡应急管理所要在1小时内上报应急指挥部;发生重(特)大灾害(事件),乡应急办要在半小时内分别向县应急局和乡应急指挥部报告相关信息,2小时内报告灾害(事件)相关详细情况,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续报工作。

7.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7.1过渡期生活救助

7.1.1重大或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乡应急管理所上报相关情况到上级部门,经上级有关部门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后开展相关救助工作。

7.1.2统筹使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用于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乡应急管理所做好过渡期救助的人员核定、资金发放等工作。

7.2冬春救助

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经过农户申请,乡政府上报,上级审批,自上而下给予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7.2.1受灾的村组于每年9月下旬开始调查冬春受灾群众生活困难情况,乡应急管理所开展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的核实情况,上报县应急管理局。

7.3物资保障

7.3.1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合理规划建设乡应急物资储备,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仓储条件、设施和功能。

7.3.2按照实物储备、协议储备和能力储备相结合的原则,提供相应所需救灾应急物资。

7.4人力资源保障

7.4.1加强自然灾害救援队伍建设、防灾减灾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自然灾害救助能力。支持、培育和发展相关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鼓励和引导其在救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7.4.2建立健全乡、村二级灾害信息员队伍。村民委员会、各机关站所和企业单位必须设立专职或者兼职的灾害信息员。

8.宣传和培训

8.1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宣传灾害应急法律法规规章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保险的常识,组织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世界急救日”“全国科普日”“全国消防日”“国际民防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提高公民防灾减灾意识和科学防灾减灾能力。积极推进辖区减灾活动,完善减灾示范社区建设。

8.2组织开展对灾害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培训。

9.附则

9.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乡自然灾害救助开展应急综合协调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9.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如有人员变动由新任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7

刀告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有效提高应对低温冰冻灾害的综合防御和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低温冰冻灾害救助体系和工作机制,以便科学、有序、高效组织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刀告乡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刀告乡机构改革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根据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刀告乡辖区范围内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和应对处置等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升灾害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

(2)以防为主、防救并举。加强灾害监测预报,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关口前移、标本兼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3)统一领导、协同应对。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上下联动、平战结合,落实各层级工作责任,形成灾害防范应对合力。

(4)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受灾地区政府按照灾害响应级别负责组织灾害防范应对处置。上级有关部门应当与受灾地区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1.5 灾害分级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发生相应等级灾害。

灾害等级

类别

特别重大

重大

较大

一般

预警

刀告乡根据乡级发布、下发的气象信息做好辖区内气象信息的宣传,对已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村组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

刀告乡根据乡级发布、下发的气象信息做好辖区内气象信息的宣传,对已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村组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

刀告乡根据乡级发布、下发的气象信息做好辖区内气象信息的宣传,对已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村组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

刀告乡根据乡级发布、下发的气象信息做好辖区内气象信息的宣传,对已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的村组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

交通运输影响情况

主要公路受阻或中断24小时。

主要公路受阻或中断24小时。

主要公路受阻或中断24小时。

主要公路受阻或中断24小时。

因灾紧急转移或需紧急生活救助人数

5万人以上。

2.5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5000人以上、2.5万人以下。

5000人以下。

旅游者滞留人数和时间

500人以上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影响。

200人以上、5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严重影响。

50人以上、20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较大影响。

50人以下滞留超过24小时,并对当地生产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响。

因灾伤亡

人数

死亡10人以上;重伤30人以上。

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上、30人以下。

死亡3人以上、5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上、3人以下。

死亡1人以下;重伤3人以下。

直接经济

损失

1亿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2000万元以下。

因灾倒塌及严重损坏房屋数量

倒塌房屋5万间或1万户以上;严重损坏房屋10万间或5万户以上。

倒塌房屋1万间或5000户以上,5万间或1万户以下;严重损坏房屋5万间或2万户以上,10万间或5万户以下。

倒塌房屋5000间或1000户以上,1万间或5000户以下;严重损坏房屋2万间或1万户以上,5万间或2万户以下。

倒塌房屋5000间或1000户以下;严重损坏房屋2万间或1万户以下。

其他情况

社会影响情况特大,其他需要启动响应的条件。

社会影响情况重大,其他需要启动响应的条件。

社会影响情况较大,其他需要启动响应的条件。

有一定社会影响,其他需要启动响应的条件。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指挥机构

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设立刀告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和组织全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工作。

组  长:赵业宏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拉目肖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赵临江    乡人大主席

更丁肖 乡党委副书记

李才让 乡党委副书记、贡巴村包村领导

闫庆昌    乡纪委书记

祁永平    乡政府副乡长

才让旺杰  乡政府副乡长

董自强   乡武装部部长

王  莉    乡党建办主任

李志刚    龙多村包村领导

尼知才让  乡政府副乡长

张学文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次丙    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智合佳    乡寺庙班主任

           李  哲    乡寺庙办副主任

张兴峰    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谢凌翔    乡农业农村中心主任

侯建平    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李小平    刀告派出所所长

洛桑勒敦  刀告卫生院院长

知尕加    贡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刀知仁欠  龙多村党支部副书记

刀知仁欠  盘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杨  俊    乡综治、信访干事

马树红    乡应急干事

杜勤学    乡应急干事

许东      乡自然资源干事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工作,协调开展重大灾害救助活动,研究制定辖区内救助工作的开展和信息报送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乡应急管理所,才让旺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2.2 工作组及职责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根据抢险救灾需要,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设立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乡应管理所

成员单位:乡党政办公室、乡卫生院、乡民政所、乡财务室、乡交管站、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工作职责:做好灾害应急处置综合协调工作,收集汇总险情、灾情等信息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承办会商协调和应对处置会议、活动等;组织对灾害应对处置情况进行宣传上报,加强舆论引导;指导和监督应对处置资金的申请和使用。

(2)抢险救灾组

牵头单位:乡应管理所

成员单位:乡党政办公室、乡卫生院、乡民政所、乡财务室、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工作职责:开展受灾地区气象信息的上传下达和自我观测气象信息的上报,加强相关预警工作;编制抢险救灾方案,开展灾情会商研判,提供决策咨询;组织开展受灾人员营救、疏散转移、临时安置、救济救助和物资保障等工作;组织调用、征用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设备和物资,做好应急救援力量的后勤保障工作;动员协调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参加抢险救灾。

(3)抢修维护保障组

责任单位:乡应急管理所

工作职责:协调指导相关企业抢修维护供电、供水、供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设备,做好有关应急保障。

(4)交通运输保障组

牵头单位:乡应急管理所

成员单位:乡派出所、乡交管站

工作职责:实施必要的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指导协调对公路、设施开展除雪除冰、防滑、养护和抢修工作;优先协调运送伤员、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和设备等。

(5)治安保卫组

牵头单位:乡应急管理所

成员单位:乡派出所、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工作职责:维护受灾地区社会治安和市场秩序,保障受灾地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组织受灾群众撤离转移、滞留人员安置和生活保障等工作。

(6)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乡应急管理所

成员单位:乡卫生院

工作职责:调配医疗卫生物资和力量支援抢险救灾,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相关人员心理疏导等工作。

3 预防与监测预警

3.1 预防

乡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及成员单位要强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理念,切实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各项准备。

(1)建立健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组织体系,理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监测预报、指挥调度、会商研判、值班值守等制度,逐级落实灾害应对责任。

(2)按照应急需求储备、补充应对灾害必需的物资装备。

(3)整合优势资源,强化科技支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学化、专业化和智能化水平。

3.2 监测预报

气象部门负责发布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监测预报信息要及时转发告知辖区内群众,研判分析对本辖区的危害范围、危害强度,完善应对措施,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做好应对准备,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3.3 预警

3.3.1 判定预警级别

根据县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从高到低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识的信息及时对辖区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影响范围、危害强度以及次生灾害进行综合评估,确定预警级别。

3.3.2 发布预警信息

即将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按照规定及时响应上级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决定并宣布本辖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本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报告。

预警信息要通过广播、微信群、电话等方式告知本辖区各村负责人及群众,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

3.3.3 预警调整及解除

根据县级预警信息发布和事态变化情况适时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

4 运行机制

4.1 灾情报送

4.1.1 灾情报送原则

灾情初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灾情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并持续跟踪灾情动态。

4.1.2 灾情报送内容

灾情报告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强度和趋势,因灾导致死亡、失踪、受伤、受影响和已转移安置的人数,农牧业、林草业等受灾情况,旅游者及当地群众滞留人数和时间,交通运输、电力、供水、排水、通信等重要设施损坏情况,救援力量出动和其他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

4.1.3 灾情报送时限

受灾地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接报灾情信息后,在1小时内向上一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送灾情初报,并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应对处置等情况,应急响应终止后提交终报。

4.2 先期处置

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时,乡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基层组织和单位应立即组织开展人员营救、伤员救治、转移安置、重点设施抢修维护等先期处置,并及时向上一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报告相关情况。

4.3 响应启动

4.3.1 分级应对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乡党委、乡政府统一指挥应对,并报请上一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乡政府负责应对,报请上一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乡政府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上一级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4.3.2 响应分级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个级别。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后,乡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初判灾害等级、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后果,研判确定本层级响应级别。特殊情况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

(1) 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立即向乡党委、乡政府报告,进入乡级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状态,在先期开展工作的同时报请上一级相关部门。

(2)乡级Ⅲ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由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请上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提出启动乡级Ⅲ级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乡党委、乡政府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开展应急处置:

①第一时间向乡党委、乡政府报告灾情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必要时报请上级相关部门请求支持。

②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研判灾情态势,研究提出救援措施。

③部署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视情请求上级政府给予援助。

④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⑤协调调动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设备,调拨运输应急物资;必要时报请上级部门协调驻地部队给予支援。

⑥组织清除影响车辆通行的道路积雪积冰,乡派出所、交管站对通往受灾地区的道路实施交通管制。

⑦抢修通信、供电、供水等设施,尽快恢复受灾地区各类基础设施功能,必要时报请上级相关部门协调组织,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⑧组织受灾群众转移,设置临时集中安置点,保障受灾地区急需生活物资供应,妥善安置受灾群众。

⑨发布应急救援信息,做好新闻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3)乡级Ⅳ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后,受灾乡政府提出应急救援请求时,由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视情报请上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商讨研判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根据受灾地区政府请求给予必要的力量、物资、装备等支援。

4.4 信息发布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乡党委、乡政府或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按照规定在1小时之内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协同上级部门会商研判并由上级部门协调对接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根据灾害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动态信息的上报。

4.5 响应终止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结束,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受灾地区群众生活基本得到保障,受灾地区社会秩序恢复正常时,响应终止。终止时由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批准;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响应终止。

4.6 后期处置

4.6.1 调查评估

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报请上及政府组织对受灾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统计核实受灾损失后,逐级上报。

4.6.2 善后处置

发生较大以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在上级政府的领导下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发生一般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当地乡政府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4.6.3 救灾补偿

受灾地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救灾需要调用和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在使用完毕或者救灾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4.6.4 恢复重建

受灾地区报请上级政府根据灾损失实际和重建需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科学有序地组织灾后恢复重建,全面恢复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 应急保障

5.1 队伍保障

防范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队伍主要有:乡、村级社会救援队伍。

根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特点,报请上级部门组建专家队伍为灾害监测预报、分析研判、抢险救灾、灾害评估等提供技术支撑。

5.2 通信保障

通信网点要协调组织电信运营企业保障受灾地区与各级指挥机构、各有关部门之间的通信畅通,做好受灾地区通信设施抢修恢复工作。

5.3 交通运输保障

乡派出所、乡交管站要加强交通管制,优先保障抢险救灾车辆通行,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畅通。必要时报请上级相关部门给予支持。

5.4 资金保障

配合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制定本乡乡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灾毁重建项目的上报、核准,以及灾后重建预算内投资计划的申报工作等。

5.5 物资和设施保障

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实行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分级负担制度。乡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灾害特点、分布情况、人口数量和行业危险源等情况,制定抢险救灾应急响应物资的申请、采购、储备、保养、更新和补充等工作计划,完善物资调运机制。

5.6 社会治安保障

乡派出所要加强受灾地区的治安管理,及时查处故意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干扰破坏救灾工作、扰乱社会秩序、偷盗等违法行为,维持群众撤离和队伍转移秩序、保障安置点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5.7 应急医疗保障

乡卫生院根据抢险救灾需要,及时组织医疗救治力量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必要时报请上级部门给予支持。

6 预案管理

6.1 预案编制与修订

乡应应急管理所根据县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的要求和本辖区实际编制本预案,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乡政府应结合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并报上一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存档。

6.2 宣传和培训

结合本乡实际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宣传和培训工作,普及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知识。

7 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抢险救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或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8 附 则

8.1 名词术语释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8.2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8

刀告乡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突发性事件防灾、减灾的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全面提升乡区范围内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使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以有效救治。

二、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树立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建立长效应急机制,把人作为应急施救的主体,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我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

四、组织机构

(一)应急领导组:组长由乡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担任,成员由具体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各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武装部、派出所和相关站所负责人组成。

成立刀告乡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赵业宏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拉目肖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赵临江    乡人大主席

更丁肖 乡党委副书记

李才让 乡党委副书记、贡巴村包村领导

闫庆昌    乡纪委书记

祁永平    乡政府副乡长

才让旺杰  乡政府副乡长

董自强   乡武装部部长

王  莉    乡党建办主任

李志刚    龙多村包村领导

尼知才让  乡政府副乡长

张学文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次丙    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智合佳    乡寺庙班主任

           李  哲    乡寺庙办副主任

张兴峰    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谢凌翔    乡农业农村中心主任

侯建平    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李小平    刀告派出所所长

洛桑勒敦  刀告卫生院院长

知尕加    贡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刀知仁欠  龙多村党支部副书记

刀知仁欠  盘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杨  俊    乡综治、信访干事

马树红    乡应急干事

杜勤学    乡应急干事

石爱玉    乡地震干事

许东      乡自然资源干事

杨建军    乡交管干事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乡防灾减灾工作,研究制定辖区内防灾减灾应急工作的开展和信息报送工作。

(二)日常工作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应急管理所,副乡长祁永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设立应急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942-3892798。

五、信息报告与报送员网络

(一)各村委会要相应设立应急值班室,并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建立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员网络,每个村委会配备一名信息员,负责本村委会内突发事件的接报与报送工作。

(二)信息报告程序:村委会信息报送员(第一时间)--上报乡应急值班室(15分钟内)--上报乡主要领导或值班领导和县政府值班室。情况紧急时,值班人员可直接拨打“110”。

(三)信息报告内容: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现场伤亡情况,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请求紧急增援事项,或需通报周边地区情况等。发生突发事件后,村委会要立即如实上报,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四)信息收集:信息员要及时掌握本村委会突发事件信息,协调做好本村委会重大危险源、重大隐患的普查、登记和管理工作。

六、先期应急处置

(一)乡领导或值班领导要在接报后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指挥,派出所、医院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也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

(二)成立现场指挥部,启动预案,紧急制定现场处置措施。

(三)指定现场联络员,向上级政府值班室报告现场信息,并负责续报现场处置情况。

(四)快速组织当地先期处置队伍,限时赶赴现场,控制事态,排除险情。

(五)建立若干工作组,分头开展应急处置,及时抢救伤员和物资财产,安全疏散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布置警戒,制定保护范围等。

(六)当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到达现场后,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现场情况,并协助开展应急处置直至事件处置完毕。

七、乡领导和各站(所)的处置职责

(一)自然灾害处置组

组 长:祁永平     乡政府副乡长

成 员: 杜勤学     乡应急干事

马树红     乡应急干事

处置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根据需要在辖区组成救灾抢险队伍,参与应急工作;果断处置,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组织善后处理和赈灾等工作,安抚灾民,保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秩序。

(二)事故灾难处置组

组   长: 李小平   乡派出所所长

责任单位: 刀告乡派出所

处置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工作的出发点;紧急启动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工作。

(三)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组

组 长: 才让旺杰 龙多村包村领导

洛桑勒敦 乡卫生院副院长

责任单位: 刀告乡卫生院

处置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根据事故的特性和需要,严密组织实施疾病控制,尽最大可能减少伤亡;认真排查,寻找事故引发源头。

(四)社会安全事件处置组

组 长: 李次丙   乡执法队队长

李小平   乡派出所所长

责任单位:乡执法大队、刀告派出所

处置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采取措施;公安和相关村、单位要立即在救灾现场维持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受灾群众;实行安全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保护,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八、应急保障工作

(一)刀告乡人民政府设有防汛物资储备库,储备编织袋200个、救生衣10件、救生绳5条、雨衣45件、雨靴45双、铁锹80把、羊镐20把、抽水泵2台、发电机带照明灯2台、手电筒20把、警戒灯1个、防水电缆1条、扩音器3个、反光背心35件、手摇报警器4个等物资。

(二)成立乡突发事件先期应急处置小组。成员由派出所和乡全体人员组成。

(三)各村委会要自行组建在武装部长带领下的志愿者队伍。

(四)乡与各村委会都要准备紧急避难场所。

(五)民政所、卫生院等有关站(所)会同事发地群众做好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灾区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九、善后处理工作

(一)善后处置

1、突发公共事件和灾害发生后,乡政府和各村委会要依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救济援助灾民,尽快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

2、所在村委会应联系灾害主管部门及时调查统计灾害事故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序,评估、核实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及开展减灾工作的综合情况,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以便向社会公布。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3、乡民所要迅速做好灾民安置和救灾救济款物的接收、发放、使用与管理,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并做好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卫生院要做好灾害事故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监控、痢疾防治工作。

(二)社会救助

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在事发地域内或全乡范围内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开展救灾捐赠活动,司法所负责对需要法律援助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司法救助。民政所负责对社会捐赠资金和物资实行全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救助资金和物资用于受灾地区和灾民。

(三)调查和总结

乡应急管理所要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的分析评估,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的调查、总结、上报;对责任事故,应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对应急工作进行总结,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找出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环节中的经验教训,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逐步完善应急机制。

十、培训和演练

(一)全乡综合演练每年不少于一次,由乡应急管理所负责组织实施。演练要从实战角度出发,深入发动和依靠群众,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二)乡应急管理所应当在各村广泛宣传有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知识、报警电话、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技能,并有组织、有计划地为辖区群众提供减灾知识和技能培训。

十一、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纪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或者授意他人迟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的;

(二)未依照规定完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设施、设备、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运输和储备的;

(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对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的;

(四)在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

(五)应履行而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

(八)附则

本预案由刀告乡人民政府、乡应急管理所解释。


附件9

刀告乡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实施意见、州安委会33条和县安委会30条具体措施为抓手,以“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建立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宣传培训体系、隐患排查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统筹抓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城乡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明确乡域内各加油站、供气企业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刀告乡以下几种事故:

(1)一氧化碳中毒;

(2)甲烷、液化气发生中毒、火灾等事故。

(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结合我乡的工作职责和乡情实际,成立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如下:

组  长:赵业宏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拉目肖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赵临江    乡人大主席

更丁肖 乡党委副书记

李才让 乡党委副书记、贡巴村包村领导

闫庆昌    乡纪委书记

祁永平    乡政府副乡长

才让旺杰  乡政府副乡长

董自强   乡武装部部长

王  莉    乡党建办主任

李志刚    龙多村包村领导

尼知才让  乡政府副乡长

张学文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次丙    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智合佳    乡寺庙班主任

           李  哲    乡寺庙办副主任

张兴峰    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谢凌翔    乡农业农村中心主任

侯建平    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李小平    刀告派出所所长

洛桑勒敦  刀告卫生院院长

知尕加    贡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刀知仁欠  龙多村党支部副书记

刀知仁欠  盘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杨  俊    乡综治、信访干事

马树红    乡应急干事

杜勤学    乡应急干事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应急管理所,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领导和协调乡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2.负责全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信息的接受、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及时了解掌握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县委、县政府、上级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

3.衔接有关部门对事故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

4.协调相关单位制订具体宣传报道方案,开展乡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知识宣传。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应急响应期间,及时传达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示。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三、预防预警机制

(一)监测预防

应急管理所负责乡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完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对信息及时汇总分析和报告。指导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事故报告

公民、法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发生的城乡燃气安全生产事故或险情有报警的义务。应急管理所在接到事发单位或相关单位报告后,应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发生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严格按照时限要求进行事故上报,紧急情况应先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然后在1小时内书面报告。事故书面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企业名称;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四、应急处置

(一)预案启动

领导小组确认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程度达到Ⅳ级(含Ⅳ级)以上标准时,由组长批准,启动本预案。

(二)先期处置

发生事故的乡危险化学品企业和事发地村委会、机关站所负责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先期应急救援工作,及时组织人员疏散、撤离到安全区域,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并将事件和先期处置情况按规定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分级响应

发生I、Ⅱ、Ⅲ级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由县政府或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发生Ⅳ级乡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启动本预案,必要时请求上级部门予以援助。

(四)指挥协调

1.接到乡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第一时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事故情况。

3.领导小组迅速与事发地村委会、机关站所建立联系,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和处置情况,做好相关应急工作,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随时向县委、县政府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汇报事故处置进展情况。

(五)应急结束

应急状态终止后,及时作出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事故发生及抢险救援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发生事故中的企业执业资格及有关人员的姓名等情况;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五、后期处置

(一)调查评估

事故单位或个人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效资料,负责做好各项善后工作,尽快平息事件,保持事态平稳。按照有关法定职责和期限,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事故,要细致做好各项工作,尽力消除或降低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二)恢复重建

恢复重建工作,由工程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事发地村委会、机关站所应当积极提供支持,需要县政府援助的,由事发单位提出请求,县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和意见,按有关规定报批实施。

六、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由领导小组组建乡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人员保持相对固定,成员名单由刀告乡人民政府每年更新,并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

(二)通信保障

应急救援期间,必须保障通信畅通。领导小组成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培训

乡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对乡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宣传。同时,乡政府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应急知识教育、培训计划,对社会公众开展乡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预防、自我保护、互救知识教育。

(二)预案演练

乡政府根据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进行乡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奖惩措施

对在参加事故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委会、机关站所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在乡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本预案由刀告乡人民政府制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0

刀告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一  总则

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实施意见、州安委会33条和县安委会30条具体措施为抓手,以“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建立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宣传培训体系、隐患排查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统筹抓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甘肃省消防条例》《甘南州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乡辖区内发生的火灾。

4.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机关站所、村委会主要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2)坚持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各村委会、机关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形成应急合力。

(3)坚持上下联动,提高火灾应急的处理水平,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响应、早处置。

5 火灾灾害分级

5.1 一级火警(绿)

一级火警主要包括无人员伤亡或被困且燃烧面积小的普通建筑火警、带电设备或线路其它类火警。

5.2 二级火警(蓝)

二级火警主要包括:有较少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燃烧面积大的普通建筑火警;燃烧面积较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一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5.3 三级火警(黄)

三级火警主要包括:有少量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燃烧面积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二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5.4 四级火警(橙)

四级火警主要包括:有较多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燃烧面积较大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三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5.5 五级火警(红)

五级火警主要包括:有大量人员伤亡或被困的火警;燃烧面积大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四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

5.6 火警升级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火警等级应自动升高一级:重大节日、重要政治活动时期或发生在政治敏感区域、重要地区的火警;风力6级以上或者阵风7级以上、冰冻严寒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发生的火警;当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发生的火警;报告同一地点火警的电话持续增多, 成灾迹象明显的火警;其他情况认为需要升级的火警。

二、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我乡一旦发生适用范围内的火灾事故,应立即启动本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指挥系统,实施统一指挥。

  (一)成立乡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

组  长:赵业宏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拉目肖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赵临江    乡人大主席

更丁肖 乡党委副书记

李才让 乡党委副书记、贡巴村包村领导

闫庆昌    乡纪委书记

祁永平    乡政府副乡长

才让旺杰  乡政府副乡长

董自强   乡武装部部长

王  莉    乡党建办主任

李志刚    龙多村包村领导

尼知才让  乡政府副乡长

张学文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次丙    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智合佳    乡寺庙班主任

           李  哲    乡寺庙办副主任

张兴峰    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谢凌翔    乡农业农村中心主任

侯建平    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李小平    刀告派出所所长

洛桑勒敦  刀告卫生院院长

知尕加    贡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刀知仁欠  龙多村党支部副书记

刀知仁欠  盘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杨  俊    乡综治、信访干事

马树红    乡应急干事

杜勤学    乡应急干事

马永龙    乡消防干事

许东      乡自然资源干事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领导全乡火灾事故应急工作,统一指挥全乡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指导全乡较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对救援行动作出决策,下达命令和进行监督;协调相关站所和单位参加救援,紧急指挥调度应急储备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

 (二)成员单位职责

  乡党政办:及时向县应急管理所报告事故和抢险进展情况;落实上级领导和乡党政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物资和能源的应急供应和保障工作;负责新闻报道和舆论宣传。

  乡应急管理所:负责乡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督促村、企事业单位制订完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全乡灭火救援演练;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火灾事故调查。

  刀告乡派出所: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的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火灾事故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现场秩序稳定。

  卫生院:负责事故现场医务人员,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调配,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武装部:协同党政办做好物资和能源的应急供应和保障工作;协同派出所做好事故现场的维秩工作;协同社事办做好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工作。

  其他相关村组和单位根据火灾事故应急救援行动需要,在乡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三、应急救援及报告程序

1.发生火灾事故后,属地各单位和村组除立即拨打110、119、120电话外,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村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各自制定的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乡应急管理所,再由乡应急管理所报告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并由党政办上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2.乡政府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乡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做好指挥、领导工作。各成员单位应按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当乡政府和现场指挥部确定火灾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向县安委办报告,请求县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给予支援。

四、事故现场处置

(一)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火灾事故后,总指挥、副总指挥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制定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救援。

  (二)迅速开展救治工作

  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工作组:

  1.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该组由乡应急管理所、村应急队伍组成,乡应急管理所具体由尼知才让、安玉龙负责。

  2.伤员抢救组:负责对受伤、中毒人员进行抢救,并保证救治药品和救护器材的供应。该组由乡应急管理所和乡卫生院成,由乡卫生院具体由洛桑勒敦负责。

  3.治安维护组:负责进行现场治安维护,确保救援现场治安秩序稳定;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该组由派出所、事故单位和所在村有关人员组成,刀告乡派出所具体由李小平负责。

  4.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该组由乡人武部具体由董自强、杨俊负责。

  5.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乡应急管理所具体由祁永平负责。

  6.新闻报道组:负责事故有关进展的上报及协调管理等相关工作,乡党政办具体由更丁肖、杨志荟负责。

  7.善后事宜处理组:事故发生后,负责做好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后事,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由乡民政所具体由李才让、刘都盖负责。

  8.预备机动组:由总指挥部临时确定。

  五、事故调查处理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及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和取证工作,并积极配合省、市、县调查组的联合调查。

  六、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火灾事故时,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统一领导,协同作战。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属地各单位、各村委会要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协调有序地开展火灾扑救、人员救治和善后处理工作。

  (三)防消结合,以防为主。要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整改、消除各类火灾隐患,从源头上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附则

1.本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有关责任单位如不履行职责或玩忽职守,并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其负责人相应的行政责任。

2.本应急预案管理单位为乡应急管理所,随着形势发展做出修订与完善。



















附件11

刀告乡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预案

 

为切实加强我乡辖区的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本辖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预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安全生产领域的具体部署要求,充分认识到做好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人民至上、生命之上”,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制定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确保发生交通事故时将损失减少到最小,能及时抢救,实现救灾、减灾的目的,切实维护辖区内社会安全和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各村、寺院、机关站所单位要坚持对可能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进行分析、预测,认真排查事故盲点,加大整改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强化协调联动。各村、寺院、机关站所单位要在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迅速做出反应。紧急情况发生后,各村、寺院、机关站应及时做出反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实施抢险,全力控制事态。

三、预防与预警机制

1.预防。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从可能发生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多个环节进行深入分析,统筹考虑和综合运用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开展日常预防工作,做好完善应急体制建设、加强隐患排查、加大安全宣传、加强协调沟通等工作,减少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

2.预警。预警级别根据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影响范围、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IV级Ⅲ级、Ⅱ级和I级四个级别。

IV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进一步扩大。

Ⅲ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

Ⅱ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

I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道路交通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刀告乡刀告乡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挥长:赵业宏  乡党委书记

副指挥:拉目肖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成  员:赵临江    乡人大主席

更丁肖 乡党委副书记

李才让 乡党委副书记、贡巴村包村领导

闫庆昌    乡纪委书记

祁永平    乡政府副乡长

才让旺杰  乡政府副乡长

董自强   乡武装部部长

王  莉    乡党建办主任

李志刚    龙多村包村领导

尼知才让  乡政府副乡长

张学文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李次丙    乡综合执法队队长

        智合佳    乡寺庙班主任

           李  哲    乡寺庙办副主任

张兴峰    乡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谢凌翔    乡农业农村中心主任

侯建平    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李小平    刀告派出所所长

洛桑勒敦  刀告卫生院院长

知尕加    贡巴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刀知仁欠  龙多村党支部副书记

刀知仁欠  盘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杨  俊    乡综治、信访干事

马树红    乡应急干事

杜勤学    乡应急干事

杨建军    乡交管干事

主要职责:指导、督促、检查全乡交通道路安全情况;督导有关部门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整治排查力度,有效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研究确定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和政策;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统一领导、指挥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应急处理情况。

  指挥部内设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才让旺杰    乡政府副乡长

成  员:刘都盖      乡党委秘书      

孙红云 乡政府文书  

       杨建军      乡道路交通干事        

主要职责:负责传达指挥部指令,综合协调各组救援工作,调动救援队伍,全面负责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调度汇总、上报救援进展情况,并做好20分钟内信息上报工作。

2.事故抢险组

组  长:更丁肖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成  员:李小平       刀告派出所副所长

       旦知肖       乡卫生院大夫    

事发地驻村干部、村组干部、网格员、联户长

主要职责:紧急情况下(比如出现严重交通堵塞、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暴雨大雾天车辆通行受阻等),更丁肖负责调集派出所民辅警、事发地村组干部、网格员、联户长等力量,做好交通管制、维护治安、路障清理、车辆疏导、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派出所主要负责交通管制、车辆疏导、维护治安等工作;祁永平同志主要负责路障清理、保障通行、事故抢险等工作。

3.应急救援组

组  长:赵临江     乡人大主席

成  员:智合佳     乡寺庙办主任

李次丙     乡执法队队长

杨水红     乡纪检、统战干事  

李 军     乡司法助理员  

主要职责:负责发生紧急情况后,在事故抢险组不能独立完成抢险任务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协助事故抢险组实施抢险救援。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洛桑勒敦  刀告卫生院院长

成  员:乡卫生院全体医护人员

主要职责:在接到抢救信息后,祁永平同志第一时间通知卫生院,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和救护车辆以及医疗设备,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开展伤员抢救,力争将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

5.事故调查组

组  长:李小平  刀告派出所所长

成  员:由派出所民辅警、平安法治办、司法所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刀告派出所所长温全林同志协调公安交通等部门应及时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做出事故责任认定,依法追究交通肇事者法律责任。

6.善后处理组

组  长:才让旺杰  乡政府副乡长

成  员:张学文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侯建平    乡综合执法队副队长

谢凌翔  乡农业农村中心主任

负责协调处理死者家属安抚、伤员救治等方面的事宜,掌握思想动态,稳定思想情绪。祁永平负责会同有上级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乡司法工作人员做好死者或伤者家属的司法解释工作。

五、应急处置

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人员拨打刀告派出所电话报案或拨打乡政府值班室电(0941-3892798)报告。发生人员伤亡时,可拨打乡卫生院电话向乡卫生院求救。卫生院接到求救电话后,在迅速组织抢险的同时,第一时间向乡政府和派出所报告。遇现场起火或伤员被卡在车内需要切割车体的,总指挥长协调上级相关部门调集公安消防部门救援。

  在发现或得知发生紧急情况后,事发地村委会立即向包村领导报告。紧急情况下,可直接向乡党委书记或乡长报告,书记、乡长第一时间先向县政府总值班室口头详细汇报,20分钟内书面报送信息。

六、救援实施

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各专业处置组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一)启动本预案。乡党政办公室、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请党委书记和乡政府乡长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乡应急救援指挥部各小组做好救援工作。

(二)赶赴事故现场。乡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指挥救援处置工作。乡应急救援指挥部内设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三)现场救援处置。乡应急救援指挥部到达现场后,综合协调组、事故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按照指挥部指令立即就位并按照预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派出所加强现场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卫生院立即组织急救,及时提供急救药品、器械,全力抢救伤员。各村委会和救援小组必须从全局出发,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加大路面控制力度。乡派出所要常态化严格查处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车、超速、超载、夜间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夜间违法停车、强超强会、客车超员、农用车、电动车、摩托车违法载客等各种违法行为。严禁报废车、“带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各村、机关站所要将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等常识纳入日常工作,认真做好预防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的宣传工作。沿线各村要积极配合,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宣传活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驾驶员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到预防交通事故中来,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大力整治事故黑点。乡党委、政府要组织驻村干部、派出所认真、详细排查乡境交通道路事故黑点和安全隐患,并根据《刀告乡道路交通隐患排查信息表》做好隐患排查、黑点整治计划和整治措施。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完善事故黑点的交通安全设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附件12

刀告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5条实施意见、州安委会33条和县安委会30条具体措施为抓手,以“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建立健全科学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宣传培训体系、隐患排查体系、应急救援体系,统筹抓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全力保障农牧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全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甘南州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甘肃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甘南州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卓尼县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1)建筑施工领域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2)道路交通运输事故。

   (3)火灾事故。

   (4)烟花爆竹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事故。

   (5)牧业、林业和水利设施事故。

   (6)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的事故。

   (7)特大急性中毒事故。

   (8)其他特大事故。

4.启动标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启动本预案:

(1)造成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含失踪),或者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急性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2)超出村组应急处置能力的安全生产事故;跨村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事故。

   (3)乡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启动的安全生产事故。

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保障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以救援受伤人员和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人员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人民政府统一指挥、协调全乡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村组和乡机关站所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服从上级政府预案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和调度。各类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机制。

(3)专业管理,部门协作。根据职责负责本村组事故的救援实施工作,其他机关站所搞好配合,并服从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

(4)常备不懈,平战结合。各村组机关站所要作好风险评估、物质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工作;要建立本村重特大事故预防、预警机制,健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管理档案。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乡人民政府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指挥长由乡政府乡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安全的领导担任,乡应急管理所、派出所、卫生院、民政所、财务室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含专家技术人员)工作组、抢险救援工作组、通信信息工作组、医疗卫生工作组、治安交通工作组、资金物资保障工作组、新闻宣传工作组、善后处理工作组。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各工作组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相关干事担任。

2.应急救援办事机构

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下设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乡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与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所所长兼任。应急救援办公室联系电话:0941-3892798。

3.乡应急救援机构工作职责

   (1)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2)组织、指挥、协调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4.乡应急救援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全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日常工作。

   (2)负责协调做好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的工作。

   (3)承担编制和修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4)指导各村机关站所制定应急处理方案及演练。

   (5)接到事故发生报告后,负责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汇报,并将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的指示转达给各村机关站所。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故工作组和应急处理指挥部成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6)研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故及应急救援的信息,拟出初稿报指挥部领导审批后上报。

5.指挥机构下属各工作组职责

  (1)现场指挥组

   现场指挥组乡党政领导和进入事故现场的各工作组组长组成,并由乡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特殊情况可临时指定)。具体职责是:

一是分析事故发展的趋势和可能性,制定现场抢险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是组织救援队伍开展施救工作。

三是组织受安全威胁的人员紧急疏散。

四是控制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五是组织人员保护重要设备、设施和物资安全。

六是确定并设置危险警戒线。

七是向指挥部及时报告现场抢险救援情况。

八是组织救援队伍撤离。

九是撰写现场抢险救援报告。

十是联络、协调各工作组的工作。

十一是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2)抢险救援工作组

抢险救援工作组由各村委、派出所、卫生院等组成,根据事故特点可吸收相关属地各单位参加,具体职责是:

一是负责执行抢险救援方案,参与抢险救援工作重大疑难问题解决方案的研究。

二是组织落实抢险救援队伍和抢险救援设备物资。

三是协助现场指挥组组织遇险人员紧急疏散。

(3)通信信息工作组

   通信信息工作组由乡党政办和应急管理所人员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是保障指挥部与各工作组的通信畅通。

二是收集现场抢险救援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三是建立应急处置情况动态通报制度,及时向各组通报情况。

四是收集社会各界对事故及处置情况的反映。

 五是传达上级领导的批示、指示。

(4)医疗卫生工作组

   医疗卫生工作组由卫生院有关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

一是组织医务人员对伤病员进行医疗救治。

二是对遇难者进行死亡初步鉴定。

三是组织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处理。

四是监测大气、水资源等环境污染情况。

五是向指挥部提供伤亡情况报告。

(5)治安交通工作组

   治安交通工作组派出所等相关部门组成,根据事故特点和需要可吸收相关部门参加。具体职责是:

一是维护现场治安、交通秩序。

二是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

三是负责有关人员的安全保卫。

四是依法处理涉嫌犯罪人员。

五是守护押运救援物资、资金和设备。

(6)资金物资保障

   资金物资保障工作组由财务室、民政所和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

一是负责紧急调用物资和调拨资金的落实。

二是负责救援设施、设备、场地的征用及其补偿。

三是接受社会捐助。

(7)新闻宣传工作组

   新闻宣传工作组由乡党政办人员组成,具体职责是:

一是负责制定新闻报送方案。

二是负责拟定新闻报送内容。

三是负责组织新闻报送工作。

四是负责新闻记者的接待和采访工作。

(8)善后处理工作组

   善后处理工作组由民政所和行业主管部门组成,具体职责是:

一是指导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安抚、疏导、稳定工作。

二是指导伤亡人员及其家属的赔付工作。

三是指导事故财产损失的赔付工作。

四是负责接待上访人员。

五是指导事故受灾群众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6.机关站所工作职责

   (1)乡应急管理所:负责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现场救援的组织协调。

   (2)派出所:负责道路交通、火灾事故现场救援的组织协调。负责其他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交通管制、治安秩序维护以及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前期调查取证工作。

   (3)乡应急管理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救援的组织协调。

   (4)卫生院: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救治药品的组织协调。

   (5)民政所:负责群众转移安置和善后处置工作;参加工伤保险伤亡人员的医疗赔偿、工伤康复、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6)财务室:负责应由市场预测同级财政承担的应急救援演练、抢险救援、后期处置及有功人员奖励等资金的保障。

   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在乡人民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三、预警预防机制

1.事故监控与信息报告

乡政府应及时将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相关信息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可能引发特大事故的险情,或者其他灾害、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通报县级部门和单位,必要时上报县人民政府。

   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乡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报告县政府,同时抄报县安委办。

   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各级、各类应急指挥机构均应及时通报乡政府,乡政府接到通报后及时分析,并按照分级管理的程序逐级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和县级人民政府。紧急情况下,可直接报告县人民政府。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部门,要及时、主动向乡政府、有关部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为乡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2.预警行动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相应行动,进行先期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有关部门和乡政府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并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县政府,并抄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乡政府及时分析事故预警信息,情况严重时,应建议发布安全生产事故预警信息。

四、应急响应与预案启动程序

1.分级响应标准

根据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参照甘肃省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分为四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Ⅰ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Ⅱ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Ⅲ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Ⅳ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注:“以下”不包含本数,“以上”包含本数。

2.分级响应

  (1)当发生I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乡政府和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上报。

  (2)当发生II级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乡政府和相关单位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并上报。

  (3)当发生Ш级及以下响应标准的安全生产事故时,乡政府根据事故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3.预案启动程序

   本预案启动程序如下:

   (1)根据各方面报告的情况,对情况特别严重的事故,由乡政府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2)应事故发生地单位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请求,由乡政府做出启动本预案的决定。

五、应急行动

1.预案启动后、乡政府迅速开展以下工作

   (1)确定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工作组和进入状态的工作。

   (2)召集有关工作组组长参加应急行动战前动员会议,完成应急处置力量的调集组织。

   (3)下达应急行动命令,内容包括:通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危害程度、当地已经采取的措施;各应急工作组的任务及对各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等。

2.各应急工作组根据乡政府的命令分别采取以下应急行动

   (1)进入应急工作状态的工作组,由组长立即召集有关人员,传达上级指示,明确各自任务、集合地点、出发时间,需准备的物资、器材等。

   (2)进入准备状态的工作组,由组长指定专人立即通知本工作组成员做好应急准备,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一旦接到乡人民政府开展应急工作的命令,立即开展应急工作。

3.进入工作状态的各工作组应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与乡政府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当发生本组无力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向乡政府报告。

   4.抢险救援的现场指挥工作以属地为主,凡进入现场参加抢险救援工作的工作组应服从现场指挥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动。

六、应急终止

1.应急终止条件

   应急终止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现场抢险救援工作结束。

   (2)事故现场隐患得到消除。

    (3)受伤人员得到妥善医治。

   (4)无疫情发生或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5)紧急疏散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6)导致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得到有效控制。

2.应急终止的程序

   (1)由现场指挥组召集各工作组组长会议,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后,书面向乡政府报告,并抄送县安委办。

   (2)乡政府接到事故书面请示后,立即召开会议决定。

(3)乡政府根据决定,向现场指挥组和各工作组下达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的命令,并将决定报县安委办。

   (4)由新闻宣传组上报新闻单位,向媒体宣布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和有关应急处置的情况。

   (5)由现场指挥组组织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并在24小时内写出现场抢救书面报告,分别报乡政府和县安委会,并抄送各工作组组长单位。

七、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

(1)乡政府和事故单位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继续负责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善后处理工作组要配合事故发生单位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事故受伤人员的后期医疗处理工作。

二是事后补偿、重建、保险理赔和生产生活秩序恢复工作。

三是事发地群众思想工作和社会稳定工作。

   (3)医疗卫生工作组要继续做好对事故污染、疫情和环境的监测与处置工作。

   2.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乡政府向保险机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3.事故调查及总结

   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调查,乡政府直接组成调查组或授权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现场救援指挥组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乡政府,同时报送县安委办。根据现场指挥组提交的应急救援总结报告,乡政府组织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意见,并抄送有关部门。

八、保障措施

1.制定相应应急救援预案

乡政府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各应急工作组组长单位和有关部门应根据本预案明确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应急行动预案,报县安委办备案。

2.救援队伍保障

   (1)乡政府、各部门、村组要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

   (2)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报乡政府和抢险救援工作组组长单位备案。其它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

3.通信和信息保障

   (1)逐步建立乡安全生产应急处置指挥监控系统,逐步建立乡、村两级指挥监控系统。

   (2)建立应急响应通信系统。各工作组根据应急救援需要配备相应的通信、摄影和办公器材。

   (3)乡应急救援办公室建立应急救援信息系统。

4.资金物质保障

   (1)乡政府统一负责紧急救援建设规划,乡财政每年应给予适当的资金支持。

   (2)各工作组组长单位每年要向乡政府上报应急处置队伍、专家组的配备以及物质(器材)的储备、消耗和报废情况。

5.宣传、培训和演练

   (1)宣传

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应急法律法规和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宣传工作,各种媒体给予支持。乡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负责本地相关宣传、教育工作。企业与所在地村组建立互动机制,向周边群众宣传相关应急知识。

(2)培训

乡政府负责对各级管理机构、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和业务培训。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并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参加培训。

乡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内容列入干部培训课程。

(3)演练

乡政府指导、协调、监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各相关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

6.监督检查

乡政府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九、附则

1.预案管理与更新

   (1)本预案由乡政府发布并组织实施。

   (2)乡政府适时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和修改。

   (3)乡政府适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2.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一是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二是防止或在事故抢救中,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三是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四是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拒绝履行应急救援职责和义务的。

二是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三是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指挥,或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四是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资金或物质的。

五是阻碍应急救援工作人员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

六是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七是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工作行为的。

3.其他事项

   (1)本预案由乡政府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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