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0 作者:柳林镇人民政府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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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林镇上城门村规民约 一、热爱祖国、热爱家乡、学法知法、遵纪守法、移风易俗,树立良好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尚。 二、婚事新办。婚事1天办清,婚宴仅限近亲属参加,彩礼最高不能超5万元(包含金银首饰等),宴席规模不超过20桌,礼金不超过50元,婚庆车辆不超过6辆,不在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不妨碍公共秩序,不影响群众生活,坚决抵制低俗闹婚等不文明现象。 三、丧事简办。服从组织要求,严格按照丧事简办原则,治丧不超过3天,不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自觉抵制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四、搞好公共环境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生活垃圾定时收集、定点填埋,建筑垃圾及时清理,煤块、柴草、粪土定点堆放。 五、依法使用宅基地,服从村镇建房规划,不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 六、团结友爱、互帮互助、诚实守信,不打架斗殴、不妖言惑众,不何辱、诽谤他人,建立和谐的邻里关系,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参与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尊老爱幼,发扬传统美德,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夫妻之间,互敬互重、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八、适龄青年积极参加兵役登记,踊跃参军,报效祖国。 九、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十、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植树造林、美化家园、加快绿色村庄建设,封山禁牧、不得随意放牧牛羊,不得乱砍滥伐。 十一、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发扬社会正能量。 十二、集中打扫环境区域卫生时间每周一、周五。 十三、户内户外卫生整洁者(奖励流动红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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