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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足子村村规民约

时间:2025-11-12   作者: 点击数:  

                                    足子村村规民约



为切实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本村治理水平,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通过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体协商修订等环节,制定足子村村规民约。

本村村民不分民族、信仰、户籍来源,均为村庄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应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共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环境保护

第一条 按照环境卫生区域划分,每周星期三和星期五每户至1人参加集体环境卫生整治,冬季及时清扫道路积雪,春耕秋收后必须清理地膜,严禁焚烧秸秆。不得向村内道路乱倒污水杂物,垃圾投放至指定垃圾箱。

土地流转

第二条 足子村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土地,土地流转必须经过村集体同意,镇村两级备案后统一进行流转。不得改变耕地性质,不撂荒、不建大棚、不擅自建房违规使用。

草畜平衡

第三条 子村 平衡 面积14599.68亩, 载畜 2459.10个羊单位,不得超载放牧、不得随意租借草山。超载放牧的农户,村委会责令其限期核减,逾期未核减的村委会将收取违约金60元/羊单位。不得在禁牧区放牧,若牛羊进入禁牧区,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收取违约金(一头牛60元,一只羊30元)。

第四条 养殖户要管理好牲畜,不得随意进入农田,破坏农作物,造成经济损失照价赔偿,对相邻乡镇村组的牛羊牲畜进入农田同样对待。

森林防火

第五条 村民在上坟、煨桑期间要注意用火安全,谁用火谁负责,确保火源熄灭后方可离开,全体村民严禁烧荒、烧坡行为,对儿童和特殊人群, 由其监护人落实好专人看管监护,避免引发火灾,如发生火灾由监护人承担责任。每个村民都有预防和扑救灭火的义务,一旦发生火情,应第一时间向村委会报告,并组织开展灭火工作,对于违规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人员,按照受灾情况必须补种草籽、树苗。

村风民俗

第六条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在微信群内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第七条 严禁发表或传播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严禁从事任何不利于民族关系的行为,违者将由村委会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 严禁超过玩200元的麻将, “炸金花”、开 “拖拉机”等赌博行为。

第九条 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第十条 严禁参加各种邪教组织和活动。

红白喜事

第十一条 婚事新办,倡导结婚彩礼不超过5万元,迎亲车队不得使用豪华车辆,车辆总数控制在8辆以内。村内操办每桌不超500元,县城操办每桌不超过800元( 注:酒不得超150元、香烟不得超过20元)。 除直系亲属外,倡导随礼不超过200元。

第十二条 丧事办理。治丧期间便餐从简,每桌不超过300元,提倡 “一碗烩菜”办丧事,严禁上酒。倡导厚养薄葬、文明祭祀。

第十三条 余事不办。除婚丧以外的其他喜庆事宜,如乔迁新居、满月、祝寿、升学、参军、开业等,原则上不办酒席。提倡仅邀请直系亲属简办,不收受贺礼。

婚姻家庭

第十四条 夫妻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第十五条 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不得让未成年人入寺为僧。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违反村规民约规定,一次可由村委会、红白理事会、监督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采取批评教育、两次以上者义务劳动一次,三次以上者缴纳100元的违约金,情节严重者,全村不得帮忙该户家里的红白喜事。

本村规民约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村规民约经村民会议表决通过之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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