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6-01-12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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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多乡多玛村村规民约 为推进我村民主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条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依法开展各项活动。 第二条 凡是参与黄赌毒、寻衅滋事、挑唆是非、破坏他人家庭、打架斗殴、违法乱纪者,在上报公安机关处理的基础上,并负责打扫公共区域卫生一周。 第四条 促进家庭成员间相互尊重与关爱,对任何不履行赡养老人义务或遗弃未成年子女的行为,将由村委会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同时,将对表现出孝敬父母、婆媳关系和谐以及家庭成员间和睦相处的村民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 适龄儿童必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得随意辍学,特殊情况的需出具相关证明。监护人不得随意干涉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不得将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送入寺院为僧,违者由村委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者将上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第六条 杜绝高价彩礼,彩礼最高不得超过6万元。红事白事要从简办理,不得铺张浪费、不得大操大办,不能相互攀比形成不良风气,红白事办宴席不超过10桌,宴席用酒100元/斤,宴席用烟不超过20元/盒。红白喜事除亲戚朋友外,本村其他人随礼不得超过500元。农牧户邀请僧人诵经时布施费用不得超过200元,不能擅自提高费用,超出部分责令退回。 第七条 严禁垃圾胡乱倾倒、粪土无序堆积、污水随意排放,坚决禁止“四烧”行为,即禁止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枯枝落叶以及烧荒。严禁在道路两旁擅自搭建、堆放沙石及杂物,也不得在道路上晾晒或打谷农作物等。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责令其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一周。 第八条 每月定期开展一次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要求每户至少有一名成员参与。若遇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否则将对缺席者全村通报。每周二定为全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日,根据既定责任分工,对各自负责的区域进行清洁维护。对于无故缺席或清理不及时者,进行全村通报;村委会将定期进行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在公示栏进行公布,以通报表现最佳及最差的个人或家庭。 第九条 依法使用宅基地,严格落实一户一宅,严禁乱修乱建,新申请宅基地按乡、村规划执行,不得随意占用土地,不得损害他人和集体的利益。 第十条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农用车、电动车违法载人和驾驶机动车超速、超载、超限行驶,严禁酒驾、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辆上路行驶,一经发现,上报公安机关处理。冬季下雪当日由村组干部组织群众及时清理道路积雪,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第十一条 加强牲畜看管,严禁牛、羊等牲畜损害他人农作物,破坏环境卫生,如给他人的财产、安全造成损害,由牲畜所有人照价进行赔偿。牲畜越界进入别人草场放牧,由牲畜所有人按照以往的历史放牧习惯缴纳违约金。 第十二条 严禁私自开垦、毁坏草原植被,多玛村理论载畜量为6507个羊单位,平均每户饲养量为65个羊单位。村民要严格按照全村草场牲畜承载量饲养牲畜,达到草畜平衡,如超载养殖,限期淘汰超载牲畜。养殖大户和无畜户之间可以进行草场流转,要在村委会的监督之下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流转,严禁私自流转、违法买卖、转让草场,如若违反,上报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对于草场流转后仍超载养殖的农牧户,限期淘汰超载牲畜。 第十三条 严禁在野外随意用火,护林员、草管员每天按时进山巡林巡草,重点关注痴呆聋哑傻等特殊人群进山带火、用火,如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处理并上报村委会,坚决防止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家庭用火要确保安全,户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品,定期检查、更换老化、破损电线,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第十四条 村内插箭等民俗活动村组干部要全程跟踪监督,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第十五条 对违犯上述村规民约条款者,按以上条款进行处理,同时, (一)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违反村规民约但尚未触犯法律的,由村干部批评教育、责令改正,并按照以上规定进行处理,缴纳违规费用。 (三)缴纳的所有违规费用用于村内公益设施维修、维护、奖励优秀村民以及和美家庭。 第十六条 本村规民约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2025年5月1日至5月7日公示七天,自2025年5月8日起执行。 多玛村村民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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