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6 作者:卓尼县司法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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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司法局“七五”普法工作总结
“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以提高全社会法治素养为总目标,围绕全县“十三五”发展规划,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州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坚持以宪法宣传教育为重点,以“法律八进”为载体,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推动新媒体普法为突破口,认真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顺利完成了“七五”普法中期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健全机制,周密部署,“七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 (一)制定规划,健全机构,为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打好基础。2016年,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纲要》,由县委、县政府批转印发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贯彻实施。12月份,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卓尼县第七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表彰了先进集体与先进工作者,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同时,县上成立了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全县各乡镇、各部门也相继成立了86个“七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目标、细化了责任。2017年,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2019年机构改革后,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对依法治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设立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及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四个协调小组,同时成立了四个协调小组办公室,从而形成党政统一领导,人大监督、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普法新格局,为顺利开展“七五”普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明确责任,强化督查,推进“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为了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逐年推进普法工作,除去年和今年外,县政府每年年初都要与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省州驻卓各单位签订《普法依法治理目标责任书》,在年终统一进行考核。2018年,对全县“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中期督查。为了进一步做实做细“七五”普法工作,县委、县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县“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对照“评分标准”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梳理总结,查漏补缺。分别成立了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为组长的3个督查验收组,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七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面指导和督查验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落实。 (三)保障经费,创新载体,为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创造条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普法经费保障工作,不断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力度。按照“七五”规划要求,每年将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定期拨付。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司法局从我县普法对象实际出发,精心筛选、征订、编印了大量普法宣传资料,保证了普法宣传精准开展。为全县所有在职工作人员每人征订一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读本》并发放到位;征订《宪法读本》《法在校园》《中小学普法三字经》《普法手册-劳动保障篇》《普法手册-交通安全篇》《法律进社区》《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企业》《法律进乡村》《法律进学校》《反家暴》《扫黑除恶》、“藏汉”双语版《法律进寺庙普法读本》《扫黑除恶知识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进农牧村读本》等“七五”普法宣传手册共66000余份,制作围裙、手提袋、纸杯等法治宣传品40000余个。这些普法宣传品以小见大、形式多样、内容实用,对普法对象给予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教育,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四)健全队伍,强化培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专业人员素质。为了加大普法队伍力量,提高普法教育效果,县上调整充实了“七五”普法讲师团,确定47名会藏汉双语、政治理论素质强、熟悉法律知识的干部担任我县“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成立了校园法治宣讲团,建立法治副校长队伍,完成120名法治副校长的信息采集工作。组建了普法志愿者队伍,确定136名“七五”普法联络员,共举办“七五”普法骨干培训、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培训、“法律明白人”等培训班40余期。 二、以“法律八进”为载体,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各项措施 (一)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单位”活动,强化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一是认真落实国家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决策会前学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通过举办法律法规培训班、法治讲座、中心组学法等形式,加大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力度。二是制定了《卓尼县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培训。三是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每年开展一次法律知识测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二)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一是全县各学校实行了法治副校长或辅导员制度,聘请政法部门的工作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进课堂”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做到了学校法治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二是积极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广泛举办主题班会、模拟法庭、组建学法兴趣小组、法律知识竞赛等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三是积极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学校普遍做到“四个一”,即:建立一个法治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架、坚持每季度上一次集中法治教育课、每半年开展一次法治教育主题活动,使普法教育融入青少年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全县各中小学共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500多场(次),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上法治课2000多课时,普法讲师团、律师深入到中小学开展法治讲座26场(次)。 (三)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大力强化农牧民法律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群众集会、节庆日、集市贸易等各类节点,由宣传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县普法成员单位,采取出动宣传车辆、展出展板、悬挂挂图横幅、播放录音、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宣传基本法以及与农牧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累计开展普法宣传120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10万余份、设立法律咨询台1200余个。 (四)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认真开展社区居民法律宣传教育。为了培育居民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把法治建设有机融入到了家风建设中,充分发挥职能与优势,在社区建立了居民学法制度,设立了固定的法治宣传栏,购置了常用法律图书,确定普法联络员进村入户宣讲法律知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五)深入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加大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宣传。为了加强对僧人的法治教育,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由司法所和乡镇寺庙办工作人员定期不定期到宗教场所进行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对广大宗教教职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统战宗教部门利用每年举办的统战宗教干部暨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专题安排法律知识讲座,向宗教界代表人士集中宣讲《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先后开展“送法进寺院”活动100(场)次,召开法治宣传教育宣讲会50场(次),通过“法律进寺院”活动的开展,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有力维护了寺院和藏区社会和谐稳定。 (六)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为了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牢固树立诚实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县税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普法责任,扎实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宣传《公司法》《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三、强化部门普法责任,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一)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向社会开展普法。执法司法机关在处理精准脱贫、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养老婚姻、扫黑除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二)坚持做好以案释法。在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廉洁,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县人民法院立足职责职能,主动接受监督,全面深化司法公开,坚持所有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的之外,一律进行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都最大限度地允许群众依法申请旁听,对群众广泛关注、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还专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检察院以公正司法为目标,以案件为中心,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成效和水平,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促进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在刑事辩护、诉讼代理、开展非诉讼法律服务中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法律权利、义务和有关法律程序等,及时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引导当事人依法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化,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弘扬宪法精神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县创建活动,构建以法治文化广场为主体、乡村法治窗口为补充的实体化普法体系,推进我县法治文化广场和乡村法治宣传窗口建设。分别在卓尼大酒店广场和柳林第二小学门前建成高3米长200米和高2米长100米的法治文化墙两面,充分利用法治文化阵地进行全方位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信息化。进一步加强“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普法工作,广泛运用12348中国法网、甘肃法网,省州司法行政工作微信公众平台、“卓尼之窗”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实现网络大普法长效工作机制,提升新媒体新手段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利用移动短信平台发送普法信息10万余条,扩大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加强媒体公益普法。明确公益普法的目标任务、主体责任和落实措施,引导大众传媒自觉承担普法社会责任,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法律实施纪念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在巩固行政机关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的同时,加强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在县电视台开设普法栏目,滚动播放法律宣传标语,播出法治电视节目,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努力做到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手机有短信、微信有内容。在甘肃省人民政府研究室主办的《发展》杂志上,发表了题为《深入实施“七五”普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文章,回顾了我县实施“七五”普法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五、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一)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化法治县创建活动,以“四民主、两公开”(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二)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累计召开动员部署会议200余场次,张贴两高两部《通告》5000余份,印发6万余份《平安宣传手册》,1.2万余份专题宣传彩页,在县城汽车站、广场等公共聚集地,通过电视大屏、宣传栏、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和图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20余场(次)。 (三)结合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公民法治教育,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深入开展“法律八进”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公民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了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四)健全维护公民权益的公共法律体系。县司法局先后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公共法律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公民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和权益得到基本满足和实现。2016年以来,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6件,公证案件1231件,人民调解案件743件,调解成功率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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