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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司法局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3-03-21   作者:卓尼县司法局 点击数:  

卓尼县司法局关于上报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县委办:

2022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州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央、省州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会议及、全州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紧贴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主线,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统筹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各项工作稳步向前。

一、2022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稳步推进

1.高站位坚持政治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会议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会议精神,主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新形势新常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问题为导向,坚持系统谋划,夯实法治基础

2.高水平谋划法治建设。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起草并印发了《卓尼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2022年卓尼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了《卓尼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具体措施任务分解表》。5月20日召开了全县法治政府建设会议暨县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9月19日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10月27日召开了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深刻意识到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意义,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要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3.高标准落实法治责任。一是2022年1月13日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书面传达了《法治甘肃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和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审议并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卓尼县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关于调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组成人员的请示》、《关于调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的请示》等文件。为进一步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夯实执法基础,提升执法能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我县行政执法证件换发人员进行网上法律知识培训,并转发了《中共甘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全州行政执法证件换发人员集中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的通知》。并于9月23日组织我县40个执法部门694名执法人员参加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考试合格572人,合格率82.4%。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1.扎实推进行政复议改革。一是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中共甘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关于印发《甘南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印发了《卓尼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中共卓尼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成立卓尼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卓尼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的通知》。行政复议职责已完成整合,行政复议案件已于今年1月1日起,由县司法局集中受理。启用了“卓尼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专用章”、“卓尼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卓尼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印章。组织召开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及卓尼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办案协调会。解决办公场所160平米,落实行政复议专项经费10万元。截至目前,卓尼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件,受理7件,截止目前已审结5件,未审结2件(维持1件,终止1件,撤销1件,驳回2件)。二是对全县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职权进行了梳理并印发了《卓尼县司法局关于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职权梳理意见的通知》。经梳理,我县共有执法主体49个,其中法定行政机关45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4个,并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监督人员信息进行了汇总、录入。三是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建立实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落实规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截止目前,共审核规范性文件2件。四是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甘南州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甘南法办发〔2022〕34号)要求,及时制定印发了《卓尼县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照《甘肃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甘肃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甘肃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以下简称“一办法、两标准”)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全面评查,并对临潭县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互查互评法案卷评查工作。五是为进一步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夯实执法基础,提升执法能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组织我县行政执法证件换发人员进行网上法律知识培训,并组织我县69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网上闭卷考试,考试合格572人,合格率82.4%。

2.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抓好“八五”普法宣传活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颁布一周年之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以5月28日民法典颁布日为契机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多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等“进”活动。二是结合禁毒、安全生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防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创建文明城市,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强新颁布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新颁布法律法规和实施的地方政府规章,通过“喜迎二十大、法律进万家”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县依法治县办组织公检法司、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保局等多部门面向农牧区群众、僧人、重点人员等不同受众群体,分门别类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宣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解读扫黑除恶、安全生产、道路交通、防灾减灾、草蓄平衡、生态保护等相关领域的政策。截止目前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约400多场次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做好2022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木耳镇多坝村拟申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目前已审批创建15个乡镇开展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乡镇创建先进单位创建活动,首批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今年覆盖率为50%,法治乡镇创建3个,逐年推进到2025年全覆盖。借助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基础,打造了县级文化广场1处,乡级法治文化广场4处。

3.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紧扣“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加大法律援助的宣传力度,加强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深化法律援助便服务措施,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提升服务群众工作水平,积极组织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着眼于扩大社会影响,宣传发动见实效。为了扩大“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的社会影响,采取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阵势,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使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扩大。深入贯彻“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活动,全面提升卓尼县法律援助工作质量,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今年,我中心律师及法援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各乡镇、村组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五保户及残疾人提供“上门服务”,此项服务活动最终被甘肃省人民日报认定为有品质的新闻转发。截止目前,共开展各类咨询12场次,悬挂“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宣传标语15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610份、宣传物品3930件,解答咨询200余人次。二是着眼于强化工作效能,优化服务出新招。为强化工作效能,我们坚持在优化服务上探索新方法,寻求实施法律援助的多种有效途径,力求“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项目”社会效果最大化。优化服务途径。为了更加便捷、有效地为广大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我们坚持把农村和农民的法律援助作为工作重点,开通便民绿色通道,降低准入门槛,放宽审查条件,扩大农民工免经济状况审查范围,开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除国务院规定的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不审查经济状况外,对于农民工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援助申请,也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状况。拓展服务领域。卓尼县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成立,有利于进一步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为全县退役军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更加便捷、精准、优质的法律服务。提高办案质量。法律援助是政府面向社会服务弱势群体的一个重要窗口。截止目前,法律援助中心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82起,办理各类案件19件,其中刑事案件10件,民事案件9件(其中婚姻家庭4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3件,帮助受援人追索劳动报酬以及各种经济损失541719元,其他纠纷2件),代写法律文书121份,免费解答各类法律咨询余452起,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着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控。一是截止目前,我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78人,共计收监9人,累计解除矫正420人,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58人,其中缓刑57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今年以来我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5人,期满解除矫正58人,共办理调查评估59件。警告书发放4次,训诫谈话3次,无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二是严格落实省内外监狱刑满释放必接必送要求,截止目前已顺利接回35名刑满释放人员,对刑满释放人员第一时间建立安置帮教方案,成立帮教小组,通过签订帮教协议书全面落实帮教责任人,组织帮教责任人定期走访安置帮教人员生活情况,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三是深入开展信息摸排工作,及时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工作单位、所在社区(村),每月司法所与派出所作信息比对,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在当地现实表现和行为动向,逐一排查,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四是常态化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扫黑除恶专题宣传,涉黑涉恶线索排查,逐一建立档案,确保矫正对象无涉黑涉恶现象发生,有效提升社区矫正监管能力。五是依托科技手段,充分利用手机定位、每日电话核查、微信报告等监管手段加大管控力度,实行日报告制,了解掌握其思想、行为动态,要求发现“两类对象”涉黑涉恶事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六是远程会见帮教系统实现了服刑人员与亲属的“零距离”沟通,能进一步激发服刑人员的改造热情,有效减轻监狱日常管理压力,截止目前共预约了310次,成功会见了245场次,会见人数共计510余人。

5.大力推动发展枫桥经验。为提高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水平,对新配齐的15名司法所所长进行了业务培训,目前已完成全县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网络培训,使调解工作走上了更加规范化的轨道。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积极深入村组、社区,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做到矛盾纠纷发现一起、化解一起,努力将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消除在基层和萌芽期。截至目前,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9件,调解成功83件,未成功6件。其中婚姻家庭纠纷10件、邻里纠纷47件、合同纠纷6件、损害赔偿纠纷13件、山林土地纠纷10件,征地拆迁纠纷1件、房屋宅基地纠纷1起、环境保护纠纷1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3%。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三)驻村帮扶与疫情防控等工作统筹兼顾

我局下派4名驻村工作队员在纳浪镇温旗村、喀尔钦镇大力村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到各自帮扶户入户调查、慰问。积极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殊人群帮扶等各项职能任务,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法治保障。

针对今年复杂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把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任务和头等大事,精准高效动员、采取积极行动、主动担当作为,为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积极贡献司法行政力量。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精准高效进行动员部署。及时召开疫情防控部署安排会议,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明确职责分工、细化任务举措,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扎实安排部署。二是积极主动作为,深入开展防疫法治宣传。以“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为主题扎实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法治宣传教育小分队,深入全县各核酸检测采样点、部分农牧村、宾馆酒店、农家乐、幼儿园门口、小区出入口、商铺、展销点等地,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播放宣传录音、现场解答咨询等方式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三是迅速深入一线,包抓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展排查摸底登记,全面做好办公楼值班和消杀。我局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积极冲锋在一线,我局抽调下派3名疫情防控工作队员,在纳浪东大门值班值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加强来卓返卓外来人员的管控,随时掌控隐患风险点,以实际行动精心守护全体居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四是完善落实措施,切实抓好“两类”人员管控。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理,全面加强对“两类人员”活动轨迹的排查,严防重点管控人员疫情防控工作出现盲区死角。督促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核酸检测,并与全部63名社区矫正对象签订了疫情防控承诺书。同时,为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工作,确保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必接必送、无缝对接工作的落实

、存在的问题

一是人员缺编严重15个司法所只有17个政法专 项编制按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每所要求有3-5人,司法所需要编制45-75个才能满足基本建设要求另外在机构改革后,县政府法制办职能、人员都已转来,但编制没有划转二是专业人才紧缺目前我县现有执业公证员1名,已于2020年12月31日因公证员缺少暂停执业,给人民群众办理公证业务带来了极大不便。共有执业律师4名,不能满足全县群众法律援助需求。三是工作不平衡。由于各司法所的实际情况有差异和司法所长刚刚配齐,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各所工作目前开展还不平衡四是行政执法机关管理和执法水平不高。部分行政人员法治观念淡薄、依法办事能力偏弱监督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完善,行政不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不同程度依然存在,法律专业人员还严重不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还不够专业,办案水平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3年工作计划

一是全面加强依法治县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提高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政治站位,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落实。起草制定《卓尼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卓尼县2023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按照县委部署,不定期召开依法治县办公室主任会议,协调小组会议,择期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全面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2023年述法工作。继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召开卓尼县行政复议改革委员会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加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水平,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健全通报制度,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被纠错率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减少不当行政行为发生。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和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分阶段15个乡镇提升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标准,改善司法所办公条件。持续加强基层司法所人员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基层工作质量和水平。依托“智慧司法”项目,分阶段对全系统信息化设备进行新建和升级改造,努力建成“网络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标准规范统一、应用功能完备”的信息化体系。是加快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积极做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按照时间进度完成各项民生工程任务,加大经费支出进度,优化案件结构。完善好村组、社区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五是全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认真抓好“八五”普法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大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牧民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员为重点对象,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观念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司法人员公正司法能力水平,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者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政府、社会组织、领导的依法治理观念和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水平。强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抓好特定对象的法治宣传,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继续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学校、创建打造法治文化广场、公园等。是继续做好特殊人员安全监管。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全力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定期开展汇报教育和公益劳动,重点突出请销假规定和安全教育,隔绝其不良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和近期动向。加强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的使用,按时每天进行平台登录,做好平台内容的更新工作,确保规范。积极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强化督查,继续加强与公、检、法联动和社区矫正规范执法联合督查,加大执法监视的力度,进一步促进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积极开展。加强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管理教育帮扶,健全完善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工作网络,加强日常排查走访、重点人员衔接管理等。大力宣传远程会见这一惠民便民的好政策,充分发挥和利用好远程会见室的功能,给在监狱服刑的人员及其家属搭建良好沟通平台,帮助实现“家门口探视”。是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全面推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加速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加大对司法助理员及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争取全员培训,提升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加强与行业性专业性部门协调联系,明确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形成分工合理、相互配合,着力推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稳步开展。加强对调解工作的指导,深入调研及时掌握辖区内矛盾纠纷动态,定期分析和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当好党委政府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参谋助手,全面推动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八是扎实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切实加强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和受援率。不断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制度,采取结案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件服务跟踪反馈,开庭旁听,案件抽查等办法,确保案件质量。积极申请和调配公证员,进一步深化公证体制的改革,不断加强和提升公证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质,认清形势,理清思路,着力于我县经济发展的大好形势,充分发挥“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公证职能作用,努力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公证法律服务。




卓尼县司法局

                          2022年12月9日












卓尼县司法局   2022129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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