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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3-03-21   作者:卓尼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数:  

 

卓尼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工作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州自然资源局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建设为引领,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主动作为、改革创新、攻坚克难,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自然资源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资源要素保障,有力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2023年,我局将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自然资源工作定位,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对自然资源工作作出的重大部署和重要要求,将“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作为今后一个时期自然资源工作的定位,全面推进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一、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规划审批方面。一是卓尼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及图册初稿已完成,正在优化完善,“三线划定”工作已完成国家批复,正在优化完善中心城区用地方案。已完成20个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正在优化,下一步报县政府批复。二是卓尼润泰佳苑九峰广场(二期)、山河尚品等住宅小区设计方案已评审完成,规划前期手续办理完毕。三是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45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8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8项、建设项目土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5项、规划条件通知书8项、竣工验收合格书17项、设计方案核定通知书15项。2022开展规划执法巡查65

(二)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方面。一是2021年度我县山水项目共8个,总投资7369.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项目6个,总投资5003万元,地方配套项目2个,总投资2366.2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总体工程量的100%2022年度我县山水项目共计20个,总投资24029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项目8个,总投资7068万元地方配套项目12个,总投资16961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总体工程量的80%,计划11月底全面完工。二是卓尼县2021年若尔盖草原湿地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总投资1555万元,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100%,实施人工种草1.5万亩,退化草地改良2.5 万亩,黑土滩治理3万亩,毒害草治理1万亩。人工造乔木林2000亩,封山育林4000亩。三是2022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完成总工程量的100%,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2.5万亩。

(三)不动产登记工作方面。一是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截至2022年12月1日,全县共摸排出问题房屋4576套,涉及“登记难”问题已得到全面化解,全县转移登记化解率(小区转移登记≥25%)100%,省级平台查实发放不动产权证书4251本,总体登记发证率92.89%。二是“交房即交证”工作。确定卓尼县九峰广场建设项目为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小区,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5080㎡,设定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总建筑面积为8064㎡,其中1号楼(9层)住户为42户,2号楼(12层)住户为74户,总户数为114户。目前该项目主体结构已完成,并申请办理了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业务。竣工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等工作正在逐项进行中。三是不动产窗口日常工作。累计办结不动产登记发证总量29554本,其中颁发不动产权证书25858本,不动产登记证明3084份(其中:预告登记1555份,抵押登记证明1529份);查封登记137件,注销登记475查询及开具有房无房证明2251件。四是农房一体登记发证工作。全力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完成418宗易地扶贫搬迁房屋、238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完成率达100%。农村宅基地不动产证发放15949本,发证率达到94.9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登记发证238本,发证率100%,数据汇交省级平台。

(四)建设用地供给方面。一是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编制完成2022年度批次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14宗,涉及面积798.98亩9宗已通过省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审核。5宗地正在开展征地13项材料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测算、公示等土地报批前期工作,拟报批面积72.75亩。二是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和临时用地审批工作。完成了《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土地成片开发方案(2022年)》编制工作,并通过县级审核,目前已全面完成第3次项目用地范围数据核对校正工作,现已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规划研究院进行数据内业审核。三是临时用地审批工作。截止目前完成了全县7宗临时用地的审批工作,批复面积为352.5405亩。

(五)耕地保护方面一是政府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全部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年度考核评价体系,签订了年度目标责任书,建立并制定了违法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从而为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从管理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机制保障。二是我县耕地面积39.57亩,不低于耕地保有量(34.93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7.65万亩,不低于州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27.6万亩)。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均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面积为0.55万亩,平均耕地质量等别为12.87等,高于国家下发储备区潜力图斑平均耕地质量等别13.06等。三是2022年出让土地4宗,面积为131.38亩,共收缴土地出让金额873.5373万元。

)矿产资源管理工作一是完成了矿业权开采储量年检公示工作,公示率达到100%;根据卓尼县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暨矿山规范开采工作推进会议相关要求,督促各砂石料场开展恢复治理工作,目前恢复治理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治理效果较为明显。二是编制完成了《卓尼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卓尼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目前已完成省级评审。三是邀请了4位省上矿山方面的资深专家对我县10家砂石料场生态环境问题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现场实地会诊,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对我县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针对各砂石料场实际问题编制了中期整改方案,不定期对10家砂石料场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督导,严防滥采滥挖砂石乱象死灰复燃。积极鼓励非煤矿山参与全县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提升了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四是列入省级环保督察的7处历史遗留无主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已全面完成,列入2022年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的羊化湾等3处生态修复全面完成治理工作。五是对非煤矿山企业召开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重要措施和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的三十五条具体意见,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压实责任,提出具体要求,统筹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一是土地矿产卫片核查填报工作。2022年第一、二、季度共下发土地图斑88个,经过全面排查和现场举证,已完成核查填报工作,第季度下发图斑34个,已完成实地核查工作,正在组织系统填报,2022年度共下发矿产图斑4个,已完成实地核查工作和填报工作,违法图班正在查处。二是秦岭甘肃(卓尼)段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秦岭甘肃(卓尼)段督察发现问题共7个,已完成整改4个,正在整改3个,卓碌二级公路(拉扎村段)由州交通局负责,已将建设用地报批材料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喀尔钦镇道路及排水项目,目前,按照新要求正在编制勘测定界报告,由于兰州疫情,省规划院还未审核,待勘测定界审核后,及时按新规定组织报批。扎古录垃圾填埋场已编制完成《扎古录镇生活垃圾处理工程生态修复方案》,按照建设用地报批整改无法完成整改工作,主要原因有因“三区三线”划定中乡镇开发边界指标有限,该项目在距离镇政府所在地和大桦路村较远的山沟内,无法完成规划调整,占用的为林草地,且报批为建设用地后,在垃圾填埋场使用届满恢复后还可能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建设用地无实际使用价值,将浪费我县的建设用地指标。已上报省厅请省省厅向自然资源督察西安局进行协调,继续按照生态恢复方式进行整改。三是动态巡查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截至11月底动态巡查共计90余次,出勤360余人次,制止各类土地矿产违法行为23起,发出停工通知书23份,查处违法行为10宗,收缴罚没款36.44万元已上缴县财政。

(八)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一是地质灾害排查和监测预警工作。根据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95处,其中滑坡87处、泥石流86处、崩塌22处。我局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认真贯彻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监测预报预警、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制度等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制度,同时落实重大隐患点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及时掌握地质灾害情况,对17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配备了监测预警设备,使不稳定斜坡结构稳定性、安全性、表面位移等实现了一期监测。二是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申报工作。委托第三方作业单位完成总投资3937.42万元的柳林镇上卓村滑坡、康多乡多玛村滑坡、洮砚镇古路坪村不稳定斜坡、恰盖乡中心小学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已上报至省自然资源厅待批。

)林业和草原工作。“两山论”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及2022-2026年国土绿化行动。卓尼县“两山论”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及2022-2026年国土绿化行动计划新造林258万株(其中义务植树185万株、工程造林73万株);2022年计划栽植110万株(其中义务植树37万株、工程造林73万株)。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完成栽植67.4606万株(其中义务植树31.4606万株、工程造林36万株),已栽植苗木全部符合苗木标准要求,栽植技术规范。二是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公益林管护目标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逐级签订《卓尼县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管护合同》《2022年度森林管护责任书》,确保了县属50.28万亩天然林资源、36.74万亩生态公益林资源安全,2022年天保、公益林管护资金正在兑付中。完成了173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206名草管员的续选聘工作,目前正在积极筹备集中培训工作。兑现了1730名生态护林员2021—2022年度第一、第二、第三季度管护报酬1038万元。206名草管员报酬41.2万元正在兑现中。根据《卓尼县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成果报告》,我县县属森林面积达到61.72万亩(其中有林地31.52万亩,灌木林地25.67万亩、其他林地4.53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5.61%。三是全面推进林长制,实现县乡村三级林长全覆盖。县乡村三级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已逐级报备,林长组织架构图、卓尼县林长公示栏、卓尼县县级林长组织架构图及“四制度一办法”(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公开制度、工作部门协作制度、林长制督查制度、林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已制定上墙。四是森林草原病虫害防治及检疫工作。2022年4月下旬至5月下旬、9月上旬至10月中旬分两次对我县辖区内电网和通信线路的架设沿线、通信基站、公路、水电等建设工程施工区域附近、木材加工厂以及县属林区与临潭县、合作市、定西部分县市接壤松林地进行了松材线虫病普查,未发现疑似松材线虫病。2022年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18万亩,防治率95%,预测有害生物面积1.05万亩亩,准确测报率89%。根据省州对草原生物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气候特点,从4月下旬开始至10月下旬在完冒、申藏、恰盖、康多、杓哇和木耳6乡镇天然草原分布区开展了草原鼠虫害监测调查工作。调查结果显示今年我县蝗虫蝗蝻平均密度为每平方米7头以下,对草场不构成危害;天然草场高原鼢鼠数为0.2只/亩,对草场不构成危害。五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森林草原防火期共出动宣传车辆39余(台)次,出动人员170余人(次),悬挂横幅20条、发放森林防火宣传品4200余份、悬挂、刷写宣传标语100余条,受教育群众达11000余人。组织人员进行防火演练4次,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期防火码使用,积极协调电力部门开展林牧区输配电线路隐患排查工作并对存在的隐患向相关部门进行了反馈,林草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已通过州级验收。进入防火期以来,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严格执行火灾信息报送机制,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归口上报。县属国有林场持续深化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隐患排查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以及林牧区输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加强日常巡护频次和专项检查力度,确保防火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分队实行24小时备勤,始终保持临战状态,确保及时有效应对突发火情。六是林草重点项目实施工作。实施总投资120万元的2021年森林抚育项目,完成修枝割灌1万亩,项目于9月初完成,并通过县级验收;实施总投资300万元的2021年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完成退化草原改良2万亩,项目于8月底完工,并通过了县级验收;总投资500万元2022年退化草原生态修复项目,计划治理退化草原改良2.5万亩,项目于9月底完工,并通过县级验收。七是林政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2022年下发我县森林督查图斑76个,正在开展外业调查举证工作,森林样地调查6个、森林图斑监测78个均已完成系统填报,严格落实林草行政执法责任,积极组织开展“2022清风行动”,查处林业行政案件8起,查处率100%,没收自制猎套6个,狼头骨6块、狼牙8颗,违法所得0.32万元,收缴行政处罚金3.42万元(已上缴县财政)。向卓尼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移交破坏林地刑事案件1起。八是草原工作。根据州草原工作站《关于2022年度全州草原动态监测工作的安排意见》,我县分别于4月18日,4月28日、5月8日每隔10天对草原植物返青观测一次。按照不同地域、气候特点和草原类型分别在纳浪镇纳浪沟、木耳镇大峪沟、完冒镇沙冒沟启动2022年天然草原植物返青期监测工作。通过对三个样地三次监测数据来看,今年我县草原植物返青盖度平均百分率与近三年相比略高,草原植物返青较往年相比提前了约10天。2022年我县草原综合植被和生产力监测共调查了19个样地,54个观测样方,54个测产样方和54条样线。其中高寒草甸草场(包含灌丛草甸)11个样地;山地草甸6个样地;温性草甸2个样地。从监测结果来看,我县天然草场平均产草量为286.17公斤/亩,平均盖度为97.07%,草群平均高度为21.04cm,产草量与去年相比略高于常年相比基本持平。优化调整了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禁牧区及草畜平衡区实施面积。划定了我县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实施面积,其中划定禁牧120万亩,草畜平衡360.4万亩,协同农业农村局制定了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实施方案。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耕地占补平衡结构性矛盾突出,全县未利用地总面积少,适宜开发为耕地的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县域内落实占补平衡任务难度大。二是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少,按照国家“减量规划”编制要求,未来15年的用地总指标将逐年递减,我县正处在加快城镇化建设时期,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难以满足发展需求。三是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我县财政十分困难,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筹措难度较大。四是机构改革后没有明确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致使国土、林草、矿产、规划、测绘等执法职责职能交叉、力量分散,且未配备执法车辆,对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效率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五是新土地法实施以来,建设用地审核部门增多,尤其是农用地转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核方面比较严格,加之我县强制调整项目较多,致使建设用地土地报批工作进展较慢,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滞后。六是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从摸排情况来看,我“登记难”问题房屋发证量基数大,总体登记发证率较低,距离省上和州上要求差距较大。

三、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我局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以及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对自然资源工作提出的重要要求、作出的重大部署,立足“两统一”核心职责,联系自然资源改革发展实际,重点围绕坚持规划引领,构建国土空间新格局;坚持发展主题,提升要素保障新水平;坚持严格保护,实现耕地保护新成效;坚持“两山”理念,打造生态保护新高地;坚持人民至上,展现为民服务新担当;研究和谋划好自然资源领域重点工作,推动新时代自然资源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全力实施2023年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坚持资金和项目向重点区域集中投放,围绕突出问题,统筹谋划,避免“撒胡椒面”“遍地开花”,确保项目资金集中、成效明显。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同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提高项目前期工作的深度和质量,力争2023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总投资10226万元的2023年度山水林田湖草沙项目前期工作,4月初全面开工建设,10月底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建立完善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制度,加大督导力度,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全面提升项目建设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持续加强工作力度,高质量实施卓尼县“两山”论实践创新基地及2023年国土绿化工作根据《卓尼县“两山论”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及2022-2026年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方案》,五年共计划完成义务植树9740亩,2022年已完成1884亩,计划2023年实施1964亩,折合32.79万株。

(三)积极开展沟通衔接,确保甘南州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洮河流域卓尼段北部片区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顺利落地。甘南州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洮河流域卓尼段北部片区生态修复与治理工程前期各项工作已全部完成,积极加强与发改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3月份完成招投标工作,4月份全面开工,力争10月份竣工。

(四)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坚持国土空间的唯一性,协调各类矛盾冲突,划实划细“三线”,做到三条控制线上下贯通和“数、线、图”一致。2023年6月底前完成《卓尼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编制审批工作。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卓尼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按照审批程序,依法依规完成2023年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展各项目前期规划放线、验线,规划核查。严格落实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程序,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书,建立健全规划公开公示制度,施工现场规划公开公示率达到100%。每周开展1次规划执法巡查,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治理、控新治旧”的工作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做到源头管控、及时治理。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目标。在规划执法监察过程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强化要素保障,实现项目建设用地应保尽保。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土地利用计划省级统筹、分类保障和“带图审批”的原则,科学确定年度建设用地审批供应优先顺序。认真落实建设用地报批“不见面审批”制度,依法履行征地报批前期程序,规范建设项目用地报件,提高报件质量,降低退件率和补正率,及时做好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利用计划系统和建设用地审批系统”双备案,按期足额缴纳“两费”。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从严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坚持存量与增量并举,以存量为主体,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争取实施2023年度城乡建设用地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摸清2023年增减挂钩拆旧复垦真实潜力,为助推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4月20日前完成《卓尼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3-2024年)》编制工作,为全县建设项目用地提供用地保障。全面实现建设项目用地应保尽保,2023年12月底完成卓尼县建设用地批次和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用地报批和供地工作,共计9宗,用地面积209.7225公顷。  

)全面加强矿政管理,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卓尼县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既定内容,根据全县矿产资源赋存特征及矿业经济条件,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合理布局、规模开采、集约利用”的原则,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合理布局,推动矿产资源开发与区域协调发展。。合理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优化产业结构,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矿业转型升级,推进矿业经济发展。切实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使矿山地质环境状况明显改善。全面提升矿产资源宏观管理能力,不断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矿产资源优化配置体系。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对全县10家非煤矿山的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按照动态巡查制度开展巡查,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和协调配合,采用联合执法加强打击力度,通过通力协作、齐抓共管,使全县非煤矿山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问题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步入规范、有序的轨道。全面推进全县10家非煤矿山砂石料生产企业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做好绿色矿山建设的报批工作,引导在产企业升级改造生产工艺,按照绿色矿山标准把好准入关。  

)坚守耕地红线,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与耕地保护责任,坚守耕地红线,稳定全县39.01万亩耕地保有量,合理用地,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全面落实全县27.6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加强用途管制。永久基本农田原则上用于种植粮食作物和棉花、油、糖、蔬菜;未经依法报批,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对第二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和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进行对比分析,计划新增耕地面积4840.05亩,主要针对省、部级核查意见,对于存在问题图斑进行逐地块进行核实整改,重新举证并进行上报。在本项目重新上报并通过部级核查后,可入库形成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根据省州级要求,2023年年底前完成园、林、草地分等定级工作。2023年计划出让土地2宗(70亩),预计收缴土地出让金3500万元,

)注重强基固本,全面夯实自然资源管理基础。加快化解“登记难”发证登记率,力争在2023年第一季度全面完成化解登记任务及“交房即交证”各项工作任务。按照省、州、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计划和时间进度,2023年底前完成我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任务量的70%,配合做好省、州确权项目,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易地扶贫搬迁房屋、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后期工作,并将数据汇交省级平台。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省级统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与数字政府的部署应用工作。全面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三个集成”,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积极推进电子证照应用。

)延续整治力度,巩固自然资源执法成效。强化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察工作,加强执法巡查力度和频次,做到勤巡查、早发现、早查处,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遏制新增乱占耕地行为。对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要露头就打。深入开展越界开采调查摸底,依法严肃查处越界开采行为,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按照“月清、季核”的要求,认真开展土地、矿产卫片填报工作,严格落实实地核查举证任务,复核图斑合法性判定结果,杜绝弄虚作假,及时提交填报数据。加强与发改、交通、住建、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继续推进违建别墅清理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工作。持续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专项整治,聚焦土地管理、耕地保护、矿产开发利用等自然资源重点工作,加强问题线索摸排,整治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乱象,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十)坚持依法治理,持续强化林草资源保护与管理。始终把林草资源保护放在最突出位置,强化措施落实,维护林草资源安全。一是深入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要按照“四定七无”的要求,做到“面积、责任、管护人员、承包管护时间”四落实,把管护责任靠实到山头地块,确保天然林资源的安全,并及时兑付集体个人补偿补助资金。二是严格林草管护。实行最严格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从严规范林地草地征占用管理,全面摸排并清理整治乱占滥用林地、草地等违法问题。三是严防灾害事故发生。要切实做到机构队伍建设、安排部署、宣传发动、预案制定、责任落实、重点监控“六个到位”,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加大森林草原防火投入,完善管理和联防机制,不断提高林草防火水平。四是加强林草执法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捕杀交易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乱砍滥伐林木、破坏草原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林草资源安全。

(十一)坚持把抓项目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扎实做好自然资源项目谋划工作。总投资3937万元的卓尼县柳林镇上卓村滑坡、康多乡多玛村滑坡、洮砚镇古路坪不稳定斜坡、恰盖乡中心小学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总投资884万元的卓尼县柳林镇洮河祥苑不稳定斜坡、纳浪镇朝勿村不稳定斜坡治理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的2023年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总投资1446万元的卓尼县2022年若尔盖草原湿地-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已申报至省自然资源厅,下一步积极与省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加大沟通对接力度,待项目计划下达后,积极开展各项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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