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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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2020-12-23   作者:自然资源局 点击数:  

卓尼县自然资源局,是卓尼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制定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政策和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监督实施城乡规划政策。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林业草原生态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编制国土空间、林业草原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国家级、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有关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矿产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实施国家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国家标准。负责县级公园设立、规划、建设和特许经营等工作,负责县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的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相关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相关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11、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12、负责拟定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农牧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牧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等重点林业工程的建设工作。

13、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14、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县级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提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

15、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科技教育和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并监督实施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6、开展自然资源对外合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对外交流合作,配合履行有关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

17、负责相关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方面的重大违法案件。

18、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组织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负责自然资源系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全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中央顶层设计和省州县政府的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进一步加强自 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21、有关职责分工。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非煤矿山采空区(闭坑区)、尾矿库闭库区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按防护标准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灾害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工程治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防火巡护、火源管理、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县应急局负责组织编制、管理全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及本部门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并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有关部门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二、内设机构

卓尼县自然资源局现设有综合办公室、森林草原及野生动物保护股、自然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股、国土空间规划股、生态修复和矿产管理股。

三、单位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卓尼县农牧大厦五楼

负责人:牛建忠

联系方式:0941-3621103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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