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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2-09-28   作者:卓尼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点击数:  

    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教育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法规;2.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的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定中小学校教育发展规模、速度和步骤,并负责组织监督和实施;3.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技术教育、职工教育、学前教育,指导协调各乡镇场的有关教育工作,负责落实督导评估标准,制订教育督导评估细则,组织全县教育督导评估工作;4.负责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投入体制、招生体制、毕业生就业体制等方面的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关系;5.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职工工资发放、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等地方性规定和收费标准,加强教育经费的收费、使用和审计工作,积极倡导、规范社会力量办学和私人办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贯彻落实“教育三个增长”的执行情况,努力改善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环境;6.负责整个教育队伍的管理工作。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评审报批工作。配合组织、人设、编制部门做好本局及下属学校的人事、人员编制、劳动工资抚恤抚养、福利保险等工作。7.依法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做好来信来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8.负责组织本县九年义务制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结构的调整,以及教育教学改革,规范学校布局和教学用书,负责教育的综合改革;9.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五育”教育及国防教育;10.负责全县教育教学研究、电化教育和教学设施装备及勤工俭学工作;11.负责组织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负责组织自学考试及成人招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12.管理县级城市教育费附加、教育地方附加费、人民教育基金和国(境)外对本县的教育援助和贷款;13.科学技术研究和科研成果转化。14.承办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卓尼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指导工作和科技工作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事业单位31个,分别为:教育督导室、教育科学研究室、电化教育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及全县27所学(区)校,内置办公室14个,包括:行政办、教育办、项目办、人事办、校安办、财务室、招生办、语委办、科技办、装备办、教育扶贫办、后勤办、档案室、工会。车辆编制2辆,2020年车改施行后全部上缴至县财政局。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总计8972.50万元,其中本年度收入8103.39万元,年初结余结转951.11万元,支出总计8920.63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396.35万元,降幅14.70%,支出减少1249.64万元,降幅12.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类支出减少。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合计8103.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32.04万元,占95.42%;其他收入371.36万元,占4.58%;

 本单位2021年度支出合计8920.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4.27万元,占27.4%; 项目支出6476.36万元,占72.6%;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支出增加704.72万元,增幅40.51%,主要原因是新建学校投入使用,商品服务类支出增加,以及上年度服务期内特岗教师转正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954.36万元,降幅23.1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学校新建,项目支出增大。本单位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1.87万元,较上年减少1050.8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2021年度教育经费提前下达。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732.04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979.04万元,降幅11.2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学校新建,项目支出增大。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20.63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1249.64万元,降幅12.29%。

本单位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920.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7464.34万元,占83.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74万元,占2.19%;科技支出5万元,占0.057%;卫生健康支出73.59万元,占0.82%;其他支出1181.96万元,占13.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59.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91.61万元, 较2020年增加37.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本年度补发以前年度津补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财政补助和其他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公用经费267.58万元,较2020年增加225.78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教科局本级以及教育督导室、教育科学研究室、电化教育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等5所单位职工专业技术提升、常规工作开展、水电暖及办公设备更新维护等方面的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增加30.1万元,降幅22.97%,主要原因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外派培训项目增加以及本单位为办公设备更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合计246.31万元。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设备购置共计投入资金984万元。

1.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甘财教〔2020〕83号)下达资金212万元,该资金用于县上河幼儿园、唐尕川幼儿园、木耳镇叶儿村幼儿园、阿子滩学区中心幼儿园室外悬浮地板、室内墙面软包及幼儿玩具等设备购置。

2.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1年学前教育发展省级资金的通知》(甘财教〔2021〕3号)下达资金74万元,该资金用于卓尼县幼儿园室外悬浮地板、室内木地板及幼儿课桌、玩具等设备购置。

3.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甘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的通知》(州财行〔2020〕240号)下达105万元,该资金用于卓尼县柳林中学班班通、学生用床及课桌椅设备购置。

4.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 甘南藏族自治州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中央资金的通知》(州财行〔2021〕72号)下达资金35万元,该资金用于卓尼县柳林中学地理实验室设备购置。

5.2021年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购置民族教育特色教学仪器设备项目30万元。

6.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教〔2020〕87号),下达资金30万元,该资金用于柳林第二小学、藏族小学民族服装及民族乐器等设备购置。

7.改薄能力提升项目共计284万元。甘南州教育局、甘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南州财政局 《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中央(第二批)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州教字〔2021〕93号),下达资金284万元,,该资金用于卓尼县柳林初级中学多功能学术报告厅设施设备及其他设备购置。

8.县级资金244万元。该资金用于卓尼县柳林初级中学、卓尼县柳林第二小学、卓尼县叶儿村幼儿园、卓尼县纳浪九年制学校、卓尼县洮砚九年制学、卓尼县冰崖村幼儿园、卓尼县大族中心幼儿园班班通、幼儿教玩具、食堂设备购置。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严格执行各学段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足额及时为全县29所学校(区)下达学前保教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高中教育免学费、藏区教育“三包”经费等各类教育保障经费,以上资金的足额严标准落实为提升全县教育质量奠定了基础。2021年度本单位先后实施了柳林中学标准化体育场建设项目、纳浪九年制学校教学楼建设项目、柳林第二小学建设项目(二期),藏族中学选址迁建建设项目,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中小学集中改厕建设项目,以上建设项目的实施为我县有效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巩固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起到了必要作用。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卓尼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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