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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有关事宜

时间:2024-03-13   作者: 点击数:  

全县各位学生和家长:

为了提前做好我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和贷款风险防控,积极扩大生源地助学贷款覆盖面,防止大水漫灌式资助,做到精准资助,提升精准帮扶力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享受到国家各项教育惠民政策。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高中预申请工作的通知》(甘教助字函【2024】12号)和《甘肃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甘教助字[2019]3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2024年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高中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请的范围

对于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不限于高中阶段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以及符合《甘肃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要求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纳入预申请范围。特别将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普通高中、中职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纳入预申请范围,做到符合条件的“应贷尽贷”。

二、预申请流程

1.县内就读学生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外县籍学生在户籍所在地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2.本县户籍在外就读高三应届毕业生、中专毕业升专(本)科学生和在校大学生(研究生),需携带户口本到县级资助管理中心办理预申请。

3.时间:截止2024年5月20日前。

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政策介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含预科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一)贷款额度及用途。按照教育部等四部委《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文件要求,全日制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专科)、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确定申贷额度。(二)还本期限。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0〕4号)文件要求,贷款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助学贷款还本宽限期从3年延长至5年;自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偿还助学贷款利息,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三)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四)利息。2023年秋季学期开始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学生就学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承担,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五)还款方式。学生可以采取现场现金还款、银行卡pos机还款、手机云闪付还款、支付宝还款四种方式进行还贷。

四、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一)学生在线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登录系统后,完成注册并填写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并导出打印《申请表》。

(二)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贷材料前往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教育局办理贷款申请(申贷材料包括: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原件;借款学生亲笔签字的《申请表》原件)。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三)学生手续办理完毕后持《办理回执》到高校报到,由高校录入系统即可。

(四)申请贷款的学生只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首贷办理,以后每年都可以通过电脑或智能手机轻松完成续贷。

 

联系电话:0941-3625852

卓尼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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