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依申请公开

卓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2-05-30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一、部门职责

1)组织实施、招投标管理、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等工作;负责城市公用设施的建设工作;负责城市道路、桥涵、排水、污水处理设施等工程建设及污水处理工作;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公用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人行道等设施维护。

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工程建设、城乡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城市综合开发业、城市供水、燃气等相关的公用事业、内河整治、管理、墙体材料革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全县建设行政地方性立法项目建议,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委托,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有关政策措施;编制有关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归口管理行业的计划、统计、信息工作。  

3)负责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负责监督指导《县城总体规划》的具体实施,组织编制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各种单项专业规划、各个小区的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  

4)指导全县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监督检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监理、质量和施工安全;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建筑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工程招标投标代理咨询、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检验测试单位的资质认定、初审工作;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5)指导全县城区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供水、排水(排涝)、燃气、热力、市政设施、污水处理、市容环卫等行业管理;协助有关部门指导县城规划区节水和地下水的开发和利用;指导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城建监察;主管全县风景名胜区和县城规划区内的园林绿化工作。

6)管理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归口管理建设系统的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和职业技术鉴定工作。

7)制订全县建筑系统人才教育规划;指导和管理全县建设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

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住建局下设机构:办公室,房产科,保障科,质监站,财务室,村镇科,招标办,项目办

单位在职职工92人:行政人员25人,事业人员67人。单位固定资产总额为252.6771万元。属县一级独立核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2022年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6011.2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6011.28万元。其中:个人部分1387.56万元,人头经费及公用经费费11.6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219万元,较2021年3182.98万元增加2828.3万元,增长88.86%,原因主要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调标政策。2022年本部门预算非税收入10万元,为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费。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2022年基本支出预算6011.28万元,其中包括在职人员经费为1387.56万,公用经费11.6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219万元,较2021年3182.98万元增加2828.3万元,增长88.86%,原因是工资普调。

2022年预算拨入城市维护费100万,环境卫生整治经费100万,预算支出城市维护费100万,环境卫生整治经费100万。相比2021年有所增加,增加原因为财政预算增加。

3、“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支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本部门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2336万元,较上年有所增加。2022年本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2022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机关运行费11.68万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较上年无变化。

4、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情况

2022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政府计划采购1148.633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计划购置费291.86 万元,办公耗材4.6万元。2021年本部门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852.1736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初本部门固定资产共计252.6771万元,其中车辆67.0712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85.6059万元。

6、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卓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无重点项目预算。

7、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部门支出项目绩效表(1)(1).xlsx
附件【住建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2022年)(1)(2).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