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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2-05-30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一、部门职责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 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4)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6) 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养老、疗养等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军供服务保障工作。(7)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8)负责落实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申报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9)负责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退役军人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职能转变。退役军人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1、负责本辖区内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工作。2、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3、发动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4、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5、负责本区域内的征兵工作、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军兵种预编预备役人员、地方与部队军事对口专业人员登记统计工作。6、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国防潜力调查,做好相关动员准备工作。7、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民兵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8、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配合退役军人事务局做好退伍军人安置和烈军属优抚工作。9、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内军事设施保护工作。10、负责民兵干部骨干的选拔、任免、培训及管理工作。11、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县退役军人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县退役军人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培训、党的建设等工作。承担信息、统计、保密、机要、档案、信访、政务公开、文稿起草、督查督办及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移交安置及就业创业股。组织落实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工作。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原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

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三)拥军优抚及褒扬纪念股。协调全县拥军优属及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伤残评定工作的审核申报,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养老、疗养等政策,落实国民党抗

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调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工作。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定军人公墓建设规划及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烈士评定的审核审报,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县退役军人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领导职数2 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1名。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部门机构设置

 我局为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

卓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核定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6名,实有人员12人。人武部人员构成情况:人武部内设3个内部机构。单位共有职工19人,其中:在职职工10人,退休职工9人,总编制数6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6人。

三、2022年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3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738.73万元。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8.73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35万元,项目支出383.万元)。

(二)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基本支出

2022年基本支出总额为350.35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及各项津补贴350.35万元;公务费5.28万元。2022年度增加166.48元,比上年度增长了47.5%,人员工资增加,公务费增加。

2.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总额为388.38万元(其中:上级资金225.7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为162.63万元。)2022年度增加104.1元,比上年度增长了26.7%,原因是今年把县级配套资金(民生)列入预算。

3.非税收入:无。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支经费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2022年我单位预算安排“三公”经费5.28元,全部用于日常办公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情况

政府采购:无。

政府购买服务:无。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卓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占用统办楼办公场所5间,面积120平米。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目标增减情况说明

2082899退役士兵优待金支付由上级和县级配套资金:预算支出退役士兵优待金133.77万元。比2021年度增加97.9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29%,原因是今年退役士兵优待金增加了往年的补发金

2082899大学生入伍参军一次性奖励金:预算支出3.3万元,比2021年度减少0.9万元比上年度减少了78%,原因是今年退役士兵人员减少。

2082899高原条件兵一次性奖励金:预算支出18万元。比2021年增加1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44%,原因是今年退役士兵发放金额基数上调。

2082899自主择业干部取暖费:预算支出7.56万元,比2021年增加4.3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43%,原因是今年自主择业干部取暖费上调。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 卓尼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卓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

 

 

 

 

 

 

 

  
附件【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大学生入伍参军3.3万元.xls
附件【高原条件兵18万元.xls
附件【退役士兵优待金133.77万元.xls
附件【自主择业干部取暖费7.56万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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