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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尔钦镇人民政府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05-30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一、部门职责

(一)镇农业服务中心。(1)负责本辖区种植农作物的技术推广服务;(2)负责本辖区农业机械技术推广,开展农业机械技术培训和农业机械技术服务;(3)为本辖区畜牧业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开展畜牧技术推广和畜牧疾病的防治,做好动物防疫监督和畜牧疫情测报工作;(4)收集传递农业生产、科技、市场信息,指导农户选好生产项目。

(二)农经财政服务中心。(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一折通”发放机制;(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1)负责落实惠农政策,民政救济政策,管理好民政财务;(2)负责法制建设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搞好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及民事公证、民事调解(3)负责制定镇区建设规划并加强建筑管理,抓好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抓好小城镇建设工作;(4)负责道路的养护及村内道路的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抓好运输安全,保证交通为本镇经济建设服务;(5)负责指导卫生院努力作好各类医疗、预防保健、医学研究、妇幼保健工作及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抓好地方病防治工作;(6)负责抓好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团结,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证社会稳定。

(四)镇文化服务中心。(1)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镇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全镇科教文化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积极宣传贯彻文化、体育、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3)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4)鼓励、扶持群众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体育活动;(5)认真策划组织本镇并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和比赛。

(五)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1)负责好各项事务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做好机关的后勤管理工作;(2)负责上级机关各类文件材料收发传递、拟写和印发党委政府的通知、决定、命令等文件,负责机关的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和保密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调查任务和文字材料工作;(3)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做好信息调研及拟稿工作,组织搞好机关的环境卫生(4)负责归属部门的群众来信来访和来宾的接待工作;搞好催办、督办、查办工作

二、机构设置(简明扼要)

喀尔钦镇人民政府内设5个职能机构,分别为喀尔钦镇农业服务中心、喀尔钦镇农经财政服务中心、喀尔钦镇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喀尔钦镇文化服务中心、喀尔钦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三、2022年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包括非税收入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基本支出1877.39万元,较20211618.81万元增加258.58万元,增加13.77%。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职工工资变动人员增加、退休养老金、离休提标政策、村组干部报酬、民生资金环境卫生经费2022年度部门预算非税收入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项目支出:无

)支出功能分类指标:无

)支出经济分类指标:无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

3“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支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无

2.公务接待费

2022年公务接待费0.8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4).差旅费4万元

5.劳务3万元

6.专用燃料

7.租赁4万元

4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情况

2022年本部门预算安排计划采购221.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计划购置费131.1万元(其中包括茶几、台式电脑、打印机、文件柜、周转房家具用具笔记本电脑、电脑桌、电视机等的购置);太阳能路灯90万元;
2022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2年初本部门固定资产我镇固定资产余额为1830.79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1504.90万元;汽车25.3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300.51万元。

6、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有5项内容,分别为公用经费40万元、纪检工作经费5万元、人大工作经费3万元、民生(含大灶补贴及村干部报酬)275.6万元、村级办公经费60万元。

7、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统一表格(2022年喀尔钦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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