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30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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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县法制宣传和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法治创建、依法治理工作。承办县依法治县办公室日常工作; 3、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律师、公证工作,监督律师、公证业务活动; 4、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承办和指派相关人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5、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承办全县司法行政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核转报工作; 7、承办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及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8、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承办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情况 司法局内设6个内部机构和2个二级机构,六个部门包括:信息化股、社区矫正股、人民调解股、宣教股、法制股、基层股。两个二级机构包括: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 人员情况:行政编制36人,事业编制11人。单位实有人员共有85人,其中行政25人,事业在职54人,工勤在职6人。退休人员20人。 三、2022年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22年本级财政预算拨款1046.54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类:公共安全支出91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9.72万元,住房保障支付97.52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855.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3.58万元,2022年卓尼县司法局无非税收入,原因是2022县财政局试行支付授权报账制的政策,单位账户没有利息收费、从2020年11月份卓尼县公证处取消向社会各界经办业务的权限,所以也没有罚没收入上缴国库。 2、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855.7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21.58万元,津贴补贴509.24万元,奖金24.90万元,住房公积金97.5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63.58万元。其中:办公费10万元、印刷费1.78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0.8万元、取暖费10万元、差旅费2万元、专用材料购置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人补助支出29.72,其中退休费29.72万元。 3、“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支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其中公务用车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6016万元、会议费0元、培训费0元,较上年减少了0万元,原因是车辆编制减少了一辆导致2022年三公经费减少。 4、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86.68万元,司法局采购预算86.68万元,包括:复印纸100箱2.18万元、LED屏社区矫正指挥建设20元万、司法业务用车一辆24万元,台式计算机10台5万元,司法业务楼乘用电梯35万元,复印机一台0.5万元。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截至目前为止固定资产原值183.51万元,累计折旧135.81万元,资产净值47.7万元。 6、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公用经费32.08元:包含机关30.08公务费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万公务接待费0.6016万元。 项目业务经费31.5万元:包含公证管理经费5万元、法律援助经费5万、社区矫正经费5万。八五普法经费16.5万元。 7、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统一表格(2022年)(1)(1).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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