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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委组织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3-06-19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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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 单位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根据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定、指示,负责研究制定全县组织工作、干部工作规划,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和研究新的社会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坚持健全党的组织制度;调查分析全县党员队伍状况;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全县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审核及办理全县科级干部和组织部门管理的一般干部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它历史遗留问题。

负责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考察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选人用人机制。

负责制定全县干部教育及培训规划,协调组织全县科级干部的培训、组织人事部门干都培训及乡、村干部的培训。

负责全县人才工作,落实人才工作有关政策,宏观管理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负责全县离休干部服务与管理工作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的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工作;负责老干部政治待遇的落实,切实从政治上关心老干部;负责抓好离休老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对老干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汇报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负责对全县离休干部遗孀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老干部来访接待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老干部开展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

积极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负责全县党群、人大、政协等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的工作人员的录用、考核、职务任免、奖惩、培训、退休等工作。

按照党的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承担全县科级干部的选拔、考察、培养、任用工作;承办州管干部的推荐及其它有关工作;承担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班子考察、调整、配备工作及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协助州上有关部门管理在卓尼的直属企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承办全县科级干部和组织部门管理的一般干部的调动、任免、待遇、离退休审批等事宜;负责干部交流、上挂、下派工作和全县干部统计、分析工作。

制定全县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制度,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组织落实全县培养、选拔青年干部工作。

承办并完成州委组织部和县委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构设

县委组织部属独立核算行政机构1个,设3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干部组、组织组;下设县委人才工作中心、卓尼县农牧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办公室、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党代表联络办公室、县直机关工委。

人员情况:年末实有行政编制24人(包含机关工委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1人。年末在职35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11人,(包含机关工委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1人)。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三)直属事业单位

三、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中共卓尼县委组织部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762.6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762.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6.41万元;公用经费15.6万元,专项业务经费112万元,具体为两节党员慰问金10万元,两节离退休干部、挂职干部、专业技术人才、遗属等慰问金12万元,七一党员慰问金10万元,县委专项教育经费5万元,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5万元,机关工委党建工作经费15万元,远程教育站点运行维护费5万元,七一活动经费5万元,党员冬训费5万元,党代表联络视察工作经费5万元,人才工作经费5万元,培训费35万元。(公务接待费包含在公用经费里面),民生108.62万元,具体为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62.9万元,农牧村老党员生活补助45.72万元。2023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2023年本部门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支出预算

2023年支出预算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其中,当年财政拨款762.6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6.86万元,减少0.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中的七一党员慰问金较上年减少5万元,党员冬训费较上年减少5万元,培训费较上年减少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3年基本支出762.63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6.86万元,减少0.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经费中的七一党员慰问金较上年减少,党员冬训费较上年减少,培训费较上年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2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无项目。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0个。

其他项目0

五、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31万元。比2022年预算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公务费和去年没有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没有公务用车。

 4.培训费35万元。

5.会议费1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45.31万元,比2022年预算总数无变化,主要原因会议费比2022年增加5万元(人才工作交流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比2022年减少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95.6万元,与上年减少原因为专项业务经费中的七一党员慰问金较上年减少,党员冬训费较上年减少,培训费较上年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7.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机关工委政府采购预算13.2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25.51万元,2023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40万元。  累计折旧182.98万元,资产净值42.5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3年本单位不涉及非税收入,2023年计划征收0万元。2022年上缴利息收入 元,2023年按实际产生利息收入分季度上缴非税收入专户。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3年预算本单位无重点项目,相关表格为空表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3年预算无部门管理转移支付,相关表格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包括本单位组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自评及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工作进展情况。

民生方面共计108.62万元:包括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62.9万元,农牧村老党员生活补助45.72万元。

公用经费15.6万元:包含机关工委公务费2.4万元和公务接待费0.31万元。

专项业务经费112万元:包含县委专项教育经费5万元,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经费5万元,机关工委党建工作经费15万元,远程教育站点运行维护费5万元,七一活动经费5万元,党员冬训费5万元,党代表联络视察工作经费5万元,人才工作经费5万元,七一党员慰问金5万元,两节党员慰问金10万元,两节离退休干部、挂职干部、专业技术人才、遗属等慰问金12万元。

(二)2023年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3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4个,主要是开展业务工作专项经费(涉及财政支出220.62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六)。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4个,涉及财政支出220.62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3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0、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1、工资福利支出(类)基本工资(款):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22、工资福利支出(类)绩效工资(款):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23、工资福利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4、工资福利支出(类)职业年金缴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25、工资福利支出(类)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26、工资福利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27、工资福利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28、工资福利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款):反映单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3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办公费(款):反映单位购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3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印刷费(款):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3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咨询费(款):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3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水费(款):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3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电费(款):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3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邮电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3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取暖费(款):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3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物业管理费(款):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38、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差旅费(款):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39、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租赁费(款):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40、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会议费(款):反映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41、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培训费(款):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4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专用材料费(款):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43、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劳务费(款):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44、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委托业务费(款):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45、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工会经费(款):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46、商品和服务支出(类)税金及附加费用(款):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47、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及离退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4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退休费(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5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医疗费补助(款):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支出,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51、资本性支出(类):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52、资本性支出(类)办公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3、资本性支出(类)专用设备购置(款):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54、资本性支出(类)其他资本性支出(款):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附件【组织部附件3: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附件2: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1).xlsx
附件【组织部附件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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