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3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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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卓尼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书面)
---2024年12月19日在卓尼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卓尼县财政局局长 郭旦江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大会书面报告《卓尼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回顾 2024年以来,在省州财政部门的积极指导和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和省州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高质量发展,以党纪学习教育和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狠抓收支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需求,加强财政监管,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良好,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一、2024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2024年全县财政总收入(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完成261391万元,同比减少14.13%,减收430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033万元,同比增长0.09%,增收11万元,完成预算任务数9911万元的121.41%(税收收入完成8040万元,同比增长3.47%;非税收入完成3993万元,同比下降6.09%);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176417万元,同比下降9.26%,减收17994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47824万元,同比下降14.83%,减收8325万元;返还性收入123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99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832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61万元。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完成25081万元,同比增长0.61%,增收151万元。全县财政总支出完成256955万元,同比下降12.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918万元,同比下降10.13%,减支28048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40万元;专项上解支出312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347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含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完成133081万元,同比增长16%,增收18334万元,其中:上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补助1361万元,同比增长20.02%,增收2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065万元,同比增长13.61%,增收113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2500万元,同比下降39.9%,减收41500万元;债券置换4562万元;上年结余55593万元。置换存量隐性债务4562万元。政府性基金总支出完成51553万元,同比下降12.85%,减支7601万元,其中:本年基金支出5107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8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年初预算数为867万元,但由于我县国有企业目前正在发展初期,国有企业营利性项目利润少、成本性投入多、上缴收入大打折扣等综合因素,因此我县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管理。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24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0627万元,占年初预算17933万元的115%。由于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州级统筹不再纳入计算,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6135万元,占年初预算14909万元的108%。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4492万元。 需要重点说明的是: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均为预计数,待2024年度财政决算办理完毕后,各项数据会有略微变动,我们将依法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财政决算情况。 二、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动履职尽责,巩固拓展脱贫成效显著提升。紧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接续夯基础、补短板、强产业、促增收,竭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一是全面落实资金保障任务。始终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摆在突出位置,优先保障资金需求,全年累计投入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44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累计投入18364万元,州级累计投入22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850万元。截至目前完成支出18654万元,支付率为91%,预计到年底支付率达到100%;投入东西部协作资金4216万元,截至目前完成支出2843万元,支出率为67%,预计到年底支付率达到100%。二是全力支持现代农牧产业发展。立足资源禀赋和地域特色,坚持党建引领产业发展,实施“11358”县域发展战略,抢抓中建八局、省市场监管局、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的大好机遇,大力发展“牛羊菜药菌”五大特色产业,加快构建现代特色农牧业发展体系,加快推进现代种植业“五个万亩”培育行动,筹措资金1.6亿元支持现代农牧产业体系建设,推动全县特色产业蓬勃发展,乡村旅游、食用菌、中藏药材、牦牛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多点开花,为加快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强化衔接汇报,助力上级政策资金精准落地。通过积极向省州汇报对接,全年上级下达我县专项资金101148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122269万元,较上年同比减收4113万元,下降3.3%,其中:返还性收入1238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62088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11829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5244万元,企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674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补助13617万元,固定数额补助17579万元,新增财力全部用于落实“三保”支出,有效缓解了财政收支矛盾,财政保障能力明显提升。积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62500万元,争取一般债券资金6521万元,通过落实债券项目,进一步夯实了全县交通路网建设。 (三)聚焦加力提效,激活积极的财政政策新动能。全面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支持,统筹推进县域经济健康稳步发展。一是积极落实稳岗就业政策。筹措资金保障乡村振兴专岗、技能培训等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地,协调金融机构发放失业人员创业小额贷款1750万元,新增公益性岗位399个,发放补助1047万元,投入101万元开展劳务技能培训844人次,保障公安辅警、交通协管员、特岗计划、三支一扶、专职化社区工作人员等就业岗位支出2446万元。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纾困解难,全年累计减税降费5500余万元,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了县域经济发展的活力。二是兜牢筑实财政保障底线。全力保障“三保”支出,全年落实“保基本民生”支出10761万元,“保工资”支出102859万元,“保运转”支出4181万元。在财政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剧的情况下,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优先保障了各类民生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干部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村干部报酬、退休费、抚恤金等个人部分全部发放到位;积极筹措资金落实乡镇工作岗位津贴补助1211万元,冬装取暖费7585万元,干部职工体检费777万元,落实公车改革补助1027万元,休假补贴865万元。 (四)优化支出结构,筑牢重点领域资金保障网。以县委“11358”发展战略为引领,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最大工程,倾尽财力保障民生政策落实落地。一是全力保障重点民生支出。落实学生资助补助资金402万元,困难家庭学生补助721万元,寄宿生生活补助1537万元,营养改善补助资金364万元,双减补助100万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交通补助360万元,班主任岗位补助181万元,城乡低保补助1822万元,特困供养金558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供养孤儿补助18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382万元,老年人困难补助36万元,临时救助资金24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助75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88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111万元,残疾人补助72万元,有效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民生福祉稳步提升。二是持续支持生态文明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动生态环保事业发展,筹集资金6490万元重点支持生态建设、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全县义务植树、封山育林成效明显,绿色生态版图持续扩大。县乡村三级“河长制”“林长制”全面落实,黄河上游水源涵养能力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投入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资金6122万元,有机肥补助资金261万元,城区和乡镇环卫整治资金377万元,农村公路养护和保洁资金336万元,自然灾害应急抢险保障和应急物资储备资金2016万元,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安置补助资金360万元,助力打造新时代宜居宜业宜游的“秘境卓尼”生态家园。 (五)精细财政管理,赋能县域经济发展新征程。突出机制建设,强化制度约束,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规范财会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制定印发了《卓尼县财会监督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结合今年省州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重点从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招商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营养膳食补助资金使用管理以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认真围绕整治范围、整治内容和要求,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治,督促指导各预算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二是全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稳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消化存量、控制增量”的原则,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调动财政存量资金支持脱贫成效巩固、教育事业发展、民生保障等重点需求。全年累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1348万元,安排用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支出。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强化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开展政府债务风险评估,确保政府债务率指标处于风险预警线以内。严格落实“一揽子”化债方案,通过统筹预算资金、出让国有资产、债务转化等方式,多渠道化解债务,坚决遏制增量,确保完成化解目标任务。全年按照化解计划完成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2.31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付息0.43亿元、专项债券还本付息1.1亿元),隐性债务还本付息0.78亿元,有效防控了政府债务风险。四是全力推进高风险机构化险。通过县级领导包抓、成员单位分类别催收以及依法处置资产等多种措施,自高风险化解以来,全县累计清收化解不良资产6.11亿元,完成总化解任务5.44亿元的112%,不良贷款率下降至3.6%。2024年清收不良资产7858万元,完成州清收专班下达当年计划任务3861万元的204%,超额完成清收任务,通过近年来不懈努力,目前已达到“退高摘帽”条件。 各位代表:2024年,全县上下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在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形势下,全县财政工作经受住了严峻考验和挑战,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如:财政支出增速放缓、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依然严峻。整体来看,全县财政运行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面临的风险和挑战较多。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不断增强紧迫感、使命感,提升为民理财的责任意识。 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总体思路 (一)2025年财政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目标。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至关重要。通过中央和省州对当前财政形势的分析,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已然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财政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挑战,全县财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积极组织收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精打细算,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防控体系,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持续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一是收入预算编制原则。收入预算的编制采取实事求是、积极平稳的原则,立足实际,统筹考虑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安排税收收入,合理确定各项非税收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管理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二是支出预算编制原则。支出安排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做到突出重点、量入为出、统筹兼顾、注重绩效。重点保障巩固脱贫成果、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重点支出需求,切实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开支,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和沉淀资金。三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兜牢民生底线,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合理确定基本民生支出标准,加强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约束部门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总体思路 (一)2025年财政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目标。2025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至关重要。通过中央和省州对当前财政形势的分析,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已然成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财政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严峻挑战,全县财政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积极组织收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精打细算,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完善地方政府债务防控体系,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持续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编制基本原则。一是收入预算编制原则。收入预算的编制采取实事求是、积极平稳的原则,立足实际,统筹考虑税收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安排税收收入,合理确定各项非税收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管理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管理。二是支出预算编制原则。支出安排聚焦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做到突出重点、量入为出、统筹兼顾、注重绩效。重点保障巩固脱贫成果、民生保障、乡村振兴、生态保护等重点支出需求,切实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行政事业单位开支,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低效、无效和沉淀资金。三是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兜牢民生底线,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合理确定基本民生支出标准,加强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约束部门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我县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分以下四部分建议组成: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初步测算,2025年我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为1040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增长496万元,增幅5%,其中:税收收入6614万元,非税收入3793万元。截至目前,上级下达可支配财力补助为122397万元,总收入为132804万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建议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280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初步测算,2025年我县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244万元(土地出让收入300万元,专项债券利息收入11944万元),上年结转81528万元,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基本原则,建议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377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建议:2025年我县未单列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建议:初步测算,2025年我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为22145万元,根据社会保险基金政策规定和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实际需求,建议安排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229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结余3917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目前提交大会审议的财政收支安排预算均是初步预计数。2025年省级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明确后,将按对应科目纳入预算执行,待收支预算完成细化、汇总后,再按法定程序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全面做好2025年财政工作 (一)紧盯年度目标,完成财政收支任务。一是提前谋划,做到应收尽收。在全面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对照年度计划任务表按月分解增收任务,提前对骨干企业、重点行业、主要产业税收形势的分析研判,提早应对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做到不漏一分一毫、应收尽收。二是加大扶持,促进财源建设。全面落实财源建设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县域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及其他税费优惠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将减税、减负、简政组团发力,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引导和支持企业产业升级,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对财政的贡献份额。三是盘活资产,发挥国有资产效益。做到早汇报早部署,于年初组织开展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建立详细的资产台账,做到家底清、账目明。健全国有资产监督问责机制,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坚决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兜牢基本底线,答好民生福祉答卷。一是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把更多的财政资源腾出来,用于改善基本民生和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确保2025年预算安排的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会议费、培训费较上年适度再压减,2025年及以后年度,确保在有效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前提下“只减不增”。二是坚决兜牢基本底线。始终坚持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作为财政支出优先顺序,对国家出台的民生政策做到应保尽保,推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县人民。 (三)防范化解风险,推进债务风险化解。一是压实责任,按时偿还到期债务。秉持“发展就是防范化解风险最有效的手段”理念,在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化解方案的基础上,充分挖掘有限资源,增强发展内力,壮大财政实力,按时偿还到期债务,从根本上提升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二是严控总量,规范项目评估论证。严禁新增隐性债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依法合规落实资金来源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违规举债新上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精准度,按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足额、及时拨付资金,促进形成固定资产投资增量,采取有力措施力争年度隐性债务化解任务得到有效化解。三是统筹协调,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严格按照“摸清底数、消化存量、健全机制、控制增量”的原则,继续全面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调动财政存量资金支持巩固脱贫成效、教育卫生事业发展、民生保障等重点支出,切实发挥财政存量资金效益。 (四)坚持党建引领,推动作风效能建设。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根基。要把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做好财政工作的根本遵循,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及时贯彻落实,确保“第一议题”制度落地落实。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预算安排、财税政策等重要事项和重要情况,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二是强化监督执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宣传,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督检查。三是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不断强化财政部门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深入开展财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决纠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着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优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为全县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基赋能。 各位代表,顺利完成2025年预算目标,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攻坚克难的勇气、开拓进取的毅力,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卓尼实践崭新篇章! 财 政 名 词 解 释
1.大口径财政收入:是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按照财政体制上划中央、省级的全部收入。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地方政府上划完中央、省级财政收入之后地方留成部分收入。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反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4.非税收入:从收支分类科目来看政府非税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捐赠等)。另外彩票公益金收入也是非税收入管理范畴。 5.税收收入:是指国家按照预定标准,向经济组织和居民无偿地征收实物或货币所取得的一种财政收入。是国家预算资金的重要来源。在我国的税收收入结构中,流转税和所得税居于主体地位。具体有以下来源: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国有企业工资调节税、奖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资源税、烧油特别税、筵席税、印花税等。 6.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特定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纳入预算内管理,专款专用,余额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入主要包括国有企业上缴利润、国有股份红利、产权转让收入、企业清算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主要包括资本性支出、弥补国企改制成本等费用性支出和其他支出。 8.收支两条线:是指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通过预算进行统筹安排,资金通过国库或财政专户收缴和拨付。 9.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般也称为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国库集中收缴制度,是指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管理的制度。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未支用的资金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运作。 10.社保基金收入:反映政府社会保险基金的各项收入。 11.社保基金支出:反映政府社会保险基金的各项支出。 12.部门预算: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 13.“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14.上级专项:指政府间的财政资金转移,由上级政府按照定向项目向下级政府安排支出,属于政府支出的组成部分,也是地方政府重要的收入来源。 15.上级财力补助:指中央返还地方的税收收入,是分税制体制改革后中央对地方上划收入的一种财力资金补偿。 16.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补助给下级政府的专项支出,下级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立专项转移支付,用于办理特定事项。应当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 17.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18.财政收支平衡:主要分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 19.一般债券:全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一般债券采用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形式。 20.专项债券: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政府债券。对于专项债券的偿还,地方政府往往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 21.积极的财政政策:即理论上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指财政通过减少税费或增加支出,扩张总需求,避免经济衰退的情况下实施的一种财政政策。 22.“三保”: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 23.地方可用财力:是指地方政府在一定时期内所能机动地支配使用的财政资金。按现行法规和财政体制,地方政府可支配财力由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上级税收返还收入、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以及原体制上解中央收入或中央补助地方收入等构成。 24.财政收支平衡:是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个财政年度)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之间的等量对比关系。平衡标志为总收入等于总支出。若总收入大于总支出为预算结余;总支出大于总收入为预算赤字。按照《预算法》的要求,我国省以下地方各级财政实行当年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方针,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也不准许执行结果中出现预算赤字。预算结余是财政后备的一部分。 25.“一揽子”化债方案:2018年后中央对地方债务一直采取“有保有压”的态度,一揽子政策也将在“中央政府实行不救助原则”、地方债务自偿这个框架内进行。但在土地出让金持续下滑的背景下,为降低区域融资成本、稳定债务基本盘,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中央会以适当的方法“搭把力”。具体方案包括:再融资债置换隐债、积极寻求当地金融机构支持、保障公开债兑付、适当出清部分债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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