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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认定结果的报告

时间:2022-08-17   作者: 点击数:  

 

卓尼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认定结果的报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甘资修函[2021]116)要求,我县委托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矿产勘查院组织开展了全县历史遗留矿山遥感图斑核查工作。20218月,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县历史遗留矿山遥感图斑75个,经实地核查认定全县历史遗留矿山图斑14个。20227月我局在部下发图斑外,进一步排摸核查,发现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图斑20(2021-2023年实施的黄河上游山水无主矿山修复项目范围),经核实认定新增历史遗留矿山图斑20个,图斑面积198.94公项。按照《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在公告期内可申请复核;公告期满无异议,将下列矿山认定为历史遗留矿山。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新增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结果上报县人民政府。恳请予以核实并发布公告(公告期30)

公告时间:2022817-2022917(30)

联系人:安成孝 联系电话:0941-3621103

 

  
附件【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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