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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时间:2023-10-24   作者:自然资源局 点击数:  

卓尼县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二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情况

问题编号: (第三十二项)督查发现,卓尼县拉扎沟砂石料矿、包舍口砂石料矿等企业越界开采和超范围占用林草地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目标:涉及林草地的矿山企业严格按照要求办理征占用手续。对符合移送条件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对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评估,落实赔偿和修复责任。

整改时限:2023年10月31日

责任单位:卓尼县自然资源局

整改完成情况:拉扎沟砂石料场已办理临时草原征占用手续和临时用地手续,目前未发现越界开采行为;卓尼县包舍口砂石料场2022年11月25日到期,到期后该企业按照“三合一”恢复治理方案对采矿区域生态环境进行了修复治理,目前已完成修复治理任务。经与“三调数据”“国土调查云”比对,该砂石料场现地类为采矿用地。卓尼县自然资源局督促矿山企业尽快拆除厂房和机械设备,并要求严格按 “三合一”恢复治理方案对临时审批的9673农用地进行恢复治理

   2022年10月,卓尼县自然资源局委托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三地质矿产勘查院对卓尼县红阳砂石料有限公司所持有的甘肃省卓尼县包舍口砂石料厂采矿权范围以外越界开采区砂石料情况进行评估,按评估报告估算量没收违法所得100485元,并责令该企业对越界部分进行了生态修复,目前修复效果良好。采矿区已全部恢复完毕,机械设备已拆除。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31023日,共5天。

受理部门: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办公室

联系电话0941-3623733

联系地址: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


卓尼县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办公室                      

     20231023



  
附件【省二轮第23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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