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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若干问题解答

时间:2020-12-30   作者:卓尼县水务局 点击数:  

甘肃省脱贫攻坚

农村饮水安全若干问题解答

 

一、什么叫农村饮水安全?

农村饮水安全系指农村居民能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且长期饮用不影响人身健康。饮水安全有保障主要是让农村人口喝上放心水,统筹研究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但各地具体情况不一样,执行时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把握,不能一刀切。

二、农村饮水安全的用水方式有哪些?

自来水、集中供水点、水窖或其他储水设备,小电井、引泉、大口井等均是符合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退出验收的用水方式。

三、我省农村饮水安全评价依据什么标准?

我省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的依据为《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验收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若干问题解答》(以下简称《解答》)。如果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四项评价指标全部基本达标或达标,就可以评价为饮水安全。

四、水量方面

1.农村饮水安全水量评价指标的评价方法和尺度如何把握?

在水量方面,每人每天应不低于20升,包括居民生活饮用水量、散养畜禽用水量等,不包括规模化养殖畜禽,二、三产业及牧区牲畜用水量。在具体评价时,如果每人每天可获取的生活饮用水水量难以明确界定时,对于水龙头入户且24小时连续供水,只要水龙头能正常出水,可视为水量满足要求;或在水龙头入户、采取定时供水以及水龙头尚未入户,但用水户日常取水的水井、水窖或家中水缸等储水设施有水并能满足日常生活饮用水量的需求,也可视为水量满足要求。

2.定时、分时供水用水户的水量如何评价?

定时、分时供水用水户的水量评价应以单位周期内的供水量(或用水户储水量)与实际供水人口的比值进行测算,计算得到水量,就可依据标准评价水量是否达标。

3.自来水水压偏小如何评价?

部分地势较高的用水户和供水末端用水户家中自来水水压偏小,但只要水龙头出水量符合《准则》要求,均可视为饮水有保障。

4.什么情况下采取分散供水?

在地广人稀、地形复杂、群众居住分散的农村地区,暂无条件兴建集中连片的供水工程,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利用零散水源兴建水窖、小电井等小型分散供水工程。

5.水源水量或水厂水量处理能力不足时怎么办?

水源水量不足时,优先考虑通过踏勘寻找或跨流域、跨区域调水的方式提供稳定优质的水源,其次可增加调蓄设施来提高供水能力;水厂水量处理能力不足时,可通过提升改造,提高供水能力。受自然和经济条件限制,暂无可靠水源或无法改造时,可采用分时、分片供水的方式。

五、水质方面

1.水质检测指标怎么确定?评价方法和尺度如何把握?

在水质方面,根据不同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如万人工程(供水服务人口在10000人以上的工程)、万人以下集中工程(供水服务人口在20—9999人的工程)、分散工程(供水服务人口在20人以下的工程),对水质评价的要求,可综合考虑当地农村供水水源水质特点、污染源分布特征、供水工程规模、人群健康风险的可控性和现实可行性,合理确定水质检测指标,可以有适当差别。

对万人工程的用水户,水质评价应依据工程当年或一年内的出厂水或末梢水的水质检测报告,水质检测结果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规定为达标。

万人以下集中工程可依据工程当年或一年内的出厂水水质检测报告,也可采用现场检测和实验室检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水质评价,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的农村供水水质宽限规定为达标。

对分散供水工程的用水户,受到自然条件限制等影响的地区,可采用“望、闻、问、尝”等简便方法进行水质现场评价,饮用水中无肉眼可见杂质、无异色异味、用水户长期饮用无不良反应可评价为基本符合要求,有煮沸饮用习惯的用水户可不评价微生物指标。

县级及以上的卫生健康、水利等部门的水质检测机构和有 CMA 资质的第三方水质检测机构正式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可作为水质评价依据。

关于氟化物的相关工作要求,可按照水利部和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做好饮水型氟超标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18〕234 号)执行。

2.分质供水的用水户如何评价?

分质供水是将直接饮用、做饭等饮用水,和其他生活杂用水分开、分别供水的情况。如用水户家中安装净水机、村里建立分质供水站(供水小站)等,只要出水水质达标,而且用水户饮用处理后的水,就可以评价为饮水安全。

3.水烧开有水垢是不是饮水不安全?

水烧开后有水垢表明水中硬度比较高,水质是否达标应以饮用水中总硬度含量是否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限值作为评价依据。对于万人工程和万人以下工程,饮用水中总硬度限值分别为450mg/L和550mg/L。总硬度是指溶解在水中钙镁离子的含量,二者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一般情况下,饮用水中总硬度大于200mg/L时,烧开后就会出现水垢,但在标准规定限值范围以内时,不影响人体健康。

4.有时候自来水会有消毒水味,是不是饮水不安全?

为确保自来水安全卫生,避免水生传染病的发生,供水要经消毒处理(加氯消毒),并需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的余氯范围,因此饮用时会闻到消毒水味,但这对人体健康并无影响。

5.有时候自来水从水龙头流出后,呈白浊色,但放置一会又变回清澈,是不是饮水不安全?

自来水要加压送水,在加压过程中会混入空气,使得从水龙头流出的自来水夹带大量气泡,看起来白浊,但放置一会,气泡自然消失就可变回清澈,并不影响饮用水水质。

6.供水管网维修、停水一段时间或者家中长时间不用自来水时,刚打开水龙头自来水会比较浑浊,是不是饮水不安全?

农村供水管网出现故障后抢修、维修时管道中不慎进入泥沙,恢复供水后出现短暂的水质浑浊属于正常现象。同时,农村供水管网有一部分是钢管或者铸铁管,时间长了,管道的内壁就会生锈和结垢,水在正常流动时水锈和水垢不会掉下来。一旦停水或长时间不用水,管道内的压力降低,等重新来水时压力突然增加,就会把管壁的水锈和水垢冲刷下来,导致刚放水时比较浑浊,排放一段时间水清澈后即可正常饮用。

7.特殊季节如何保障水质?

雨季水源水中泥沙含量会增加很多,要加强对取水口的巡查和保护工作;集中式供水厂净化过程中要加大混凝剂的投药量,并要进行消毒,保证净化效果;分散式供水工程要增加预沉时间,并进行消毒,同时增加对水池的清洗频次。旱季水源水中的污染物(包括微生物)浓度会提高很多,集中式供水厂净化过程中要采取相应的净水工艺,适当加大混凝剂和消毒剂的投药量。

8.水源水质差怎么办?

水源原水水质差时,优先考虑通过踏勘寻找或跨流域、跨区域调水的方式提供稳定优质的水源。受自然条件限制,暂无可靠优质水源时,应增加相关水处理工艺来改善水质;若经济条件不满足,可采用分质供水的方式解决。还可考虑以易地扶贫搬迁等方式解决。

六、用水方便程度方面

1.怎样才算供水入户?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管网入户,含到小区或院子门口,均视为供水入户。如果供水管网已经铺设到用水户院子门口附近,具备入户条件,但由于用水户长期外出或因个人意愿、风俗习惯不愿入户等情况,也可视为入户。

2.是不是必须供水入户才能评价为用水方便程度达标?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供水到户(含小区或院子),或者用水户到集中供水点等取水,只要人力取水往返时间或取水距离符合《准则》规定,即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或取水水平距离不超过800米、垂直距离不超过80米,都可视为用水方便程度达标。

3.自来水入户后,是不是必须24小时不间断供水?

考虑到节约用水和节省能源的需要,农村供水可以是定时供水或分时供水。定时供水或分时供水时,用水户家中有储水蓄水设施,通过储水可以满足《准则》要求,都可视为饮水有保障。

4.牧区用水方便程度如何评价?

牧区用水户用水方便程度较农区适当放宽,可使用简易交通工具评价取水往返时间。对于冬季牧场定居点的用水户,使用简易交通工具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视为满足要求。夏季牧场,牧民逐水草而居,不作为脱贫攻坚评价内容。

七、供水保证率方面

1.定时、分时供水用水户的供水保证率如何评价?

在水量评价的基础上,结合用水户问询情况,根据一年中实际供水量符合标准的天数与一年总天数的比值,计算得到供水保证率,就可依据标准评价供水保证率是否达标。

2.用水户有多种供水方式的供水保证率如何评价?

无论采取一种还是多种供水方式,只需统计或测算能供给用水户符合《准则》水量要求的天数,再除以一年的总天数所得到的比值,即供水保证率。分时、分片区供水,以及水源不稳定、管网抢修等原因导致自来水停水、断水等特殊情况,只要及时告知用水户,家中水窖、小电井或其他储水设施等能满足日常用水需求,也视为饮水有保障。

3.对特殊原因造成临时断水或水质不好,采取应急方式解决,如何评价?

因干旱、冰冻等极端天气造成水源水量不足、供水设施损坏,导致用水户季节性水量不足或临时断水;或因水源污染、雨季浑浊等突发情况造成水质偶尔不好的,在此期间当地政府或供水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送水车送水或引导用水户储水、使用自备水源等方式应急供水,确保群众正常生活用水不受影响。

4.输水主管道如何防冻?

输水管道铺设须严格按照设计标准,埋设在冻土层以下。对石质山区等受地质条件限制,管沟无法挖到冻土层以下及穿越构(建)筑物无法地埋的管径De90(含)以上输水主管道,可采用保温材料缠裹的方式,防止冬季冻阻;对管径De90以下由于地质原因无法地埋的村级管道,冬季应提前发布停水公告,引导群众利用水窖、水罐等做好储水工作,确保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5.集中供水房冬季如何防护?

集中供水房要安排专人管护。设在户外的明管应采用海绵、泡沫等保温材料包裹,并在适当位置安装排水阀,取水后排空余水,以防冻损;电磁阀、闸阀、水表等控制设施应布置在检修井内,井盖上铺旧棉被等保温;取水软管要足够长,冬季尽可能在室外取水,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入户设施可采取哪些防冻措施?

用水户负责自来水入户设施的日常管护,冬季应做好防冻工作。

室外管道防冻措施:不用水时,打开阀门,排空室外管道余水;可用UPVC管、木箱等装填锯末保温,也可用棉织物进行缠裹保温。

井内水表等防冻措施:保证井内设施埋深在冻土层以下;可在井内装填麦草袋、废旧地膜等加强保温;也可在井盖上覆盖旧棉被、塑料布等材料保温。

室内供水设施防冻措施:尽量保证室内温度高于零度,无法保证温度时关闭阀门,排尽管道余水;在水管外包覆旧衣服、旧棉絮等材料保温,或缠绕电阻丝加热;也可打开一点水龙头让水保持流动状态。

7.家中水管、水龙头冻住了怎么办?

如果家中水管、水表被冻破,应及时关闭总阀门,并告知水管员维修,以免造成水资源浪费或其他损失。家中水管被冻住时,应用温水进行浇灌,使其慢慢解冻,千万不要用开水烫,以防水管爆裂。若水龙头因结冰不能正常使用,可用毛巾包覆,然后沿水龙头向管道水流方向浇洒温水,使之慢慢解冻,不要硬启动。

8.为提高供水保障水平,供水管理单位需要做什么?

供水管理单位要根据当地水源条件和水量、水质变化规律,分析研判,优化完善工程运行调度管理方案,保障正常供水。对分时段、分区域供水的,及时向社会公布供水或停水时间,动员群众利用水窖、水罐等提前做好储水,满足日常用水需求。要结合工程规模、管线布置及覆盖区人口分布情况,因地制宜,优化布置维修物资储备仓库,组建专业维修队伍,建立保修制度,配备维修工具,供水故障有人管、及时修,确保群众正常生活用水需求,不断提升供水保障水平。

八、运行管理方面

1.如何健全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体系,做到各负其责?

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主体,统筹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工作。水利、生态环境、卫生健康、价格、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划分,做好各自相应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协助指导工程受益村(组)组建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制定管理制度。

村委会负责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村内供水设施运行维护、水费收缴、政策宣传等工作。用水户做好入户工程和末端供水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并承担维修、更换费用。

供水管理单位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

2.饮用水水源地如何保护?

保护水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水务部门要配合环保部门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供水单位要设立水源保护标志,加大水源地巡查力度,做好隔离设施的管理维护、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等工作,防止生产、生活垃圾等污染水源。对破坏、污染饮用水源的现象和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县级水质监测中心、供水单位要加强水源水水质巡检力度,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3.如何解决农村供水“最后一米”问题?

重点夯实乡、村两级及用水户农村饮水安全管护责任,加强与人社、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公益性岗位,按行政村配齐水管员,持续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培训,不断提升水管员的业务技能,有效夯实工程管理基础,确保末端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反馈解决,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切实解决好农村饮水安全“最后一米”问题。

4.供水管道爆管、漏水或家里用水出现问题怎么办?

发现供水管道爆管、漏水等无法自行处理的问题时,首先应当关闭漏水管道上一级阀门,避免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同时立即联系供水单位技术人员前来抢修。家中用水出现问题,先联系村级水管员处理,解决不了时,再联系供水单位技术人员处理;若出现无人受理的情况,可通过“明白卡”上公布的监督投诉电话逐级反映。

用水户家中可适当储备一些水龙头、阀门、管件、生料带等备品,出现小故障可自行及时处理,也可联系专业技术人员处理,并承担维修费用。

5.农村供水工程水价确定应按照哪些原则?

农村生活用水执行水价不宜低于工程供水运行成本。对于计量设施完善、供水规模利用率较高的地区或工程,可执行单一制水价,推广阶梯制水价;对于计量设施完善、供水规模利用率较低的地区或工程,宜执行两部制水价;牧区、山区、偏远地区可执行固定水价。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水价宜在补偿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和依法计税的基础上,合理计提利润,制定水价。

6.为什么要缴纳水费?

水从“源头”(水源地)通过农村供水工程的取水、输水、净水、配水流入到用户或集中供水点的“水龙头”,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要维持工程收支平衡和正常运行,使农村供水工程效益充分发挥,确保每一个群众都能吃上安全、干净的水,就必须通过收取水费,实现以水养水。农村供水水费收缴应按表计量收费。

7.缴纳的水费主要用于哪些方面?

水费主要用于农村供水工程的正常良性运行和日常维修管护、取水用电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等支出。

8.用水户欠缴水费怎么办?

用水户未按合同约定缴纳水费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用水户拒不缴纳水费和违约金的,供水单位有权中止供水。

9.如何加强水窖水净化设备运行管理?

对受自然条件和经济成本限制,供水管网难以全覆盖的整自然村饮用水窖水的农户和饮用水窖水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县为单位集中采购安装净化设备,改善水质;对其他饮用水窖水的分散农户,因地制宜,引导群众自主安装净化设备,政府可适当补贴。

各地要按照《关于加强水窖水净化设备使用管理的意见》(甘脱贫领办发〔2019〕77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特别要对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开展指导培训,使其能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指导和帮助农户熟练掌握产品性能、操作规程和维护要点。县区水务部门要联合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建立分级巡查和回访机制,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访查,跟踪问效设备使用和售后服务情况。

10.水窖水净化设备冬季使用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各地要按照《关于加强水窖水净化设备冬季使用管理的通知》(甘水农水发〔2019〕233号)要求,动员农户将净化设备安装在冬季有保温措施的房内,确保室内温度在5℃以上。对净化设备安装在无法生火取暖房间的农户,动员其用棉被、旧衣服、棚膜等保温材料包裹储罐,用保温棉管、电热丝、旧衣服等缠绕管道;对已安装净化设备,但冬季无人居住的农户,提前排空设备及管道内的水,同时用棉被等覆盖净化设备,防止冻损。

11.用水户“明白卡”包括哪些内容?

用水户“明白卡”应一村一版,主要内容包括:水利部、省、市、县四级监督投诉电话;县级专管机构管理人员、供水工程管理人员、乡(镇)水管员、村级水管员联系方式;“甘肃农村饮水”微信公众号以及饮水安全小常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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