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依申请公开

卓尼县农村能源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时间:2022-09-25   作者: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卓尼县农村能源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一、宣传和贯彻实施农村能源法律、法规。

二、编制农村能源发展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农村能源实验、示范和技术改造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村能源技术、新产品的检测及成果鉴定。

四、负责农村能源资源调查和评价,农村节能工作监督管理及宣传教育。

五、负责农村能源技术推广、教育培训、咨询服务、职业技能鉴定以及国内外技术合作与交流。

六、指导农村能源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监督农村能源建设项目的实施。

七、依法查处违反《甘肃省农村能源条例》的行政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九、承办主管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人员情况。卓尼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年末独立核算机构1个,机关编制0名,其中:行政编制0人,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

3.机构人员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现有工作人员12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12人;本年度人员较上年增加,原因为人员调动,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年来,全县农村能源建设和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三农思想”和生态文明观为指导,在县委、县政府、县农业农村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农村能源和农业生态环保总站的业务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坚定不移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参加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认真抓党史学习,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农业环保工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全州创建“五无甘南”新名片的要求,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以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促进农产品质量效益提升为目标,扎实推进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以全域无塑料为切入点,加大废旧农膜回收力度,切实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着力开展农村沼气安全生产管理,我办以扎实有效的工作作风,严谨求实的工作态度,全体职工团结一致、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为开创我县农村能源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新局面做出一定的努力。现将全年的工作总结如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1、认真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卓尼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了我办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我办认真组织,扎实安排,强化责任,专人负责本单位职工及家属的管控工作,做到24小时电话畅通,及时报送和传达相关疫情信息,确保摸排工作不遗漏一人、不瞒报虚报一人,建立摸底排查登记表、职工外出管理工作台账、职工返回管理工作台账,加大了管控力度,全体职工核酸检测均3次以上,完成了农业农村局安排我办在下所藏小区8号楼和9号楼住户摸底和管控工作,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保障了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2、抓住时机保春耕,创建“五无”新卓尼

根据农业农村局的安排,我办负责藏巴哇镇的产业督导,春耕前我办积极深入到藏巴哇镇,跟乡镇干部一道宣传“全域无化肥、全域无公害”创建行动,并抽调一名干部协同市场管理局对已购买化肥的农户家中讲解政策、宣传有机肥的益处和劝退工作。通过宣讲和政策引导,农牧民群众深刻认识到使用有机肥不但改良土壤,造福后代,提高土壤中水、肥、气、热的综合作用,提高产量及质量,有力实现群众增产增收,群众欣然接受了新思想、新理念,纷纷都感谢党和国家的好政策,对有机肥的利用充满了期望。在后期发放中工作秩序井然,全镇9个村委会共发放有机肥2953.8吨,超额完成发放任务数,认真践行了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高原绿色有机无公害特色品牌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创建“五无甘南”新名片,我们一直在行动。

3、着力抓好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污染防治法》、《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甘肃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及州委州政府打造“五无新甘南”、实现甘南绿色崛起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治理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绿色、生态、循环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卓尼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实施方案》。

我办抢抓今年春耕整地揭膜时机,组织人员车辆开展废旧农膜回收与秸秆禁烧宣传,积极动员各网点人员按区域划分责任,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创建“五无”甘南行动。按照我县区域气候特点,积极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多次出动宣传车辆,在我县的各乡镇、重点区域田间地头,利用高音喇叭不间断巡回广播《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甘肃省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条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秸秆禁烧倡议书》。全年共宣传32场(次),在宣传的同时发放环保宣传袋、宣传资料7000多份,宣传形成了浓厚的舆论氛围,有效的激发了全县广大农牧民群众参与捡拾工作的积极性,同时极大的引导和鼓励群众积极投身到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中来。

按照就近就地、合理布局的原则,依托县域内有意愿投资修建废旧农膜加工厂的企业,计划在洮河沿岸适宜区新建废旧农膜加工企业1处,计划已报县政府,待批复和资金落实后建设投产;进一步优化布局回收网点,对原有10处网点改造提升的基础上,新设3处回收网点(申藏镇旦藏村回收网点、木耳镇木耳村回收网点、喀尔钦镇相俄村回收网点),并对原有网点选址不合理、环评不达标的由所在乡镇结合现有村庄规划布局,负责重新规划,并落实解决网点用地,目前完成新设2处回收网点(申藏村旦藏村、木耳镇木耳村)。全面消除回收盲点和死角,切实疏通废旧农膜回收通道,初步形成农户收集、网点收购、企业回收加工利用的市场化运作体系,基本实现覆膜区域回收全覆盖,截止目前12处回收网点累计回收废旧农膜328吨,回收率达82.44%。

加强本辖区内外县(外村)人员租地药材种植大户的管理,按照“谁种地、谁负责”的要求,年初在租地是要求所辖村委会按照租地数量,予收废旧农膜回收金,确保年底农膜有人收、有人管,同时严禁农膜随意填埋、焚烧。

加强与乡镇的沟通协作,发挥乡镇在废旧农膜回收的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机制,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与乡村振兴、创建“五无甘南”等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和市场化运作,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我办到各乡镇定期不定期督查,发现的问题拍照后,及时反映给辖区乡镇的主管领导,督促认真整改,让村组干部在本村的微信群督促群众,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让积极引导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自觉收集废旧农膜,逐步改变随意填埋、丢弃、焚烧废旧农膜的不良习惯。

4、认真做好甘肃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国控例行监测土样采集工作

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是农产品质量源头保障。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建立完善我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检测体系,提升监测预警能力和水平,是强化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安全监管的有效手段,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甘肃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监测样品采集涉及我木耳镇木耳村1个点、恰盖乡角缠村村1个点、藏巴哇镇恰布村1个点,从5月份开始我办认真完成3个点前期勘查采点,掌握国控点位上种植的农作物种类,农作物成熟先后进行了点位上土壤和农作物样品采集、凉干、称重、分包、邮寄,完成数据和样品上报。

5、全面完成田间农膜残留监测工作

为加强全省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提升全省农业生态环境监测预警能力,协同推进全省农业污染防治和农业绿色发展,助力乡村生态振兴,根据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甘农生态〔2021〕24号)文件精神,为了全面完成我县20处监测点100个样方的残膜采集处理及监测数据填报工作,11月8日起,我办精心组织,倾巢出动,在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抢抓时机,克服天寒地冻、农田封冻,即刻投入到废旧农膜残留监测工作中,每天划定好路线图,坚持早出晚归,不辞辛劳,经过二十几天的不懈奋战,全面完成了20个监测点100个样方的残留农膜采集工作,目前,对100个样方内采集的残膜进行清洗、称重、数据填报等工作。农业生态环境监测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为了逐步建立农业生态环境监测基础数据档案,探索建立长期续稳定的农业生态监测网络,基本掌握我县重点区域农田地膜残留的污染状况和变化趋势,建立底数清楚、可考核的数据统计平台,为加强我县农业生态环境监测、防控及综合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撑。

6、加强农村户用沼气池安全管理,做好报废的统计工作。

自2007年以来,我县在适宜的农牧村修建了大量户用沼气,解决了当时农牧户生活用能问题,现已10年有余。近几年来随着我县生态文明小康村的建设及农户房屋重新修建、村道改扩、池体内发酵料液过期失效,部分池体开裂,长期闲置、空置,未能正常使用,容易发生地基塌陷、渗水、产生毒气,引起爆炸等诸多安全隐患,根据《甘南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户用沼气报废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南农字〔2021〕119号)精神要求,我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进一步明确了报废条件,规范报废程序,加强报废管理,组织工作人员认真排查,及时填埋处理,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在沼气项目村公告栏张贴通告,并注明注意事项:填埋时不准吸烟 ,远离明火,不准进入空池,坑内不准猛砸,让村组干部积极宣传和指导,对不正常使用的沼气池坑及时填埋,以免发生安全事故。今年共填埋报废沼气池1720座。

7、2021年农村绿色低碳村庄试点项目建设情况

2021年全省农村清洁能源综合利用项目我县年初没做预算,因全省每年只有16个县(市)实施,甘南州每年只批复一个县。后因省农村能源资源服务总站为推动全省农村能源绿色低碳体系的构建,为农村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实现和乡村生态振兴提供有力的支撑,筹措部分资金,经我办多次争取,特批复我县洮砚乡拉扎村“富民新村”为2021年农村绿色低碳村庄试点项目,洮砚乡拉扎村“富民新村”是异地扶贫安置新村,建成统一设计、排序整齐的16栋二层楼(无外墙保温),30户143人,由拉扎村毛家山、别那山、上下牙利山四个自然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而来,村容村貌整洁,住房规划有序,村中文化设施齐全,当前取暖方式落后,冬季炕烟绕村,严重污染大气环境,损害群众身体健康,与整洁的村容村貌、漂亮的现代住房严重不符,为加快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实现绿色低碳的取暖方式已成为农民群众最为关注和迫切需要改善的民生实事之一。批复下达我县2021年农村绿色低碳村庄试点项目资金计划60万元,项目11月下旬下达,目前我办向县人民政府做了申请追加政府采购预算和招标公告工作,待招标完成后加快项目实施和进度,为“富民新村”30户安装阳能热利用+储热系统、生物质水暖炉+暖气片、智能恒温水暖炕等多能互补清洁取暖设备。

二、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87.56万元,支出总计194.15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22.62万元,增加12%,支出增加25.51万元,增加13%。收入增加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支出增加是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87.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56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94.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56万元,占86%;项目支出26.6万元,占14%;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62万元,增加1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94.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51万元,增加1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79万元,占7.1%;卫生健康支出8.65万元,占4.5%;农林水支出171.71万元,占88.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0.22万元,较上年增加7.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晋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4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9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减少)0.73万元,(降幅)5%,主要原因维修维护费降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无预算绩效。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附件3:2021能源办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