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26 作者: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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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2024年省列高素质农民培育 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2024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社〔2024〕6号)、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4〕40号)和关于全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审核备案和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州有关粮油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调优农业结构、稳定粮食面积、扩大油料生产,紧盯保面积、保产量目标,聚焦关键作物、关键品种、关键环节,围绕推动良种良法良机良地融合发展,推广优质高产品种、绿色高产技术,提高主要粮油作物生产水平。 二、培育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人才振兴的决策部署,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紧紧围绕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人才需求,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深入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牢牢守住粮食安全这一底线任务,坚持绿色、高质、高效发展理念,调动农民种植积极性,提高粮油单产水平,增强粮油综合生产能力,提升乡村发展、建设、治理水平,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聚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综合素质素养,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全面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县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粮油作物单产提升专题培训。通过走访调研,结合我县实际,围绕粮油稳产保供开展培育人数。依托《卓尼县现代丝路寒旱农业优势特色产业三年倍增行动计划》及“五个万亩”产业培育行动,创建青稞、油菜单产提升水平,增强粮油综合生产能力,组织开展青稞绿色高质高效专项培训。 1.青稞绿色高质高效产业发展培训。为大力发展青稞产业,加大青稞良种繁育推广力度,加快推进标准化种植基地建设,充分吸收新理念、新观念,加快推动成果转化,切实做好科学规划,应用先进的生产技术与设施,实现良种生产与技术服务体系基本配套,综合生产能力可持续、稳定提高,推动全县青稞生产良性发展。着力提升科技水平,不断扩大品牌效应,持续延伸产业链条,高质量打造具有卓尼特点、民族特色、高原特质的“卓尼青稞”品牌开展专项培训班。以丰产高效栽培技术、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等办好青稞产业专项培训班。 (二)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两委成员等主体带头人为对象,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支持在省内组织跨区域学习,帮助拓宽发展思路、优化发展路径,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经营队伍,加快产业发展。 (三)实施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以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场的防疫技术人员、养殖合作社的成员为对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础知识、动物疫病免疫技术、动物常见病防治技术、疫情控制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法、动物养殖污染与消毒、规模养殖场的防疫要求和科学免疫方案、个人防护与生物安全、养殖管理与防疫综合措施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班。 (四)实施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专题培训。对2023年创建的省级“和美乡村”木耳镇博峪村和喀尔钦革古村重点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培训时长不超过1天。将农民学法用法内容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课程,重点围绕农村土地纠纷、婚姻矛盾、家庭矛盾、欠债纠纷等原因解析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创新性开展乡村文化和乡村治理相关培训,普及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农村移风易俗、农耕文化传承保护、乡村优秀文化等,提高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能力和意识,培育文明乡风。开展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要按班次现场填写真实完整的《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培训班作息签到表》,并将《信息签到表》和现场照片上传至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举办培训的行政村应设置1名联络员,负责培训对象和现场教学组织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确定培育机构及资金安排。一是我县农技、农机、农经、畜牧等相关事业单位由于紧紧围绕州县委、县政府的“11358”和“五个万亩”以及“牛羊果蔬菌药”六大产业行动开展相关技术指导工作。相关单位抽不出精力开展专业培训工作,所以没有承担专业培训任务的能力。今后,相关专业技术单位将会在年初做充分的准备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专业培训工作,保证高质高效完成培训任务;二是由于我县没有农广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优先遴选了具备培训资质、培训能力强且能够高质高效完成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结合上一年度高质高效完成培育任务机构,确定由卓尼县田源职业培训学校负责实施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省列培育220人的任务,其中经营管理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题培训130人,专业生产型青稞绿色高质高效产业发展培训40人,技能服务型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50人。并承担2023年创建的省级“和美乡村”木耳镇博峪村、喀尔钦革古村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培训。 (二)制定培育方案。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结合县域实际和产业发展的需求制定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培训机构制定简单明了、操作性强的培育计划,经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审查批复后实施。要求培训机构当年11月30日完成培训任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对培训开展情况、信息填报、资金支付等情况进行调度,确保高质高效完成任务。 (三)选好培育对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对象为18至55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班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两委成员;青稞稞绿色高质高效产业发展培训班重点为青稞主产乡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重点为村级动物防疫员、养殖场的防疫技术人员、养殖合作社的成员为对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认真做好培育对象的摸底调查和遴选工作,准确掌握培育对象的产业规模、从业年限、技能水平和培育需求等信息,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库,组织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符合条件的农民参加培育。 (四)确定培育内容和教材。按需定制定培训课程,综合素养课、技术技能课、能力拓展课,原则上按照总学时的1:8:1进行课程设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在线学习,线上学习学时数不得高于总学时数的30%,结合素养课不低于4个学时,专业技能课学时不低于总学时60%,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实习实训学时不低于总学时2/3。按照“规范、先进、实用”的原则,选适合培训需求的综合素养教材和技能培训教材。 (五)遴选优秀师资。理论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证。技术讲师应具备相应技术理论和实践能力的院校教师,科研推广机构专家、各类农业主体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中级以上资格。也可以发挥当地“田秀才”“土专家”“致富能手”授课;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来自行政事业单位、党校系统等公益性机构。 (六)规范组织培训。科学技术管理股将运用好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培育合管理管理。严格审核开班计划和培育对象,跟踪培训进度,随机抽核培训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经营管理型培育的时间不少于15天,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型培育的时间不少于7天,可根据实际需要和农时特点一次性或分段完成培育任务。培训班实行班级管理制度,按类型、分产业分工种设班,以实习实训为主的培育每班不超过50人。以发展能力提升培育为主的,注重选育一体化培养,将培育对象纳入发展监测范围。培训机构要通过评价、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评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合格者颁发《高素质农民培训证书》。培训班结业前,组织培训学员进行在线评价,参评率不得低于85%。 (七)严格考核验收。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质量效果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质量效果评价。培训机构要开展自评,建立培育档案,作出培育总结,要从培育计划、培训时间、培育环节、培育效查、培育资金的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撰写总结报告,健全培育档案,申请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验收。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将组织人员对培训机构的任务完成、教师遴选、教材发放、培训时间及培训内容落实、培训效查、学员信息上报、档案建设、资金使用、培训宣传等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八)健全培育档案。培训机构要按照真实完整、建档规范、装订结实、直觉美观的要求,参照《2023年甘肃省高素质农民班级档案目录》完善装订班级档案;同时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收集整理装订机构档案;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根据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绩效目标表及相关要求整理装订主管部门资料。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作为项目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成立了高素质农民培育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项目的安排部署、统筹指导、协调落实,审核培训机构培训计划,监督培育资金全过程的使用,定期督促培训进度,履行好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课”,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审核上报和县级初验。 (二)夯实基础支撑。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积极组织实施本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努力提升培育工作管理水平整,开展管理人员培训。强化培育课程建设,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组织开发综合素养课,因地制宜开发专业技能课程,按需设置能力拓展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将法律、金融、文化等领域师资纳入培育师资队伍,综合素养课程师资原则上应业自行政事业单位、党校系统等公益性机构。 (三)强化全程管理。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甘肃省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甘财农〔2023〕80号要求管好用好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经营管理型培育经费按照人均4000元,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按照人均2000元的测算标准进行补助,主要用于开展集中学习、实习实训、参观交流、跟踪服务、线上学习等培育各环节所需的场地和车辆租用、师资聘请、教具耗材、学员食宿、工作人员差旅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合理性支出,不得用于培育机构的基本建设,不得切块给各部门使用。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要加强安全意识,尤其是要重点做好集中培训,基地实训和外出考察学习期间人身和财产安全工作。 (四)搞好跟踪服务。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要依托本系列专业技术力量,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创造机会条件,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技能比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教育培训手段,从生产需求、技术咨询、创业引导、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全程跟踪指导和服务,增强高素质农民发展能力。 附件:1.卓尼县2024年省列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卓尼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7月26日
附件1 卓尼县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江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富恒 县农业农村局和科学技术局党组书记 孙照杰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成 员:朱彦才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文书 李 桢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计划财务股股长 余腰草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科学技术管理股股长 孟林海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纪检干事 贾惠琴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干事 卓尼县2024年省列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科学技术管理股,协调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具体负责培训项目的安排部署、统筹指导、协调落实,审核培训机构培训计划,监督培育资金全过程的使用,定期督促培训进度,随机抽查培训执行情况,审核上报和县级初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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