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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安全生产告知书

时间:2024-03-18   作者: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点击数:  

农机安全生产告知书

广大农机驾驶员朋友们: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春耕春播时期,农业机械作业频繁,是各类农机事故易发期。卓尼县农业农村局真诚提醒:

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

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守农机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二、作业前的机具安全检查很重要

要对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轮胎、制动系统、机油、水箱等,确保以良好的状态投入作业,杜绝带病作业。

三、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一)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投入使用前,必须取得号牌和行驶证;驾驶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件。

(二)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人货混装、超载超速、非法载人、酒后驾驶、擅自改拼装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得无证驾驶,不得将拖拉机转借无证人员驾驶;如遇雨雪冰冻天气,应做好安全防范,减速慢行,安全驾驶。

(三)达到报废年限或牌证已被注销的变型拖拉机不得投入使用。

(四)拖拉机、联合收获机及各类农机具不得违规停放。

四、学会应急自救

(一)沉着应对。发生事故时,应沉着冷静,保持清醒的头脑,千万不要惊慌失措。按照“先救人、后顾车;先断电路,后断油路”的原则,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二)及时报警。发生事故时,要及时与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联系,告知出事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等。有人员伤亡时,要及时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

(三)及时就医。发生事故后,应尽快到医院诊治,千万不可掉以轻心,不要执意回家,防止内出血突然加剧而导致突发死亡。

安全是美好生活的前提,平安是家人最大期盼。希望农机驾驶员朋友们强化交通安全意识,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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