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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红十字会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3-07-05   作者:卓尼县卫生健康局 点击数:  

附件2:

卓尼县红十字会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责

卓尼县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各级及各行业红十字会工作,推动全县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2.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3.开展卫生救护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培训。

4.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和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

5.组织会员、自愿工作者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

6.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参与国际人道主义救助工作;开展与国际、国内红十字会的合作与交流工作。

7.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8.宣传日内瓦公约及其附加议定书、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并依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9.兴办符合红十字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经济实体。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委托和上级红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

卓尼县红十字会是一个独立核算机构。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汇编的独立核算单位一个,其中:独立报送单户报表的单位一个,占单位总数的100%,比较上年无增减。单位内设4个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备灾救灾室宣传及应急救护室

2)人员编制

核定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1名,其中:设会长1名(兼)、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1名(副科级)。年初在职事业人员 5人,事业退休人员0人。在职人员5人,其中;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0人,事业人员5人,事业工勤0人。年末事业人员5人,退休人员0人。

2022年预算收支说明

1.收支预算总体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522000元。其中:财政拨款522000元。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696400元,其中:财政拨款696400元。同比增长33.41%,主要原因本年度财政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增加。

(1)基本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522000元,其中:人员经费519600元,公用经费2400元。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696400元,其中:人员经费639200元,公用经费57200元。同比增长33.41%,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增加;二是人员经费调标增资及住房保障支出列入预算。

2)专项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0元。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项目支出0

3)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支出696400元,其中:社会保障就业支出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1600住房保障支出64800元;项目支出0元。

4)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696400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392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7200元),项目支出0元。

2. 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6400元,其中:社会保障就业支出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1600;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64800元

3.“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相关支经费支出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

2022年本部门没有预算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

2022年本部门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144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2年本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4)培训费

2022年本部门预算安排应急救护培训0元。

5)会议费

2022年本部门预算安排全县红十字工作会议费0元。

6)机关运行费

2022红十字会预算安排机关运行费57200元。

4.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情况

2022红十字会政府采购预算汇总30000

5.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月31日,本部门年末共有车辆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新配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0000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6.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2上级转移支付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

2022年县本级预算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纳入以部门为主体的绩效评价试点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元。

7.专业性较强的名称进行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租赁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尼县红十字会

2022519



  
附件【2022年县红十字会预算公开统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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