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2-24 作者:卓尼县应急管理局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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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 (2021年 第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第三十八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65号)第二十八条,中共卓尼县委办公室、卓尼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卓尼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实施方案的通知》(卓尼办发﹝2021﹞3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卓尼县鸿达烟花爆竹经营铺、卓尼县大地红烟花爆竹经营铺、卓尼县姬贡布草烟花爆竹经营铺等3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符合注销条件,卓尼县应急管理局决定依法注销卓尼县鸿达烟花爆竹零售经营铺等3家经营户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自公告日起,该经营户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均为无效证件自行作废,以上零售店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卓尼县应急管理局
附件:注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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