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依申请公开

卓尼县木耳镇人民政府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1-10-27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职能职责

木耳镇设置党政机构5个,均为股级。1)党政综合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负责镇党委、政府日常工作和政协委员联络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文秘、信访接待、档案管理、机关后勤和督促检查等工作。2)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镇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镇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工作。3)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负责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镇财政预算、各类惠农资金核算核拨、资金监管和村级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以及统计、审计等工作;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提升农牧业发展质量;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负责镇产业开发、自然资源监管、市场监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教育、科技、文化、旅游、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卫生健康、农业发展、民政事务、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医疗保障、住房保障等工作;负责镇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全过程监督。4)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镇政法工作统筹、政策指导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法制建设、村组治理、综治、维稳、禁毒、反邪教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信访投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等工作。(5)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拟定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审核城建规划有关内容,做好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管;负责辖区内工业、农业和机动车船污染防治及污水垃圾处理、国土资源开发环境保护、自然生态保护等的监管工作;及时报告和参与查处突发重大污染事故;协助查处环境来信来访、污染纠纷、投诉;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镇人民武装部,负责全镇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和双拥等工作;设置镇人民代表大会办公室,负责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木耳镇设置事业单位5个,均为副科级,为公益一类。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负责镇农业、林业、水利、渔业、农机等方面技术推广和指导服务等工作,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示范引导培训方面的服务;负责辖区内农业产品质量检测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的养护及路政管理工作。

(2)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负责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残联、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扶贫济困等日常服务工作;负责镇综合文化站、村综合文化中心、文体广场等文化旅游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镇文化建设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及文化广播影视工作,协调推动村组“非遗”文化传承与保护,开发乡村旅游及特色村镇建设服务工作。

(3)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镇各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行政事务的受理、代办服务等行政性、社会性服务工作,推行“一站式服务”和“最多跑一次改革”,打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平台;负责推进村级便民服务点和网上服务站建设,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工作;负责网格化综合服务工作,为网格化管理巡查、指挥、调度、督办等提供技术支撑;负责网络信息技术平台建设维护等工作。

(5)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辖区内农业、林业、畜牧、草原、自然资源、村镇规划、农畜产品质量、动植物疫病监控、安全生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农资市场、农业机械、应急管理、环境污染、文化旅游市场、新闻出版等方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镇扶贫工作站暂时予以保留,机构规格原则上保持不变。

   2.机构情况

机构设置木耳镇人民政府内设10个职能机构,分别为木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公共事务服务中心、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3.人员情况

2020年末编制人员78人,行政编制30人,其中3人为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8人。年末在职工作人员124人。其中:行政人员42人、事业人员82人。事业退休人员10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12146万元,支出总计10148.44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574.89万元,增幅60.43%,支出增加2796.66万元,增幅38.05%。主要原因是上山下乡人员干部人员工资有所调整及增加部分项目资金。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21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66万元,占98.5%;其他收入180万元,占1.5%。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014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6.67万元,占35.24%; 项目支出6571.77万元,占64.76%;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支出增加1571.65万元,增幅78.39%,主要原因是上山下乡人员干部人员工资有所调整。项目支出增加1225万元,增幅22.91%,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增加,资金量增加。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413.57万元,较上年增加1997.5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结余资金量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966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4400.89万元,增幅58.17%。主要原因是上山下乡人员干部人员工资有所调整及增加部分项目资金。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48.63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1820.88万元,增幅25.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及项目数量增加。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0.43万元,占16.8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5万元,占0.4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0.42万元,占1.87%;卫生健康支出105.78万元,占1.04%;节能环保支出1015.73万元,占10.08%;城乡社区支出265.8万元,占2.6%;农林水支出5153.81万元,占50.78%;交通运输支出723万元,占7.1%;其他支出86.47万元,占0.85%;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852万元,占8.3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7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1.21万元, 较2019年增加283.41万元,增幅19.17%,主要原因是上山下乡人员干部人员工资有所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干部职工工资津贴、住房公积金补贴及医疗养老保险经费补助。公用经费155.69万元,较2019年减少69.88万元,减幅30.97%。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没列入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7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费逐年递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及燃油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没列入预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9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比2019年(减少)69.88万元,减幅30.97%。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垃圾清运车)1辆。其他固定资产为1084.69万元。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9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02:收入决算表

03:支出决算表

0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0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0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卓尼县木耳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