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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供销合作社单位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1-10-25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主要职能

1)、研究制定全县供销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2)、负责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经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3)、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搞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商品流通体系建设,引导,组织农民进入市场,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4)、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和供销社的意见和要求,协调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5)、监督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机构设置

卓尼县供销合作社属于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我单位共7人在职,事业编制 8名,1人无编制,其中行政工资2人事业工资5人,人员上年减少1人退休1人。今年新增退休1人退休6人,人员比上年增加1人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4448.95万元,支出总计4439.94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300万元,增幅96%,支出增加4300万元,增幅(降幅)9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上年没有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今年有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4300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4439.9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39.9367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4439.9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46万元,占2.46%; 项目支出4300万元,占96%;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支出相同。项目支出增加4300万元,增幅9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上年没有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今年有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4300万元。本部门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1.54万元,较上年增加9.0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基层社补助资金未拨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448.95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4300万元,增幅96%,。主要原因我单位上年没有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今年有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4300万元。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439.94万元,较2019年决算数增加4300万元,增幅9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我单位上年没有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今年有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支出4300万元。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9.46万元,占总支出的2.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5万元,占总支出的0.5%,其商业流通事务支出10万元,占总支出0.2%其他社会保险补助、医疗保险补助支出7.648万元,占总支出的0.17%,其他支出4300万元,占总支出96%,其中卓尼县扎古录镇游客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出1650万元、卓尼县大峪沟4A级景区大扎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款支出265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3.11万元相比,增加0.86万元,增幅21%。今年我社随着供销社进一步深化改革,主要是扩大市场经营,各基层社成立了农店,发展了农牧民合作社,增加了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差旅费、打字复印费、办公费、水费、电费、手续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2万元,和年初预算数相同。和上年支出数相同。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12万元,和上年相同。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3人。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人员经费3.98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3.11万元相比,增加0.86万元,今年我社随着供销社进一步深化改革,主要是扩大市场经营,各基层社成立了农店,发展了农牧民合作社,增加了工作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差旅费、打字复印费、办公费、水费、电费、手续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2020年固定资产总值30.9401万元,上年29.2931万元,比上年增加1.64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新购1.647万元的打印机。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当年结余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卓尼县供销合作社2020年度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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