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0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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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省水利厅水利政策。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拟订全县水利发展战略和研究报告,起草有关规章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饮水安全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电资源开发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农牧村水利、牧区水利、节水灌溉、饮水安全、水电资源开发,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发展、管理与改革工作。 3、负责指导和组织安排全县水利水电项目的前期论证、可研报告及项目的编制和申报;筛选、储备项目,建立项目库;对全县水能资源积极组织可开发项目的规划和监督实施;积极争取水电建设项目和资金。 4、组织编制、审查中小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水利、水电、水土保持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金属结构及混凝土构件制造单位、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组织拟定水利行业工程质量标准和水利规程、规范和监督实施要求。 5、负责水资源保护、节约用水和合理配置工作,保障城乡供水安全,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的职责。规划全县水资源的利用和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县城乡供水工作,综合管理城乡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区域内“地下水”的一切利用和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培育和发展全县供水产业市场,促进水利产业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实施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处理部门间和各县市间的水事纠纷,查处涉水违法案件。 6、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全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的具体工作。加强抗旱防汛工作,减轻水旱灾害损失。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编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重点防洪工程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全县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水利规划;指导全县生态环境建设中的水利配套服务工作;拟订水土保持工作的措施规划,负责有关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指导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和验收。 8、依法负责全县水电安全生产和水利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9、对全县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督促检查,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财务等意见,承担全县水利统计工作。 10、负责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申请及招标结果备案. (二)机构设置 卓尼县水务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电力股、库办区、水利股、水土保持工作站、水政监察大队、水旱灾害防御办公室、水利技术服务站、项目办等。全局现有在职职工57人,退休21人(其中:行政退休17人,事业退休4人),共有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33人。独立核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6133.77万元,支出总计6124.1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2278万元,降幅27.08%,支出减少2065.29万元,降幅25.2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收入减少及项目支出减少,所以本年度与上年度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了,支出也减少了。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6133.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53.77万元,占98.7%。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12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75万元,占21.42%; 项目支出4812.34万元,占78.58%;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支出增加378.14万元,增幅40.5%,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基本支出相应的也增加了。项目支出减少2443.44万元,降幅33.68%,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支出相应的也减少了。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58.14万元,较上年增加9.6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053.77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1886万元,降幅27.75%。主要原因是项目收入减少。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24.1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2065.29万元,降幅25.2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70.59万元,占14.22%;农林水支出5150万元,占84.1%;其他支出51.99万元,占0.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3.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2.77万元, 较2020年增加67.8万元,增幅7.8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378.99万元,较2020年增加310.35万元,增幅452.1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8.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增加310.35万元,增幅452.1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224万元,较上年增加131.8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货物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02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服务支出。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重点项目是: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项目10万元、卓尼县2021年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235万元、卓尼县节水宣传教育项目50万元、卓尼县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565万元、省级水土保持补偿费资金70万元、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卓尼县石达滩村2021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200万元、山洪灾害防治维修养护21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附件【2021年水务局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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