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2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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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招商引资的具体规划和年度目标,汇总、筛选招商引资项目,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库;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发布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投资环境及招商引资项目等方面的信息;负责招商引资宣传工作,承办各类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联络及成果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承办各种经贸合作商品展销和招商代表团的组团联络工作;开展横向经济联合与合作,组织办理友好结对关系的建立、完善和发展事宜;负责全县天津对口支援帮扶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卓尼县投资与合作交流局为正科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8人,正科级党支部书记/局长1人,副局长2人,四级主任科员2人,四级调研员1人,九级职员11人,上山下乡抽调4人,年初实有人数为17人,年末实有人数13人。退休人员3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20.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0.08万元,占100%;支出总计33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5.32万元,占100%;较上年收入1,98.87万元相比,增加121.13万元,增加60%;支出较上年相比增加165.5万元,增加97%,结余28.09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15.24万元,减少35%。原因是增加招商引资委托业务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20.08万元,支出总计335.32万元,较上年收入1,98.87万元相比,增加121.13万元,增加60%;支出较上年相比增加165.5万元,增加97%,结余28.09万元,较上年相比减少15.24万元,减少35%。原因是增加招商引资委托业务费。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224.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52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91万元,占65.0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28万元,占5.75%;卫生健康支出10.13万元,占3%,其他支出88万元,占26.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3.52万元, 较2020年增加2.27万元,增幅1.4%,主要原因是工资上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6.88万元,较2020年增加112.66万元,增幅329%,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业务委托费增加106万元。 (四)结转结余:年初结转结余43.33万元,年底结转结余28.09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元,,2021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 4008元,较上年支出数数减少1992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来我县考察洽谈摊商引资项目的外来客商减少,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接待费4008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需要联系客商、引进客商洽谈项目投资事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92元,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来我县考察洽谈摊商引资项目的外来客商减少,接待费减少。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无。 2021年本部门培训费0.79万 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业务培训。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3.26万元,主要用于“兰洽会”及其它招商节会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2021年度本部门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约44人,人均接待费约90元。车辆购置费0万元,车辆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招商引资业务委托、办公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各类业务宣传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年增加112.66万元,增幅329%,主要原因是招商引资业务委托费增加10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2021年公务用车改革后本部门无车辆。2021年初本部门固定资产共计279955.10元,年末246024.95元。其中固定资产占100%,无无形资产。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2021年安排采购服务8.2万元,用于招商引资项目册编辑、设计及印刷。2021年无政府采购。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 五、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 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 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7、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 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附件【投资与合作交流局 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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