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依申请公开

卓尼县信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2-09-23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代表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

(二)、负责接待到县委、县政府机关的群众来访,维护来访秩序。

(三)、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完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和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加强对信访问题的排查化解和信访信息汇集分析职责,将信访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

(四)、承办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州信访局和上级有关部门向县委、县政府交办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五)、负责向乡镇和部门交办、转办、移送信访事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我县赴省进京上访人员劝返接领工作。

(六)、协调、检查、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督查推动中央、省、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拟定有关信访工作的规章、办法草案;对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工作和责任追究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职责,推动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作用。

(七)、组织实施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加强局机关信访信息系统日常维护工作,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检查指导乡镇和部门网上来信办理工作。

(八)、承担县信访突出问题及涉访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责任,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全县信访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

(十)、负责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网上信访工作、网上信访投诉、视频信访、视频会商及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指导、协调和推进信访网络信息化建设。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情况、编制及实有人数情况

县信访局是一个独立的预算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卓尼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卓尼县信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卓尼办发<2019>61号)文件精神,信访局由政府工作部门调整为县委工作机关。2019年5月根据县编委《关于成立卓尼县信访接待中心的通知》精神,成立县信访接待中心。

根据机构改革方案,我局现有行政编制6名,实有行政编制人员5名(2名领导干部,3名一般干部)。县信访局下设县信访接待中心现有事业编制4名,实有事业4人,工勤2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43.41万元,支出总计143.41万元。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6.57万元,增幅34.23%。支出增加36.57万元,增幅34.23%。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工资拨入。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3.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41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4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4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41万元;于2020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支出增加36.57万元,增幅34.23%。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工资支出。年初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36.5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人员工资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6.57万元,原因是新增人员工资支出。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及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43.4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30.41万元;信访事务支出1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3.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41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无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无支出,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无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各类业务宣传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的购置,各类业务的宣传资料。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无重点项目预算,无预算绩效。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2021年决算公开表.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