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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2-09-23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卓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是全县道路交通管理执行机关,在县公安局党委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职责是:1、依法对全县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2、根据本县道路交通情况,适时组织各种交通安全的专项治理。3、具体负责全县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业务。4、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责任认定、调解处理、事故统计工作,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提出本县事故预防对策。5、具体组织各项交通勤务,保证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实施个别时期的交通管制工作。6、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宣传交通法律法规。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卓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是卓尼县公安局内设机构大队实际内设6个部门(综合办公室、秩序巡查中队、法制宣传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车辆管理所、城区中队)。大队行政编制10人,现有在职人员60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协警员35人),离退休人员2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76.08万元,支出总计379.99万元。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104.17万元,降幅21.69%,支出减少105.35万元,降幅21.7%。主要原因是因为预算缩减导致收入支出降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76.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6.08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7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9.99万元,占100%; 与2020年决算数相比,基本支出减少105.35,降幅21.7%,主要原因预算缩减导致支出降低。

本部门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万元,较上年减少3.9万元,主要原因是将2021年我单位人员外出办案次数较多,固办案经费增加,再加上预算缩减从而使年底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6.08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104.17万元,降幅21.69%。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缩减了财政预算。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9.99万元,较2020年决算数减少105.35万元,降幅21.7%。主要原因是预算缩减导致。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24万元,占90.3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6.97万元,占7.09%;卫生健康支出9.78万元,占2.5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9.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6.52万元, 较上年增加48.27万元,主要原因是协警员工资上调导致人员经费新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等。公用经费43.47万元,较上年减少154.6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业务委托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4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4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5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积极响应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及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51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公务车保有量为0;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维护费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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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4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取暖费。机关运行经费较2020年减少154.62万元,减少78%。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事故勘察车。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为0.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用于办公复印纸的购买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资金37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共组织对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专项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6.08万元。

(三)

四、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表: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附件【卓尼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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