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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3-10-17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卓尼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制定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监督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保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卓尼县医疗保障局下设1个机构--卓尼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县医疗保障局现有职工23人,其中:退休3人,在职20人;科级干部7人,一般干部13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事业编制5人,编外人员9人。

(一)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卓尼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正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县医疗保障局管理,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主要职责:

1.1、承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参保审核、登记、核定医疗保险缴费申报、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建立、中断、移交、接续和终止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住院费用及产前费用的受理和核算:负责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的经办和落实;负责城镇职工个人账户业务工作;负责异地就医费用的结算、非定点医院住院费用的手工结算;负责两定机构的月结算、年结算及跨县市刷卡费用的结算。

1.2、落实省、州、县医疗保险基本政策,医疗保障扶贫计划,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1.3、落实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支付计划。

1.4、负责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的落实。

1.5、汇总编制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决算;负责全县基金收支预算目标的落实,执行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医疗保险基金年度。季度、月度各项财务报表的编制及上报;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清算和落实中央、省、州级财政补助资金。

1.6、负责社会保险统计工作;负责全县医疗(生育)保险统计报表的汇总、分析和上报;指导全县医疗保险经办系统对医疗保险基金中长期财务风险进行测算分析,负责年度统计报告编制。

1.7、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等各类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

1.8、负责医药服务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的招标采购工作。

1.9、负责指导全县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职工大病保险)的业务经办。

1.10、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稽核、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健全防范瞒报少缴医疗保险费和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待遇的工作制度。

1.11、在县医疗保障局的统一管理下,开展医疗保险经办事务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涉外技术合作项目,参与和开展医疗保险政策和经办服务宣传工作。

1.12、指导各定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工作。(十三)负责全县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

1.13、承办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四条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2、综合股。

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业务档案的标准化建设、日常管理和查询利用;负责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异地就医备案管理;负责医保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网络维护工作;拟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的落实,健全完善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3、业务股。

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业务审核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法规,推进“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报工作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落实医保扶贫工作职责,做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工作:负责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业务经办工作,落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政策法规,推进城镇职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负责落实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工作。

(二)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和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负责本部门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制定医疗保障工作计划,开展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宣传,负责推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医药管理和招标采购股

贯彻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监督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异地就医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四)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股。

贯彻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1138.4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163.37万元,增长16.75%,,2022年度1138.4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总计增加163.37万元,增长16.75%,主要原因是1.城乡医疗救助保障力度加大。2.单位职工工资上涨。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138.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8.44万元,占100%。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138.4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75万元,2.52%占;卫生健康支出1044.61万元,占91.76%;住房保障支出23.08万元,占2.03%其他支出42万元,占3.69%;本部门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本年度项目完成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138.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8.44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13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87万元,占33.72%;项目支出754.56万元,占66.2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38.44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63.37万元,增长16.75%。主要原因是1.城乡医疗救助保障力度加大。2.单位职工工资上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6.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37万元,增长23.46%。主要原因是1.城乡医疗救助保障力度加大。2.人员工资上涨。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50万元,支出决算为28.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工资上涨,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6.38万元,支出决算为104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城乡医疗救助保障力度加大。2.人员工资上涨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52万元,支出决算为2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个人缴纳部分列入了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3.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68万元,增长18.9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上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40.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1.3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1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6万元,下降1.3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协议供货1.26万元,年初预算1.4万元,减少0.14万元,降幅10.00%,较上年实际采购减少3.26万元,降幅72.12%。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42.00万元,本年支出42.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768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二级项目0,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对2022年度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1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2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1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城乡医疗救助的彩票公益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万元,执行数为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预算绩效自评98分

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2:2022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卓尼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卓尼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绩效表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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