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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民政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3-10-18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卓尼县民政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制订全县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民政工作的管理办法和行政规章,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社团的登记管理和年检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3)负责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登记和年检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4)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发行社会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指导、监督全县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5)指导和监督实施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法律、法规,推进殡葬改革。

6)指导并监督实施国家有关儿童收养法律、法规;负责涉外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县内儿童收养工作。

7)指导全县老区经济开发工作,审核、申报老区经济开发项目;指导老区开发周转金的使用和管理;承办县老区经济开发促进会的日常工作。

8)负责民政事业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和使用。

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7人,事业编制17人,共24人编制,下设机构救助站、经济核对中心、敬老院。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现实有在职人员46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事业人员32人;较上年增加4人,因工作调动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5825.48万元,与2021年决算相比收入增加1848.44万元,增长46.48%,2022年支出总计为5825.48万元,与2021年决算相比支出增加1848.44万元,增长46.4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增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发放标准的对象及年初结转结余。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5825.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25.48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5825.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1.19万元,占13.58%;项目支出5034.29万元,占86.4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825.48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1848.44万元,增长46.48%。主要原因是新增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发放标准的对象及人员调入、年初结转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6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53.69万元,增长51.27%,彩票公益金61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281.82万元,支出决算为563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发放标准的对象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1名人员退休。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98万元,支出决算为4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1名人员退休。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00万,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用于农林水支出。

5.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上级下拨福彩公益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1.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8.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11万元,增长20.66%,主要原因是取暖费、基本工资有所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退休费和生活补贴、奖励金。公用经费:42.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69万元,下降43.99%,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等原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单位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暖费、通讯费、电脑耗材、业务宣传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8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养老机构、救助站、殡仪馆、区划地名的运营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69万元,下降44.0%,主要原因运营经费支出减少。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178.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7.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1.8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78.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78.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1.00万元,本年支出61.0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1.2022年第一批中央集中福彩公益金分配我县儿童福利类项目10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助学金。2.2022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公益事业发展下达我县:(1)老年福利类项目:养老机构运营补贴4万元,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补贴项目5万元。(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示范项目2万元。(3)社会公益项目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万元。按照下达专项进行支出。3.2022年州级彩票公益金下达卓尼县喀尔钦镇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5万元,用于喀尔钦镇敬老院提升改造。4.2022年柳林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出15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无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没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没有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没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没有。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没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7,二级项目7,共涉及资金5171.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8.77%。对2022年度孤儿助学金、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7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61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和中央、省、州福利彩票公益金按照规范实施,实现了即时高效,救急解难作用,群众满意度高,社会效益好,转移支付整体绩效自评为优。通过绩效评价,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基本达到既定的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

我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孤儿县级配套资金、农村特困供养金、经济困难老人补助、殡仪馆工作经费、其他民政管理事务、公用经费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171.44万元,执行数为5171.4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分析

1数量指标。

困难群众救助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救助覆盖面完成目标任务,救助人数适当提高,救助农村低保对象5104人、救助城市低保对象205人救助城乡特困供养人员509人,临时救助693救助残疾人2046人,救助经济困难老人122人,救助流浪乞讨25人,孤儿救助2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94人。

2质量指标。定性指标完成率100%、应保尽保率100%。

3时效指标。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拨付及时率100%。

4成本指标。农村低保标准一类458/人/月二类435/人/月三类84/人/月四类58/人/月,城市低保标准一类710/人/月二类644/人/月三类595/人/月四类492/人/月,残疾人两项补贴130/人/月经济困难老人生活补贴100/人/月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1280/人/月农村特困标准596/人/月,城市特困标准923/人/月。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指标。2022年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始终围绕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体,以保障对象精准、保障标准提高、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养尽养为工作格局,不断宣传惠民政策,使困难群众对政策知晓率逐步提高,生活水平稳步提升,为维护社会稳定、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作用, 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达到预期经济效益指标98%。

2社会效益指标。达到社会稳定和谐预期指标99%。

3可持续性影响指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保障制度不断完善,申报审批手续快捷方便,审批通过后保障资金能及时足额发放,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民政为民的工作形象。常年可持续发展达到预期指标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保障了受益对象的根本生活需求,发挥了资金的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甚至根本上解决了困难群众生活困难的需要,使群众政策知晓率大于98%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度大于98%。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2022年我县持续开展城乡低保清理规范,对生活条件改善,不符合困难群众认定条件和享受民政政策的人员,及时清理清退,故下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在使用过程发生绩效目标偏离的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一要加强绩效目标的刚性约束,及时跟踪问效。二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严格落实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三要加大民政服务工作力度,继续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增加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提升民政服务能力水平。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全年共完成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评价项目7个,绩效评价平均得分在96分以上。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2:2022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卓尼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支出项目绩效表.xlsx
附件【卓尼县民政局2022年度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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