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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3-10-19   作者:卓尼县财政局 点击数: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卓尼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基本情况

(一)贯彻执行党的农业农村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及畜牧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动物卫生、兽药和兽医器械、农业机械化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县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组织畜禽养殖、屠宰、饲料饲草生产等牧情调度。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综合生产形势统计分析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监督管理兽医医政,负责兽医相关人员、中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承担畜牧兽医体系建设和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督管理兽药及兽医器械、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运输环节、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指导畜禽良种推广利用、标准化生产、规模饲养、畜禽养殖场备案管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牧设施装备现代化工作。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饲草生产加工流通、草牧业转型升级。管理全县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督实施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及动物疫病防治和疫情管理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动植物疫病控制监测和风险评估,依规监测、发布并组织扑灭疫情。负责动植物防疫应急管理。组织全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检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可追溯管理。负责动物卫生监督管理执法工作。指导农业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工作。

(十)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兽用生物制品监督管理和兽医实验室管理。

(十一)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县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跟踪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全县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强化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动植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优化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2.与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的职责分工。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卓尼分局负责农作物种植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作物种植和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服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种植养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卓尼县农业农村局是主管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属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事业单位10个,分别为卓尼县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卓尼县畜牧工作站、卓尼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卓尼县种子管理站、卓尼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卓尼县农牧业集体经济经营管理站、卓尼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卓尼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卓尼县国营大峪种蓄场、卓尼县国营柏林种蓄场及16个乡镇畜牧兽医站。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1-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总计23911.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214.64万元,上年结转696.8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9323.83万元,增长63.92%;2022年度支出总计23911.4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支出增加9323.83万元,增长63.92%,主要原因是收入增加是因为农业项目增加,支出增加是因为农业项目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3214.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42.64万元,占94.9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172.00万元,占5.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391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9.36万元,占24.00%;项目支出18172.12万元,占76.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2739.48万元。与年相比,各增加8151.83万元,增长55.88%。主要原因是因为农业项目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39.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848.67万元,增长63.7%。主要原因是因为农业项目增加。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农业项目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5.44万元,支出决算为71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7.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五险一金。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职工五险一金。

4.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68.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农业项目增加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723.78万元,支出决算为2071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8.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农业项目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1.33万元,支出决算为34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39.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73.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9.13万元,增长15.6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5.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82万元,下降40.67%,主要原因是财政返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开支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的运转。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6.65万元,下降67.42%,主要原因是财政返还经费减少。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无培训。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616.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0.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5.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16.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1.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4.85%。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疫病防控。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84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运行费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万元,下降58.0%,主要原因是车辆运行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没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84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运行费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万元,下降58.0%,主要原因车辆运行费减少。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没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84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车辆运行费减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万元,下降58.0%,主要原因车辆运行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下降%,主要原因是没有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二级项目0,共涉及资金4103.3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8%。对2022年度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等项目开展绩效自评,通过绩效管理有效的提高了衔接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绩效自评结果(绩效目标自评表2

部门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的动物疫病防控及人员补助经费、农牧民补助奖励资金2022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和保障运转经费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动物疫病防控及人员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8.8万元,执行数为118.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农牧民补助奖励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40.031万元,执行数为1640.03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2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11万元,执行数为23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保障运转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3.52万元,执行数为33.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以上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有效保证了农业农村局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提高了各类资金使用效率。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1.动物疫病防控及人员补助经费绩效评价结果:保障了全县动物疫病防控,杜绝了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杜绝了造成农牧民群众财产损失。并严格落实了村级动物防疫员报酬。

2.农牧民补助奖励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对全县15个乡镇97个行政村的农牧户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进行政策性补奖。通过政策的实施,对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草原资源、减轻天然草原压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改善草原生态环境,从而更好地发挥其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美化环境等多种生态功能,促进草畜牧业良性循环和发展。通过发放资金使广大农牧民群众深刻认识到草原资源的重要价值,增强了对草原生态的危机感和保护草原的责任感,进一步树立了保护和建设草原的意识。全面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切实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遏制草原退化趋势,改善草原生态环境。通过全面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禁牧、草畜平衡的实施,扩大人工种草面积,大力发展舍饲规模化养殖,有力的减轻对天然草原的放牧压力,全县天然草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草原植被将得到有效恢复,草原防风固沙、蓄水保土、涵养水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明显增强,为逐步实现草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奠定基础。

3.2022年度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印发的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等指导性文件的精神,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银保监局、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甘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财金〔2020〕5号)和《甘肃省2021-2023年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甘农发〔2020〕10号),农业保险作为分散农业生产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对推进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保障农民受益具有重要作用。 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立足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适应世贸组织规则、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和“扩面、增品、提标、降费”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能力,优化农业保险运行机制,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更好的满足“三农”领域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

4.保障运转经费绩效评价结果: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及畜牧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动物卫生、兽药和兽医器械、农业机械化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工作的相关业务。完成了重大项目的建设;加强了农业农村及畜牧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兽药和兽医器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的规划和计划,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监督实施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饲草业、畜禽屠宰行业、动物卫生、兽药和兽医器械、农业机械化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 收入决算表

3. 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2:2022年部门决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附件【卓尼县农业农村局(汇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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