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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卓村《村规民约》

时间:2022-10-19   作者:柳林镇人民政府 点击数:  

                                上卓村《村规民约》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村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提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促进经济发展,按照生态文明村建设“二十四字”(即生态良好、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环境优美、管理民主、和谐稳定)要求,特制定上卓村《村规民约》。

一、村民及村组织结构

1、凡户口在本村的人均属本村村民,其社会地位一律平等。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村民代表以村民小组为选举单位,由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

3、村民代表会有村民委员会召集,每年不少于两次,听取和审议村民委员会、村经济合作社汇报有关行政管理、农业承包管理、资产经营和企业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村重大事项。

、社会治安

1、村民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侮村辱民、诽谤他人;不传谣信谣、挑拨是非、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2、不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不赌博、不藏匿赃物,不藏枪支弹药。

3、不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批准。

4、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5、不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不损害他人庄稼、瓜果、药材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不放浪猪、牛、羊、狗等。

三、消防安全

1、生产生活、祭奠扫墓、焚烧垃圾时,严格控制火种火苗,严防山火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不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3、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四、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不请神弄鬼,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不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按照党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五、五无甘南

1、牢固树立“卫生关联你我他、齐抓共管靠大家”的思想,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发动群众搞好公共卫生,不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柴草、粪土定点堆放,不乱涂乱画,不乱挖乱采。

2、搞好家居卫生,日日清扫,处处保洁,做到房前屋后无积水、无杂草、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六、安全生产

1、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政策在本村内全面贯彻实施。

2、督促三轮车、摩托车及时办证挂牌,并对村内的大小车辆进行登记造册,确保村内无“三无”车辆从事客运。

3、小商店办证率、卫生合格率100%,不准销售过期物品。

4、与施工单位及农户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及时排查安全隐患,主动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5、加强防汛、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宣传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婚姻家庭

1、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2、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消除重男轻女思想;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3、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简,破除陈旧风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坚决杜绝高价彩礼,坚决按照中央关于殡葬改革实施办法,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组织。

八、土地管理 

依法使用宅基地和农田耕地,服从上级规划安排,任何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非法转让,随意变更土地使用权。

本《村规民约》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本《村规民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九、乡村振兴

乡村组织振兴,必须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此,要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中培养选拔农村党组织带头人力度;加大在青年农民、外出务工人员和妇女中发展党员力度,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乡村组织振兴,决定着乡村治理能力和内生发展能力,与乡村人才振兴高度相关,对乡村产业、文化和生态振兴具有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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