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1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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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藏村村规民约》 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教育村民遵纪守法,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实现村民自治,创建和谐宜居环境,把我村建设成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文明进步的平安富民强基村,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社会稳定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反对分裂,维护统一。 (二)遵守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自觉不做危害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的事。 (三)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威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邪教组织作斗争。 (四)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五)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六)严禁偷窃设施、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隐藏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 (七) 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烟火、爆炸物品需慎重。发现和拾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的,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八)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犯他、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不调戏妇女,要遵守社会公德。 (九)严禁私自砍伐林木,不准在村附近或田边路旁乱挖土,禁止损害庄稼及其它农作物,违者重罚。 (十)严格按用水、用电的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安装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严禁偷水偷电。 (十一)外来人员,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应向村治保会汇报,办理相关手续。在本村暂住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必须服从本村的村规民约,否则按有关制度接受处罚。 (十二)对违犯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按以下办法处理 1.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属劳教判刑的停发生活款分配和福利,释放后才恢复生活款分配和福利。 2.情节严重,但尚未触犯刑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干部批评教育。 二、 社会公德 (一)讲文明,树新风;讲礼貌,尊老爱幼;讲正义,持真理;讲道德,正原则; (二)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三)尊师重教,积极送子女上学,助残济贫,帮助有困难的村民。 (四)胸襟大度,诚实守信; (五)开展文体活动,抵制黄色淫秽书刊、音影媒介。 (六)爱护集体财产、公共设施,不损公肥私,不擅自私接电源。 (七)崇尚科学,反对迷信。 三、公共卫生 (一)保持饮水卫生,不在水井边、水源地一米内清洗脏物。 (二)对于有病的牲畜,不准出卖、食用,对于病死牲畜要深埋村外。 (三)保持村容清洁卫生,不准在村里巷道、公路和村公共场所等地乱丢垃圾、堆放杂物。 (四)注重个人卫生,保持自家房前屋后清洁卫生。 (五) 生病时要到正规医疗卫生机构医治。 四、生态环境 (一)爱护生态环境,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爱护树木,草场,不盗猎野生动物。 (二)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万一发现野外火源,无论如何村民都要设法在第一时间里向村“两委”报告,接到火警的任何人都要在最早时间内号召广大群众赶赴现场扑火。 (三)不违法野外用火,因故发生火灾,要及时向村两委报告。造成损失的除赔偿外,视情节轻重予以追究法律责任。 (四)不擅自盗伐集体和个人林木。 (五)不私自采挖沙石、土方。 (六)组织成立草原管理委员会,草管会由村两委班子、草管员组成,并制定草原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严禁超载放牧,全村共有草场面积16550亩,其中禁牧面积为4300亩,禁牧地点分别为:申藏村一组、二组、三组、四组达尕平,申藏地利八日达尕,申藏村左拉组大阴坡,申藏村下甘藏组郭大沟,禁牧区内10年不得放牧,全村草畜平衡面积为12250亩,理论载畜量为2041个羊单位。草原面积划定承包到户,但是利用村继续沿用传统养殖方式,户经营模式,按户饲养量为6个羊单位,超过饲养量以实物处罚。草场属全村所有,村民联户经营,全村养殖户牲畜存栏量不得高于理论载畜量,确保做到草蓄平衡。 (七)因自然灾害(大风、大雨、暴雨、风雪、冰雹等) 毁坏的森林、草场、道路、水渠等公共设施,由村组干部组织恢复。本村规民约,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五、安全生产 (一)食品安全 全体村民应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和监督,诚信经营,共同维护食品安全。不得出售病禽死禽和水产品,不得为食品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发现食品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村委会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 1.各零售商店严禁售卖“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同时与村委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2.村民种植户严禁使用剧毒农药,花费、塑料,应该做到无污染无公害。 (二)消防安全 全体村民应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保护公共消防设施,严禁占用、堵塞消防安全通道,出租屋、土木结构房屋、闲置房屋电器设施要定期检查、如出现破损、老化应及时更换,严禁将装柴草等易燃物堆放室内,严某将电瓶车置于室内充电,发生民房火灾时,村民有义务积极参加扑救,所造成损失由引起火灾的农户全部负责。 (三)交通安全 1.全体村民营认血学习交通安全常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量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运输条例》等道路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 2.文明驾驶,礼让行人。服从交通劝导员指挥,公共场所及学校周边车辆有序停放。 3.严禁农用车及改装车等货运车载人和超速、超载、超限行驶;严禁酒后驾驶;严禁无证、无牌车辆上路行驶;严禁农用车、老年代步车、三轮摩托车载客营运。 (四)生产安全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农户建设施工必须与施工方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最大程度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产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六、村风民俗 (一)拒绝高价彩礼,体现妇女独立人格。广大妇女群众要充分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婚嫁观。广大家庭、家长更要从儿女的幸福出发,多换位思考,从自身做起,不买卖、包办婚姻,防止因婚借贷、婚后还贷影响儿女家庭和睦,鼓励儿女相亲相爱开创自己的幸福生活。全村婚嫁彩礼一般控制在5万元以内(含首饰)。 (二) 力推喜事简办,传承勤俭节约理念。婚事宴席提倡家庭简办,时间不超过1天,控制宴请范围,一般为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县城婚宴规模控制在20桌以内,每桌酒宴价格不超过1000元(含酒水),礼金一般控制在200元以内;村每桌不超过500元(含酒水),礼金一般控制在50元以内;娶亲、送亲车辆一般控制在6辆以内,不得进行豪车接送及车辆豪华装饰,禁止使用公车,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婚礼宴席不能酒店家里两头办,县城乡村错时办,以变相扩大婚宴桌数,逃避组织监管。 (三)树立良好家风,助推社会文明风尚。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是新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每一个人责无旁贷的义务。 (五) 尊敬长辈,严禁虐待、打骂、遗弃等伤害老年人的行为。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和其他赡养义务人及其配偶对基本丧失劳动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和其他应赡养的老年人必须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支出不得低于本村村民的基本生活水平。 (六)不听、不看、不传播淫秽和反动书刊、音响制品,文明上网,科学向上。 (七)搞好公共卫生和村容村貌,不随地倒垃圾、秽物,实行门前三包,院内达标;修房盖屋余下的建筑垃圾碎片要及时处理,不乱堆柴草和粪土,建筑垃圾。村民小组每年可向村民收取适当的卫生费,用于本组卫生打扫、垃圾清运。 (八)农户建房必须服从村镇建设规划,“统一规划、统筹安排、统一标高”,拆旧建新,必须按规定审批,统一安排,未经各级批准,不准擅自动工。不允许少批多建,乱填乱占,擅自移位修盖。 七、矛盾调处信访制度 (一)村小组、“村两委”主要领导要按带班制度轮流接待来仿群众,对来访群众要以礼相待、热情大方,耐心细致,做到事有答复、限时办结。 (二)村民与村民之间发生纠纷时,首先由村小组进行调解,若当事人双方末达成共识,再由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三)村小组在处理村务事务中,出现与村民发生纠纷,由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四)若经村小组、村委会调解都不能达成协议,可向上一级司法部门请求调处或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对无理诉求,村组应对其反复做工作,对屡劝不止、越级上访、进京上访的,由村小组、村委会安排人员进行劝返,所涉费用全部由上访者承担,上访者不愿承担的由村小组从该户每年的田租款中扣除。 八、对违反规约的处理 (一) 凡违犯本规约的,除触犯有关法律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和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村民委员会有权根据客观事实和本规约定的规定,酌情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二)对损坏村集体财物、设施的行为人,责令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对拒不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的,则在村公开栏上公示违反本规约的行为(或通过村广播向全村通报),并以村经济合作社(或村民委员会)的名义报请政府有关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 凡有家庭成员违反本规约的,该家庭当年不能参加市、乡镇、村级各类先进推荐评比,同时不得享受村里的各项优惠待遇。本民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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