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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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依申请公开

卓尼县教科局信息公开指南
2021-01-05   作者:县教科局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局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教育公开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甘肃省政府信息公开试行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44号,以下简称《办法》),编制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  

依照《条例》第九条、第十条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教局重点公开下列信息。  

.局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2.局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3.教育年报统计信息。 

.县列重大建设项目及其实施情况。  

5.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6.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7.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 

  8.教育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教科局通过卓尼政府网门户网站http://www.zhuoni.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同时结合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以向本机关负责信息公开的机构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卓尼县教局办公室;邮政编码:747600  

  联系电话:09413621402(传真)  

  (二)受理程序 

.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卓尼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或可以在卓尼政府网”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zhuoni.gov.cn)上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费用。受理机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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