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依申请公开

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09-22   作者: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加挂卓尼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卓尼县知识产权局牌子,为正科级。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和起草全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用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依据省州县质量发展战略及政策,拟定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法定权限内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县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查、风险检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食盐、酒类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和标准化工作。推进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批准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12.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5.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16.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起草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17.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0.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21.负责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责任,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22.负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和直属事业单位。

2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八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规股(行政审批办公室)、食品监督管理股、药械化保监督管理股、信用网络注册监督管理股、特设计量监督管理股、综合业务监督管理股和质量标准监督管理股

三、下属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15个派出机构(乡镇市场监管所),隶属3个机构(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单位地址及办公时间

联系电话:0941-3621824

联系地址:卓尼县柳林镇木耳街138号

负责人:卢永胜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