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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依申请公开

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5-09-26   作者: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数: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卓尼县人民政府和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内容

1.本单位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2.食品、药品及特种设备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3.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

4.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卓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uoni.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予以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各行政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受理机构: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甘肃省卓尼县柳林镇木耳街138号。

联系电话:0941-3621824(传真)。

邮政编码:747600。

网上受理:http://www.zhuoni.gov.cn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卓尼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卓尼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1)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受理机构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相关部门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受理机构的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受理机构负责人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15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费用。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五、监督和保障

(一)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二)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投诉举报,电话:0941-12345。

  
附件【卓尼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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