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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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2 作者:卓尼县乡村振兴局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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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乡村振兴局,是卓尼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县乡村振兴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拟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定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计划方案;负责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重点、重要项目的论证、审查、立项、批复;负责对各类衔接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绩效考核;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 (三)负责社会帮扶政策宣传,拟定帮扶方案及协调工作;负责中央单位对口帮扶工作的联系协调,组织开展社会帮扶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乡村振兴干部培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县帮扶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和全县脱贫劳动力转移培训。 (五)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的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和督查考核。 (六)负责全县驻村帮扶工作队的督查、考核、培训工作。 (七)负责全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返贫监测监测系统脱贫人口、统计监测、信息管理工作和动态监测。 (八)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卓尼县乡村振兴局现设有综合办公室、建档立卡股、帮扶工作股。 三、单位地址及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卓尼县农牧大厦六楼 负责人:杨富恒 联系方式:0941-3621130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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