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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尼县召开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发布者: 卓尼县融媒体中心 最后修改时间:2022-05-10 11:20:15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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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卓尼县召开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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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李学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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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副县长何振业主持会议,并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批示指示和全国全省全州有关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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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一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做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批示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主动研判分析本乡镇、本行业领域自建房特点和安全形势,扎实安排部署,统筹兼顾推进落实,确保全县居民住房安全。二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全面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房屋建筑普查工作基础上,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自建房进行摸底调查,尽快摸清家底,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县住建局要尽快拿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特别是要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自建房和建设年代早、长期失管失修等房屋作为重中之重,确保隐患排查不漏一户、不留死角、不留盲区。逐项建立安全隐患整治清单,从严从快、从细从实整治,确保排查全覆盖,整治全到位,隐患全清零。三要加强领导、压实责任,确保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上将成立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群众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要认真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推动落实,尽快成立工作专班,建立工作机制,为专项整治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全面推进本辖区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各部门要履行好本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对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危险房屋,一律停产停业整顿,整改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对拒不配合排查整治工作的,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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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副县长闫朝辉、杨东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参加会议。(卓尼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