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财函〔2024〕97号
关于下达2024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根据《甘南藏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州财农〔2024〕99号)文件和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6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书面下达你单位。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等关键领域,请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精准高效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县财政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卓尼县财政局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