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州、县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监管职责,加强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推动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现将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关事项予以公告,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整治资金范围
乡镇财政资金,主要包括乡镇机关经费、实施或报账的项目、以及发放到户的各类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乡镇各类学校(幼儿园)经费、教育项目和相关补助资金金;乡镇卫生院各类经费、医疗卫生类项目和相关补助资金。
三、整治重点
(一)内控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
(二)财政预算支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食堂经费管理不到位。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审核、支付手续不齐全,出纳会计“一肩挑”,违规报账,乡镇干部违规向乡镇借款长期不还。
(四)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
(五)以广告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环境整治费等名义贪占套取财政资金。
(六)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以及贪污私分、挥霍浪费、雁过拔毛、借机牟利等违纪违法行为,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
四、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941-3621433
举报邮箱:595403749@qq.com
来信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卓尼县柳林镇大峪路223号-县财政局四楼监督检查股(邮编:747600)
来访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卓尼县柳林镇大峪路223号-县财政局四楼监督检查股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望广大群众积极主动提供相关线索,举报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问题。反映人举报问题或提供线索的,应当说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联系方式等,以便及时核实、办理。对提供线索的群众信息,县财政局将予以严格保密。 感谢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对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公告
卓尼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