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财函〔2025〕91号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依据省级财政部门相关安排,现下达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央、省级及中央“两州一市”资金。本次下达资金总计40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317万元;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下达3636万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两州一市”资金)下达6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等关键领域,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同时,用于产业发展的衔接资金占比需达到60%以上。
根据(甘残联发[2024]12号)要求,编制计划时,对省上已既定用途的村残协爱心助残员公益性岗位补贴要列入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组织实施(村残协爱心助残员中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补助可在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予以保障,一般户公益性岗位补助可在市县两级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农村集体经济收益等子以保障。)
请贵单位在收到通知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严格按照《甘肃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及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精准高效地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迅速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及时报送至县财政局备案。
卓尼县财政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