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背景与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严厉打击传统及新型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卓尼县公安局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犯罪。
(二)黄赌毒黑合流犯罪:包括开设赌场、组织卖淫、贩卖毒品、涉枪涉爆等犯罪团伙。
(三)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涉黑涉恶犯罪。
(四)利用网络及“软暴力”手段犯罪:利用网络平台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放贷、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舆情敲诈、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裸聊敲诈、网络暴力等。
(五)其他“软暴力”犯罪:大肆实施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六)其他涉黑涉恶犯罪。
三、举报须知线索要求
(一)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应尽可能详细,包括被举报人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及主要事实、相关证据材料等。
(二)举报人需对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事实或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凡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提倡实名举报,对举报人、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四)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包庇窝藏、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犯罪证据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十类新型黑恶犯罪表现形式
1.软暴力催收:为追索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骚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目的: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
2.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曝光、差评和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对被害人施压。目的:索要赔偿。
3.舆情敲诈: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主体的负面或不实信息,利用自媒体、网站、短视频等途径,通过持续曝光、批量转发、扩大影响等手段要挟。目的:以“删帖费”、“公关费”、“合作费”、“宣传费”等名义,迫使被害人给付财物。
4.务工敲诈: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通过滋扰闹事、言语威胁、堵门阻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手段或申请劳动仲裁、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等方式。目的:迫使用工主体给付钱财。
5.碰瓷敲诈: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制造交通事故或虚构人身、财产被侵害假象,采取纠缠滋扰、聚众造势、曝光隐私等软暴力手段。目的:胁迫被害人给予赔偿。
6.强迫消费: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被害人消费,通过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目的:强迫被害人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服务。
7.色情敲诈:以地缘、亲缘等为纽带,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目的:向被害人索要钱财,实施敲诈行为。
8.裸聊敲诈: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及不雅视频、图像等,进而以损坏他人人格、名誉,揭露他人隐私相威胁。目的:索取财物。
9.网络套路贷: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目的: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10.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短信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刷量控评”、“挑动对立”、“恶意攻击”等行为。
五、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向卓尼县公安局提供线索:
(一)举报电话:110、0941-5934466
(二)邮寄地址: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卓尼县公安局扫黑办,邮政编码:747600。
(三)现场举报:卓尼县公安局扫黑办(交警大队四楼刑侦大队)
(四)举报邮箱:2163684812@qq.com